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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北京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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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7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伯旭

大会主席团:

  本次大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审查意见,同时参考了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北京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市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审查了北京市2023年总预算和市级预算草案及《关于北京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22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聚焦新时代首都发展根本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保障全市大事要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稳住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基本盘”提供了有力支撑。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成绩来之不易。

  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也反映出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有:财政持续增收压力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财政“紧平衡”态势更加凸显;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和配置效率还需提高,财力综合保障机制仍需完善;部分区和部门单位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仍有差距,全过程、全成本绩效管理还需深化;部分区级政府债务负担较重、“三保”压力较大,财政运行风险不容忽视等。应通过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逐步加以解决。

  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预算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部署,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统筹考虑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收入安排增长4%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支出体现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三保”支出优先安排,保障了重大政策实施和重点领域资金需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总体上稳妥可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本次大会批准北京市2023年市级预算草案及《关于北京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财政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兼顾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发展与安全,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为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保障。为此,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增强财政政策效能,有效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注重落实中央税费支持政策与我市具体实施举措有机衔接,及时、精准、有效助企纾困,促进市场主体提振信心、激发活力。强化财税、金融、产业政策集成联动,聚焦创新发展和支持“五子”联动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财政可持续增收融合互促。优化政府投资基金、财政贴息、政府采购、融资担保等财政工具组合,有效带动扩大全社会投资、促进消费和支持就业。加强市区财源建设统筹协调,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费”。

  (二)完善财政资源统筹机制,提升财政综合保障能力

  强化“四本”预算、政府债券、直达资金等多渠道资金资源统筹衔接,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用好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不断增强首都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领域的财力保障。加强市区间、部门间支出政策的统筹协同,动态完善分级分类的支出政策库,切实发挥支出政策对预算的指导约束作用。强化零基预算理念,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重点民生投入保障机制,提升“七有”“五性”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支出效率。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加大存量资金资产盘活力度,提高财政资源统筹和配置效率。

  (三)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完善我市现代预算管理制度体系。拓展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不断强化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机制。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健全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框架体系,充分调动市区发展两个积极性。加强国有资产和资本管理,持续完善政府向人大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不断提升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防范重点领域财政运行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监管、防范化解风险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府融资规范管理,不断健全我市科学举债、依法借债、有效用债、安全管债的制度机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健全完善中期财政规划,加快研究建立我市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和监督,确保基金安全运行。规范财政收支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和财经秩序,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坚持财力下沉,加强库款调度和基层财政运行监测预警,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升区域均衡发展水平。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