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杭涛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庭庭长职务。
任命杨柏勇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任命杨艳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庭庭长,免去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任命张晓津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
免去赵德云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张仲侠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刘珊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