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修改条款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地方性法规的修改条款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