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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垃圾分类+”时代的挑战与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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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垃圾革命”已经到来,我们要立足新时代,瞄准新形势,掌握新方法,通过“垃圾分类+党建”“垃圾分类+共治”“垃圾分类+物联网”“垃圾分类+科技”“垃圾分类+法治”等在“垃圾分类+”时代交出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答卷。

  “垃圾分类+”时代的发展过程

  政府开展垃圾分类工作。2000年6月,北京成为了全国首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2000年11月,经过西城等城区试点后,在北京市城八区全面推行,机关、企业、学校带头使用再生纸,走出有突破意义的一步。2011年11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全国率先为垃圾管理立法。2020年5月,新修订的《条例》正式实施,“教罚并举”成为一大亮点,全市掀起了参与垃圾分类新的热潮。

  民间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在20年中,有大批的环保人士投身于垃圾处理事业,有的人倾其所有不计得失,如筹备“绿房子”环保项目;有的企业热衷公益事业,开发了垃圾回收手机APP,如“爱生活”。中国首个民间垃圾管理行动网络“零废弃联盟”,2011年成立至今,网站还在不断更新环保文章和公益活动信息,正与联盟口号相映衬:我们一直在努力!

  “垃圾分类+”是时代的选择且引领时代新风尚。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然发生,再次给人类敲响了警钟。建立“垃圾分类+”,把政府、民间组织、企业、个人团结起来,强化主体责任,从前端、后端以及可再生环节建立起可持续的循环系统, 带动相关产业升级改造,推动生态文明持续向前发展。

  “垃圾分类+”时代的形势特点

  是社会共识但任重道远。一是行动自觉养成之“难”,受外界因素影响多。社区安排的垃圾分类指导员人手略显不足,复产复工后社区居民忙于工作,按照标准去分类的精力也有所削弱。一些企业推进垃圾分类时,员工落实的好与坏还在于监督,酒店客人垃圾分类还要进行二次分检等。二是垃圾箱设置之“痛”,集中垃圾投放难度大。一些居民对于撤桶、撤站、定时、定点投放模式还不太适应,垃圾箱既不想放在自己楼门口,也不想离得太远,开盖垃圾桶、脚踏式垃圾桶频频受到冷落,嫌垃圾桶脏造成垃圾袋围着桶“排排坐”,一些行动不便的老人反映投放垃圾有困难,投放点的设置成为“头痛事”。三是有毒有害垃圾之“伤”,清运处理费用价格高。有毒有害垃圾处置不好会成为潜在“炸弹”,垃圾伤人并不罕见。一方面,清运处理有毒有害垃圾价格高昂;另一方面,有资质的清运处理单位较少。以石景山区为例,区内未设立有资质的有毒有害垃圾清运处理单位,区内某酒店一年产生不足一桶有害垃圾,清运成本却高达上万元。

  存在巨大机遇空间。2017年,被财政部和发改委列为PPP厨余垃圾处理示范项目的“宁波项目”,总投资15.26亿元,建成了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与循环利用的设施体系,将厨余垃圾转化为天然气供居民使用,将沼渣转化为有机肥回用到土地,为“碳减排”的环保目标带来的巨大环保效用,产生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效益。2019年,北京常住人口2153.6万人,是宁波人口数量的近3倍,垃圾循环利用具有十足的潜力,据有关部门统计,北京每年生产生活垃圾废塑料36.2万吨,废纸38.8万吨,等等。北京的垃圾分类工作有着巨大的机遇空间,等待着我们去探索。

  “垃圾分类+”时代的模式创新

  北京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按照“干湿分类、资源回收、末端决定前端”原则开展,《条例》实施4 个多月,尚有许多工作需要完善,可在吸纳其他省区市先进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市情、民情,因地制宜推进“垃圾分类+”模式。

  “垃圾分类+党建”,切实做好政府顶层设计。要变“+垃圾分类”为“垃圾分类+”,让垃圾分类成为支点,形成治理格局。可以参考上海推进环卫和再生“两网融合”体制改革,将垃圾分类落实情况纳入责任制考核。充分发挥党建引领,通过社区党组织牵头,居委会、物业、业委会组成工作组,“小巷管家”监督,唤醒居民责任。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党日”“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垃圾分类+创城”“垃圾分类+环保开放日”“垃圾分类+小区堆肥”等活动,提升市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参与度。要严格执行“不分类、不收运”和“定时、定点”以及“两桶一袋”,倒逼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确保分类纯度,改“要我分类”为“我要分类”,推动形成行动自觉。

  “垃圾分类+共治”,凝聚力量提升自治水平。首先,政府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汲取北京20年来“垃圾分类”经验和不足,在《条例》指导下,细化工作内容,在宣传教育、行业规范监督、责任人追究等方面,形成完备的工作流程。可以引入环保行业评估机制,聘请环保专家授课指导,制定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提升垃圾分类专业化水平。其次,要实行市民垃圾分类收费和物业计量收费制度。根据垃圾分类的全链条处理模式,向市民收取一定比例费用,引导市民履行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同时,明确混装清运费用要远高于分类垃圾费用,倒逼物业或企业落实垃圾分类。另外,要充分利用企业和民间组织资源。如石景山区某酒店投入近50万元,完成了垃圾房改造,为餐厅、客房、走廊等购买了300个垃圾桶;“零废弃联盟”获得了万科基金的支持等。关注环保公益事业的企业越来越多,彰显了企业家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减税政策或贷款优惠,从而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加入。

  “垃圾分类+物联网”,实行线上和线下结合的O2O模式。“物联网”可以让集中回收投放点凸显人工智能的便捷,成为“网红”打卡地。要研发具备垃圾智能识别、无接触、防水、防爆、GPS定位、溢出预警和除臭、破袋、人脸识别等功能的线下智能回收机,市民通过一张特制“绿卡”,刷卡打开回收机、正确投放后自动称重,回收机根据重量计算积分,绿卡的积分与居民的信用相关联,在贷款购房、购车时享受一定优惠;回收机对垃圾错投错放进行记录并给予退还、曝光。同时,政府要扶持有资质、有信誉的回收公司,研发一款有温度、综合性强的线上垃圾回收APP,通过线上下单、上门回收,实现积分兑换商品、助老助残优先服务、双倍积分日通知推送、垃圾分类查询、科普闯关小游戏等功能,与线下智能回收机搭建起O2O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回收的有效结合。线下智能回收机的标准化建设、日常维护和线上APP软件更新、推广和多色分类垃圾袋的生产销售以及废弃防疫口罩投放处理也值得关注。

  “垃圾分类+科技”,加大垃圾分类后端无害化技术研发。“前端分类,后端混运”严重影响着垃圾分类成效。前端分类中,根据排水管道的情况,可以在家庭、单位食堂中安装小型厨余粉碎机,降低处理运行成本,减少垃圾运输、填埋量。同时要提高后端处理水平,建立垃圾循环利用产业园,完善垃圾基础设施产业链条。让市民参与后端监督,来增强透明度、提升公信力,吸引市民前端分类的积极性,形成良性循环。相对于粉碎直排,肥料化处理、饲料化处理、能源化处理更能发挥垃圾的价值。要扶持和指导有毒有害垃圾清运单位的发展,出台市场化清运处理指导价格,实行区域内有害垃圾的集中回收方式,降低有害垃圾回收成本。要加大电子废弃物、大件垃圾生产商的责任延伸,通过厂家专业化的回收操作,实现更好的资源循环利用,“变废为宝”,持续推动经济向前发展。

  “垃圾分类+法治”,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条例》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要坚持法治思维,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及时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加强人大监督实效。要加强人大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要发挥人大街工委作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以先组织自检自查、随机抽查、再集中检查的形式,及时有效了解《条例》实施情况。同时,要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广大代表一方面要率先垂范,示范引领,带头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另一方面要通过选民见面会、执法检查、问卷调查等,广泛听取选民的意见建议,梳理、总结形成汇报,为人大常委会审议或者有关部门改进工作提供参考,为“垃圾分类+”法治化、常态化、系统化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