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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决定”全面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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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相关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要求,6月8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就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一法一决定”)的情况启动了执法检查。

  市区同步,上下联动,深入了解基层实情

  此次执法检查由市人大常委会与各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上下联动,协同监督。执法检查围绕农贸市场、野生动物栖息地、进京物流通道等重要领域、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管执法,进一步筑牢织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法治防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6月10日和6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副主任刘伟带队,分别赴顺义区和延庆区就本市实施“一法一决定”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实地查看了北京海关依法查缴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有关情况,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在救护救治、疫源疫病监测、驯养繁殖、科普教育的工作情况;实地查看了汉石桥、野鸭湖湿地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救护、栖息地保护情况,市水生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水生动物繁育、收容救护、科普宣传情况,日上综合商品批发市场农产品交易和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监管查处情况。

  各区都比较注重结合自己的区域特点,采取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检查方式,深入了解基层实情,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协同监督的水平。

  海淀区结合海淀区域特点,对区内花鸟文玩市场、售卖动物制品备案手续、野生动物保护与展出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向区园林绿化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发出问卷720份,通过联组向区人大代表发放问卷130份,普法宣传与问卷抽样相结合,知晓率与正确率均达到了较高水平。怀柔区加强了对外埠进京车辆的排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以各种形式非法运输、出售野生动物行为。

  门头沟区在执法检查中加强了对永定河山峡段及其支流的巡查,重点打击非法猎捕北京市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重点打击违法放生外来物种行为。通州区针对潮白河界河执法难度大的特点,与天津武清区、廊坊市三地联合建立了“通武廊”渔政协同执法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潮白河、北运河、凤河、港沟河等流域渔政协同执法工作方案》,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强化对非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的打击力度,形成“水务巡查发现──渔政出动打击──公安执法支持”的良性协同执法循环。

  平谷区对餐馆、酒楼、农家乐等进行不间断检查6000余户次,严禁餐饮服务经营者出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食品。特别强化了网络交易排查监管,对线上5800多家网络交易电商及网络交易平台每天进行检查,重点对辖区内饿了么、美团平谷餐饮外卖平台代理商、多点平谷代理三家电商平台加强监管,要求履行平台责任,坚决杜绝野生动物相关违法行为的发生,截止到6月中旬,已要求饿了么网络交易平台下架6批次、10余品种动物食品(鸽子、蛹、麻雀、牛蛙等)。

  大兴区利用现场检查与微信抽查等方式,加强对辖区内15家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场所的预警防控工作,要求繁育场所实行封闭防控。区森林公安加强对德邦物流、中铁物流、京东物流及多家冷库的检查,敦促其强化日常监管和线索举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犯罪行为。

  发挥“ 法律巡视” 监督利剑作用,将“问题导向”贯穿始终

  此次执法检查紧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非法猎捕、交易、食用等重点问题,突出省际结合区、边检口岸、野生动物栖息地等重点区域,紧盯餐馆、养殖场、花鸟鱼虫市场等重点场所,针对性了解法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过程中,注重发挥“ 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将“问题导向”贯穿始终。

  通过执法检查,总体看,“一法一决定”在北京市得到了有效实施。但是作为首都和国际化大都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还面临法律制度和行政执法体系不健全、部分法律规定执行不到位、行刑衔接机制不畅、普法宣传有待加强等问题。

  法律制度方面,与“一法一决定”关于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猎捕管理、可追溯监管、监督执法等规定需要完善。北京市野生动物猎捕管理办法、执法协调机制等配套制度仍需加快制定修改。

  执法体制机制目前有待健全。个别部门职责存在不明确或交叉问题。如,野生动物保护法第48、第49条,处罚主体均为“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工需要明确,非法运输、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的线索发现、移交、查处协同机制仍需强化。野生动物救护和疫源疫病监测体系不够健全,如密云区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密云区的野生动物行政执法在园林系统主要是由森林公安执行,森林公安转隶到公安局后,当前阶段的执法力量有“真空期”。

  海淀区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野生动物时常在城市公共场所出现,海淀区尚未组建专业的野生动物保护救助队伍及救助场所。下一步,海淀区计划积极推进专业野生动物保护救助机构建设,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巡逻检查与资源监测、加大野生动物科学救助放归保护工作、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与科普教育体系建设。

  在这次执法检查中还发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的可追溯监管制度仍需完善,专用标识制度尚未全面推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检疫规程还不健全,存在部分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既无法获得专用标识、又无法取得检疫证明的情形。

  朝阳区在检查中发现,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查证信息滞后。未能实现信息共享和可追溯,给基层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带来困难。建议市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尽快开发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和专用标识查证追溯系统,便于基层执法人员快速准确辨别相关许可证明文件标识的真实性,及时发现违法行为。

  此外,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取证要求存在差异,互认存在困难;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鉴定机构少,费用高;部分鉴定机构积极性不高等都是此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亟需重视和解决的难题。尤其是,目前,行政部门与公安部门关于涉嫌野生动物犯罪案的判定、部门间证据认定和证据效力衔接存在差异化,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行刑衔接”对接的效率。

  重视“普法宣传”和“学习研讨”,形成野生动物保护良好社会氛围

  此次执法检查还有两个鲜明的特色——坚持将普法宣传贯穿始终,带头宣讲“一法一决定”,组织媒体集中宣传报道; 坚持将学习研讨贯穿始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一法一决定”,边学习边检查,边检查边研讨,边检查边落实。

  昌平区在执法检查中,结合正在进行抗击疫情斗争,发放宣传资料,加强宣传引导,讲明野生动物保护与公共安全以及人体健康之间的关系,把非法食用野生动物上升为公共安全事件和生物安全事件来看待;西城区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展板、发放宣传册和现场答疑等方式,在全区各公园、绿地内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知识;东城区为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运用好传统宣传阵地网格化宣传的基础上,通过有奖问答、广播播放以及社区电子显示屏、户外大屏放映等形式,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主题活动中,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意义,引导消费者和经营者知法守法,杜绝购买销售野生动物的行为,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

  全市上下野生动物保护良好社会氛围日臻形成。然而,市、区执法检查组的成员们普遍认为,“普法宣传力度仍需加强。除了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者加强宣传教育外,对宠物饲养者,还有山区农民还需要加大重点宣传。宣传方式仍需改进。”

  执法检查中发现,张网捕鸟、下套捕猎等违法现象屡禁不绝,不少市民随意将野生动物作为宠物。因此,从普法对象看,除了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者加强宣传教育外,对宠物饲养者、山区居民以及学生等群体还需要加强重点宣传。从普法方法看,野生动物保护涉及的品种多,专业性强,野生动物保护种类、名录等保护知识的图文并茂宣传形式仍然不够,一些群众因缺少辨识知识和能力,出现误捕误杀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为。

  石景山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对贯彻“一法一决定”的认知,仅停留在完成市区工作要求,缺少对制度实施重大意义的充分认识和理解;依然存在食用野生动物的传统和习惯,移风易俗、革除陋习绝非易事,宣传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房山区执法检查组成员表示,“在执法检查中,虽未发现违法事件和行为,但在被检查点环境和与工作人员、商户交流过程中,发现宣传层面依然存在不足。建议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普及活动力度,使‘一法一决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避免由好奇心引发的不正确的观点、行为发生。”

  结语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抓紧修订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在1月2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总书记强调,要加大对重点场所特别是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的禽类、野生动物等交易的监管和卫生学处置力度,加强源头防控。在2月3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总书记指出,有关部门要加强法律实施,加强市场监管,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在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总书记强调,要抓紧修订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健全执法管理体制及职责,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从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2月24日作出了《决定》,并对“一法一决定”实施情况开展组合式执法检查,栗战书委员长亲自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高度政治自觉和强烈责任担当。

  北京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高度,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的高度,深刻理解此次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高质高效完成执法检查任务,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市各区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推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贯彻落实,推动“一法一决定”在本市得到全面有效实施,并为下一步全面评估、修改完善野保法提供依据,为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的落地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相信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全民自觉守法意识将进一步增强,保护野生动物也一定能够真正成为每个百姓心中的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