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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立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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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药是中华文明对世界文明重要贡献。“人痘接种术”为全球消灭天花疫情作出贡献,青蒿素对人类健康的贡献也得到了世界认可。中医药产生世界最早药典《唐新本草》,留下医者仁心、悬壶济世优秀传统文化。中医药提出的系统医疗、精准医疗、预防医疗、“治未病”、个性化健康管理、药物组合、标本兼治等,仍是现代医学前沿理论。如何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立健全符合首都中医药特点的相关制度体系?如何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北京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为市民群众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连续的中医药服务?为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市人大常委会将推进中医药地方立法列入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

  去年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制定《北京市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项论证报告,明确立法基本思路:一是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突出首都中医药资源丰富的优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最新指示精神及国家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建立健全符合首都中医药特点的相关制度体系。二是针对本市实际需求,对中医药法予以细化和补充,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中心,提升中医药服务的质量及便利性、可及性。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固化成熟经验做法,切实解决制约本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突出问题。今年5月,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条例》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7月底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将对《条例》草案进行一审。

  更好发挥中医药保障公民健康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为建设健康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2017年7月1日实施的中医药法也规定,“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为公民获得中医药服务提供保障。”

  中医药在北京得到长远发展,在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中充分发挥独特优势。本市现有中医类医疗机构1224家,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均建立了中医科,社区中医药服务覆盖率达到100%,2019年服务市民群众6119万人次。

  《条例》草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有关要求,明确规定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按照要求配备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床位,健全中西医协同工作机制,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促进中西医服务优势互补、中医药融入医院医疗服务。

  国务院发布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促进妇幼健康、老年健康、心理健康和防治心脑血管疾病中的重要作用。这些内容在《条例》草案中均得到了相应体现。在上位法基础上,《条例》草案还规定,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围绕心脑血管、恶性肿瘤、糖尿病、呼吸热病等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领域,形成重大产品和技术成果,切实保障市民群众身体健康。

  为提升中医药服务的质量及便利性、可及性,保障市民群众获得“简便验廉”中医药服务,《条例》草案明确应当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不可替代的作用,提供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融为一体的基层中医药服务,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配备一定数量的中医类别医师。各区政府应采取措施,增强社区卫生站和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能力。

  《条例》草案还构建了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制度,明确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本市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本市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动态调整支付标准,进一步减轻市民群众看病负担。

  《条例》草案坚持责任导向,强化政府及部门促进中医药保护与传承、规范与管理、开放与创新等方面职责。通过立法,进一步优化从业机构和人员管理、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服务管理制度、中医药文化保护和传播,完善相关保障措施,努力构建“彰显时代要求、符合人民期盼、适应改革需要、体现北京特色”的中医药法规制度体系,扩大中医药健康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破解中医药事业发展制度难题

  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传承好、发展好、运用好中华民族的瑰宝,需要实打实的法律支撑。

  随着中医药法出台,一些长期困扰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本问题得到解决。一是明确了中医诊所行业准入标准,明确中医诊所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二是明确了通过师承方式取得中医医师资格的条件,明确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三是对中药制剂制作与销售作出规定,明确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可以凭处方炮制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或者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对医疗机构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和委托配制中药制剂,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但是在实践中,如何对中医医疗机构和社会上开展中医养生服务的非医疗机构区分管理,如何推进中西医协同,以及如何提高中医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等重要问题,仍然需要地方立法进一步明确。《条例》草案就完善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制度、健全中西医协同机制、规范中药制剂使用、禁止非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诊疗服务等作出初步规定,完善相关制度。

  为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好

  《条例》草案,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办提前介入《条例》草案起草工作,会同政府相关部门对有关规定进行研究论证,还就中医药科研创新和产业发展、中医药传承和人才培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行业社会组织发展等开展调研,以视频会议方式听取了相关政府部门、医疗机构、科研机构、中药企业、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40多个单位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初审意见。

  各方一致认为,中医药学包含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健康养生理念及其实践经验,是中华文明的一个瑰宝,凝聚着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博大智慧。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传承精华,去其糟粕, 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大家认为,通过地方立法,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和部门责任、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便民惠民服务保障制度、健全对中医医疗机构及相关服务监管措施、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完善中医药传承制度和文化传播机制,创新中医药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激励机制。对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中医类养生服务,以及中医医疗机构运行,在加强行业自律的同时,应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

  大家建议,借鉴西医培训方式,通过对中医医师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中医药院校配套建设临床教学基地,完善中医临床培训制度。建立三甲、二甲中医院对口支援远郊区、乡村社区长效机制,鼓励退休中医到基层开办中医诊所并开展收徒带教工作,为中医药人才培养增添路径。将部分高校开展的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进一步延伸至毕业后教育阶段。试点将中医药、西医知识共同纳入医学院校教育考试体系,实现中西医一体培养。

  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与时俱进

  最新出版的2020版《中国药典》,将穿山甲“除名”,受到国际社会普遍欢迎和肯定。此前“除名”的还有虎骨、犀角、熊胆、麝香等动物药材,充分体现中医药事业在珍爱生命、保护动物、保护生态方面显著进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也将绝大多数动物药材撤出报销名录,鼓励采用非动物药材。

  但中医药事业发展并未因此停步,以麝香为例,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统计,我国共有760家企业生产销售含麝香中成药433种,其中431种已经完全用化学物合成的人工麝香替代,不仅药效不减,还提高了用药分量精准程度,每年使用量相当于少猎杀2600万头天然麝。“人工麝香研制及其产业化”还荣获2015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评价。从中医药历史上看,药王孙思邈从不用动物入药,也充分说明动物药材并非必须。

  《条例》草案也明确规定,本市发挥中医药重要的生态资源作用,市中医药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中药材资源普查和分级保护制度,掌握本行政区域内中药材资源状况,建立中药材数据库、特有药材种质资源基因库,保护野生中药材资源,支持人工种植中药材和野生中药材替代品的研究与开发。

  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

  在这次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过程中,中医药在降低死亡率、提升治愈率方面彰显了特色优势,为打赢疫情阻击战作出了重要贡献:以中医药治疗为主的武汉江夏方舱医院,累计收治的560多名新冠肺炎轻症患者,没有一例转成重症。北京地坛医院收治26名危重型、重型患者,经过一周中医药治疗,20例转为普通型,另有4例显著减轻症状,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

  《条例》草案汲取中医药在抗击SARS、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有益经验,强化中西医结合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明确市、区政府在传染病防治中应当坚持中西医并重,将中医药防治技术和方案纳入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中,将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纳入本市紧急医学救援队伍。

  《条例》草案还规定,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中医药专家研究制定防治方案,选派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紧急医学救援,实行中西医联合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