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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携手护卫蓝天 合力攻坚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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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联合召开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

  2018年7月,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作为三地人大首个立法协同项目。今年1月,三地人大分别审议通过法规。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立法实践,是京津冀三地人大首个立法协同成果。5月1日,京津冀三地同步实施条例。

  4月27日,京津冀三地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和政府相关负责人对条例进行了深入解读,45个中央和地方媒体的记者参加会议。条例作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首个立法协同项目,聚焦共同领域、解决共同问题、承担共同责任,在核心条款、基本标准、关键举措上都保持了一致,做到了立法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为三地携手共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

  三地条例同步起草、同步出台、同步实施,从超标排放车辆数据共享,到使用统一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平台,在主要制度设计上实现了一致。

  突出“油、路、车”,强化综合治理。根据条例,三地应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和本省市标准的燃料。加强道路规划和建设,促进交通精细化管理,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采取财政、政府采购、通行便利等措施,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新能源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源头治理。根据条例,三地应根据城市规划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采取措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健全和完善公共交通系统。发展多式联运,提升高速公路使用效率,鼓励海铁联运,推进货运铁路建设,提高铁路运输比例。对不符合本省市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转入业务。强化技术手段,明确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的安装及使用要求。衔接大气污染法规定,明确在相关区域燃油机动车驾驶人停车三分钟以上的,应当熄灭发动机,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重点治理。根据条例,三地应突出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治理,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实行重点用车单位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责任制度,采取措施保证本单位车辆符合排放标准。确立排放检验机构累积记分管理制度,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管理。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在本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经检测合格后应当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编码登记。

  为条例实施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在1月条例出台后,三地政府按照条例要求,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工作协作,通过区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重污染天气应对、科研合作等方式,提高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水平。

  北京:加强重型车辆治理和油品监管

  建立配套制度,强化制度落实。根据条例规定,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械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市市场监管局修订《检验检测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做到了配套制度与条例同步实施。

  重视源头预防,强化新车监管。对于销售量较大、执法检查合格率较低的车型,加大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检查车辆污染控制装置、车载依法处罚。和天津、河北建立机制,对三地新生产、销售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监督检查。

  聚焦高排放车,强化在用车监管。一是继续执行国三标准重型柴油全市域限行政策,依法查处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减少使用强度。二是加强路检夜查、入户抽查,加强远程在线监控平台和遥感检测设备监测排放状况,提高非现场监管能力。三是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记分制”管理,对弄虚作假等行为予以“扣分”处理,确保数据真实。

  坚持质量合格,强化油品监管。紧盯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重点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行为。同时对使用不符合标准燃油的运输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除没收燃油以外,根据货值进行处罚。

  天津:加强对重点用车单位和柴油车监管

  调整运输结构。除对全市、天津港和钢铁企业铁路运输比例提出要求之外,分别要求焦化、水泥企业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和65%,钢铁企业大宗物料铁路运输以外的部分采用国五标准及以上车辆运输,年内将建成华电国际、忠旺铝业等铁路专用线。

  治理柴油车污染。天津港今年6月底前将停止国三柴油货车集疏港,淘汰600台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对具备条件的开展颗粒物和氮氧化物“双降治理”和在线监控。利用已建成尾气遥感检测系统筛查并建立高排放清单,指导公安交管、生态环境部门入户检测,提高执法效能,清除冒黑烟车辆。对重点用车单位、柴油车在线监控、非免检柴油车注册登记前环保检验等加强监督指导。

  强化区域协同。与北京、河北实现超标车信息共享,两地的超标车也纳入天津管理清单,通过“一处超标、多处受限”的手段倒逼维修治理。探索研究新车抽检抽查协同机制,协同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

  河北:加强污染源头管控和专项治理

  加快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把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作为治本之策,着眼发展绿色交通体系,加快推进“公转铁”和“海铁联运”,大力推进大宗货物铁路集疏港和铁路专用线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倡导绿色物流、绿色出行。

  强化污染源头管控。在排放标准上,今年7月1日起,城市车辆实施重型柴油车第六阶段排放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时间,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属地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用车单位、排放检验结构和维修单位主体责任。针对省内和过境货运车辆数量大、污染重的问题,组织开展重型柴油货车专项整治。严格限行绕行措施,加快老旧车辆淘汰。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使用登记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为。

  强化区域协同治理。深化与北京、天津的合作,在已建立京津冀超标车辆信息共享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区域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加快建立新车抽检抽查协同机制。同时,探索建立和使用统一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统一编码规则,加强使用管理。

  三地人大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关键在于真抓与严管。为促进条例实施,三地人大将联合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工作,推动联防联治、强化协同治理。三地人大城建环保委已经着手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的准备工作。

  根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安排,将成立执法检查组,在6月份启动对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关注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文件的情况。二是京津冀区域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措施等协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三地执法信息共享,执法标准统一、执法闭环管理等工作情况。三是部门协同监管和执法情况。四是非道路移动机械统一登记管理情况。执法检查将邀请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委员会委员、环保专业代表小组成员、提出相关建议的市人大代表、关注该监督议题项目的市人大代表等作为成员参加执法检查工作,拓宽参与渠道。

  目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已经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协调沟通,研究制定执法检查工作的初步方案,随后将与天津、河北两地进行沟通磋商,拟采取京津冀分别自查与三地联合检查调研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在检查内容上既有三地协同共通的重点,也符合各地不同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