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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抓好“关键小事” 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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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启动街道办事处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5月1日,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开始实施。4月24日,市委召开了生活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推进大会,强调要以实施两个条例为契机,动员全市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抓好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这两个“关键小事”,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健康整洁生活环境,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建设和谐宜居的美丽家园。

  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两个执法检查组,同步推进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以及1月起施行的街道办事处条例的执法检查,打出执法检查组合拳,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

  在社区推行垃圾分类遇到哪些问题?老旧小区引入物业服务进展如何?“接诉即办”入法后有没有得到很好落实?4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街道办事处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会议,通报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启动执法检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刘伟、闫傲霜、李颖津、张清、侯君舒,秘书长刘云广出席,16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通过视频形式参加会议。

  立足完善首都治理体系,打出执法检查组合拳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三个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两个执法检查组均由常委会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由李伟主任担任组长,刘伟、庞丽娟、闫傲霜、李颖津、张清、侯君舒副主任,秘书长刘云广担任副组长。街道办事处条例执法检查组由李伟主任担任组长,刘伟、闫傲霜、侯君舒副主任担任副组长。

  李伟主任在启动会上说,推动垃圾减量分类、改进物业服务、优化基层治理,关系千家万户。这三个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适应首都城市治理实际需要打出的“法治组合拳”。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构建具有首都特点的超大城市基层治理新格局的重要意义,从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思想高度深刻理解这三个条例对健全精治共治法治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的重要作用,以首善标准组织开展好执法检查。

  为了使三个条例执法检查的过程成为充分凝聚共识、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过程,市人大常委会创新检查方式,并将调研检查时间延长到10月。此外,执法检查组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法规落实情况社会调查,并适时组织召开专题督办会议,边检查边整改边落实,及时推进问题解决。11月下旬,两个执法检查组将分别就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推动核心条款落细落实落地,开展联动检查

  市委生活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推进大会强调,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要跟得上,既要督促条例实施,又要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李伟主任在启动会上说,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落责落地落实”和“身边路边周边”发现问题、提出意见。要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和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原则,对照法条详查细抠、聚焦问题提出建议,使执法检查既能有效发挥“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又能为凝聚共识、推动工作增添正能量。

  为了充分倾心听取群众呼声、回应基层关切,推动法规落细落实落地,此次检查采取市区人大联动执法检查方式,委托各区人大常委会按照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对本地区法规实施情况开展调研检查,主要是配套文件制定情况、核心条款实施情况和法规宣传普及情况。

  根据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条例聚焦八个方面具体内容。一是检查法规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作出的配套文件制定情况(其中,生活垃圾管理条例16项,物业管理条例5项)。二是检查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开展情况、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情况、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和文明行为养成情况,以及推进提升法规的普及率和知晓率。三是依据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4条、第24条至第27条、第29条至31条,检查各区生活垃圾源头总量控制和垃圾增量控制指标落实情况,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推进情况,超薄塑料袋、一次性用品的禁限情况和净菜上市实施情况。四是依据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章,检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情况。五是依据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33条至37条、第40条、第42条至第45条、第47条、第64条、第65条、第67条至第71条以及第73条,检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垃圾分类情况, 餐饮企业的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情况以及对不听劝阻的个人、分类管理责任人和收运企业的违法查处情况。六是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8条,检查党建引领下的物业管理体制建立完善情况,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内业主大会、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依法组建和履行职责情况。七是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74条、第78条、第83条、第84条、第88条,检查楼道堆物、卫生死角、私搭乱建、侵占绿地、高空抛物、乱停乱放等“脏、乱、差”问题以及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续筹情况。八是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0条、第68条、第73条,检查物业服务市场机制的规范完善情况,以及疫情防控过程中,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物业服务企业物资和资金支持情况。

  街道办事处条例执法检查主要检查五个方面具体内容。一是检查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性政策文件情况。(街道办事处设立标准、街道办事处职责清单、街道办事处具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工作任务清单、接诉即办的工作流程和规范等5项)。二是依据条例第5条、第6条、第16条、第17条,检查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和接诉即办机制的落实情况。三是依据条例第25条、第26条,检查街道办事处进行综合执法的规范化,协调各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联合执法情况等。四是依据第六章,检查区政府对街道办事处保障与监督的落实情况。五是依据条例第32条,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检查街道办事处指导、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的落实情况。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开展“三边检查”

  根据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各区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乡镇人大和人大街工委的作用,用好用足手中各类平台和条件,广泛发动所属市区人大代表,开展“身边路边周边”检查,对所在居住小区、社区和所在单位的物业管理情况、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全面、准确收集反馈代表发现的问题和线索。5月,市委将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工作为主题开展市领导专题调研,担任市人大代表的市领导也都将以代表身份开展执法检查。此外,执法检查组还将组织代表代表就一些典型的城管执法案例进行现场调研,全面了解案由、处置和处罚过程,实地了解法规实施情况。

  李伟主任说,一次好的执法检查,既是对执法主体的有效监督,又能成为改进工作的有力推手,更是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人大代表不仅是执法检查的主体,也要成为法治宣传的先锋、自觉守法的模范。一是要知法懂法。要认真研读法规文本,全面了解法规的立法目的、立法理念、立法原则、适用范围、权责关系,对核心条款要反复研读,准确把握立法原意。二是要模范守法。全市各级人大代表都应当带头维护法律法规权威,率先依照法规和配套文件规定进行有关活动,带头用法规约束自己的言行。三是要积极普法。先从家庭做起、身边做起,主动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业主权利义务等基础知识,主动反映“身边路边周边”遇到的问题。全市1.5万多名人大代表是一支强大的力量,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发挥好影响一片、带动一片的“种子作用”,为推动法规顺利实施、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