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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动新时代北京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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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深刻指出“检察官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检察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新修订的检察院组织法进一步明确,提起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权之一,并赋予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健康发展,形成了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拓展公益诉讼范围”“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高位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市人民检察院牢记党和人民嘱托,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置于首都治理体系大格局中谋划推进,不断完善以“三诉两支”(即统筹运用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支持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为基本框架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格局,紧紧抓住促进公益保护、促进社会治理、促进依法行政“三个核心内容”,积极主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一是加强公益保护,防止发生“公地悲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涉及公共福祉,发生侵害往往涉及不特定多数人,个体既没有动力、也没有能力提起诉讼、排除侵害。全市检察机关担当公益代表,填补主体缺位,聚焦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10余个专项活动,守护碧水蓝天净土,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二是完善社会治理,形成共治精治格局。主动融入、精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创新“检察+”工作模式,参与整治重点领域、行业乱象,促进形成首都综合治理“大合唱”。三是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司法最佳状态”的理念,将促进行政机关更好地依法履职作为公益诉讼的落脚点,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使公益诉讼检察成为依法行政的助推器。

  自2015年7月开展公益诉讼检察试点工作以来(截至2019年11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收集公益案件线索1106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70件,提起公益诉讼25件。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共挽回被损毁的耕地、林地、湿地540亩;拆除违法建筑近7万平方米;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0.8公里;督促关停和整治企业73家;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及固体废物40余万吨;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资产和权益价值近8000万元;法院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判令违法行为人承担环境修复费用2000余万元。2019年9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围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全市检察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相关问题抓住了公益诉讼制度发展的重点和关键,为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

  党的十九大庄严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深刻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内涵更丰富、水平更高的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站在新的起点上,全市检察机关必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紧盯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持续、规范、优化、协调发展,对标对表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切实将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市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持续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紧贴工作大局,增强服务效果。围绕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建设,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精准服务全市重点工作和区域性重点工作,推动形成党委领导、各负其责、社会协同、广泛参与的公益诉讼共建共治共享大格局。二是结合北京特点,推动协调发展。抓好办案工作,把法定领域工作做扎实,同时积极、稳妥拓展案件范围。以专项活动带动一般工作,加大典型案件办理力度和经验总结力度,进一步扩大办案规模,提升办案质效。三是加强机制建设,提高工作质效。完善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集中管辖机制、跨区域协调机制,打造具有首都特色的检察公益诉讼品牌。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回头看”以及其他办案程序,提高规范化水平。强化检察公益诉讼科技和信息双支撑,提升科技化、专业化水平。四是优化外部环境,推动纵深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公益诉讼,健全完善与社会组织的长效协调工作机制,完善支持起诉制度。健全与行政机关的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与审判机关的公益保护司法协作,完善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线索双向移送机制,落实好环境公益诉讼先鉴定后收费机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五是加强能力建设,走好专业化道路。深化检察公益诉讼专业分类,优化办案组织,配齐配强一线办案力量,提升整体专业化水平。建立完善各类人才库和外脑专家库,健全干部交流锻炼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参与论证,让公益诉讼提质增效。

  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忠诚履职、务实担当,全面加强、纵深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努力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