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有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是无形的,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北京非遗保护与传承喜忧参半
政策支持体系逐步完善。2014年,文化部发布非遗保护传承的“新十一条”,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鼓励非遗衍生品的开发,拓展与丰富非遗的主题及表现形式”等指导性意见。2016年,科技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家“十三五”文化遗产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科技创新规划》。2017年,《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两份国家文件发布,为传统工艺走入现代生活提供了纲领性的指导。2019年6月1日,《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正式实施,为北京特色的非遗保护工作奠定了法治保障。
古都非遗资源丰富厚重。北京有3000多年的建城史和800多年的建都史,拥有极其丰富的非遗资源。昆曲、京剧、京绣、景泰蓝制作技艺、同仁堂中医药文化等都包含了丰富隽永的历史文化内涵和古都发展脉络。截至2018年6月底,北京已普查非遗资源12000余项,共有11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126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73个市级代表性项目。现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02位,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57位。另有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4个。
传承与创新亮点频现。近年来,北京以科技支撑非遗保护利用取得了良好成效。如,市科委支持的“京剧乐器仿生皮研发及推广”,研发出了可替代天然蛇皮、用作京胡等乐器前口的仿生皮产品,解决了传统制作工艺的弊端。北京文化艺术基金“景泰蓝创新人才培养平台”围绕景泰蓝的创新人才培养,搭建了集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创新应用、展示传播、专业交流五位一体的平台。
可持续发展面临瓶颈。一是政府资金支持不足、高新科技研发与运用缺乏、知识产权保护不当等导致对非遗的创造性利用还很不够。二是在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生活现代化大潮的冲击下,北京一些非遗的生产原料和传播遭遇危机,一些传统技艺不断消失,甚至正在濒临消亡。三是非遗传承人队伍年龄结构日趋老化,后继乏人,通过口传身授等手段进行非遗传承,存在“招不来、留不住、传不下”等问题。
北京非遗保护与传承迫切需要强化科技支撑
非遗虽然是无形的,但也具有物质层面。一是像年画、剪纸等非遗的形态本身就是物质的;二是一些口头的民间文化和表演艺术都要依靠人这个物质载体来表达和呈现;三是一些传统手工艺往往体现为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因此,离开物质层面来谈非遗是不科学也不合乎实际的。非遗的物质层面决定了其保护、传承与发展都需要先进科学技术的支撑和保障。为提高非遗保护的针对性和精准度,需要根据非遗的存续状态、项目类别和市场需求,进行分类保护。而无论哪种类型的保护,都离不开先进科学技术的支撑。
濒临消亡的非遗项目需要依靠科技进行抢救性保护。对于濒临消失、活态传承较为困难的代表性项目,需采取及时记录、保存资料、改善传承条件等措施实行抢救性保护。尊重非遗原始形态,运用数字摄像、二维三维扫描、3D模型制作、超清摄影等数字技术方法和手段对非遗进行信息数字化采集,把珍贵图画、音乐舞蹈、皮影戏曲、民间体育技艺等资料信息转变为可以度量的数据化资料,高保真存储。
仍处于活态的非遗项目需要凭借科技进行生产性保护。对具有生产性质和社会需求,能够借助创作、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转化为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代表性项目,可对其实行生产性保护,通过应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移动5G、大数据、云计算、新材料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在坚持传统工艺流程整体性和核心技艺真实性的前提下,对传统工艺实行传承、保护、继承与发展,进而搭建与科技、文化创意、旅游等产业的合作平台,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非遗项目集中的区域需要应用科技实行整体性保护。对代表性项目集中、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彰显古都文化和京味文化的特定区域,将结合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实行文化生态整体保护。有效拓展非遗的传播、传承模式,打破现实世界与虚拟空间的界限,通过数字仿真技术、虚拟增强现实技术、混合现实技术等,增强现场感、沉浸感、互动感,让更多的人乐于参与到非遗保护传承之中。
以科技创新促进北京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建议
北京同时作为全国的文化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加强以先进科技手段促进北京非遗保护与传承利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让深藏其中的优秀基因、智慧元素代代相传,既能彰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创新自信,又能助推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切实增强首都文化自信。
启动本市非遗保护科技需求调研与战略研究。建议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北京非遗主管部门,联合市科委,共同组织开展全市非遗保护与传承中的科技需求调查与分析。同时,更好发挥智库机构作用,总结借鉴国内外以科技创新促进非遗保护与传承的经验做法,研究提出以科技创新促进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思路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专项设置、资金和人力资源保障等,为通过科技创新促进北京非遗保护与传承提供智力支撑。
组织实施“北京记忆”科技工程。以保护北京地区非遗文化基因“不走样、不破坏”为前提,借鉴“美国记忆”工程经验,构建北京非遗典藏库,建立数据传递标准,形成非遗数据信息采集体系。建议相关部门组织专业力量将本市非遗资源的文字、音频记录、静态和动态影像、印刷品、地图、乐谱等各种资源进行数字化采集、筛选、整理、加工、存储,并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尤其要借鉴“美国记忆”工程项目在资源存储和转换过程中尽可能使用国际标准、美国国家标准或工业标准的做法,为后续的再开发、再设计奠定基础。
支持非遗领域科技研发与应用。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非遗保护、保存方法和创新发展研究。市文化主管部门会同科技、经济信息化等部门,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开展非遗科技研发,全面提高非遗数字化、信息化水平。构建非遗典藏库,建立数据传递标准,形成非遗数据信息采集体系。以保护非遗文化基因、“不走样、不破坏”为前提,创新非遗表现形式,开发非遗衍生产品,带动相关文创产业发展。
加大对非遗传承人的扶持力度。一是探索在政府投入的同时引入民间资本,鼓励民间团体、社会组织以多种方式参与非遗保护工作。采取资金补贴、材料政府采购和对传承人后期奖励等多种形式,在传承场所规划用地、材料购置税赋减免和选徒带徒方面,扶持一批具有重要示范和引导带动作用的传承人,改善传承人的教育培训、传艺带徒、场所设施等条件。组织非遗传承人群研修培训计划,重点扶持技术含量高、传承场所简陋、招徒带徒困难的项目和传承人。二是定期组织传承人开展活态展示、汇演、讲座、交流、表彰奖励等活动。在春节庙会等品牌活动中组织大规模非遗项目展示,提高非遗保护传承的全民参与度。
加强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出台相关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资源采集的规范性建设工作。提高非遗传承企业与传承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鼓励其通过申请商标注册保护非遗知识产权不受侵害。出台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对网站非遗信息的管理与审核工作。
完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文化与科技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与互动,积极探索跨部门、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合作新机制,形成有利于非遗和科技融合发展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成立市、区人民政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审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及保护工作规划,审核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等。(作者单位:北京科技战略决策咨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