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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经验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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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国作为一个高度城市化的国家,在过去几十年里探索出了一条切实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治理之道,治理效率多年来居世界前列,社会整体参与意识较强,在解决环境问题的同时也为国家和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德国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概况

  德国的城市垃圾分类回收处理体系最早可追溯至20世纪初。20世纪70年代能源危机之际,为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德国人开始自发对垃圾进行分类和再利用,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废物管理法》《包装废弃物处理法》等一系列法律,并提出“谁污染,谁治理”的口号,建立创新性的“双轨垃圾回收制度”,要求企业对其产品所涉垃圾的后续回收和处理等全生命周期负责,垃圾治理由“公共服务系统为主”向“私有经济主体预防性地承担自有责任”转变。在此背景下,德国“绿点公司(Green Dot)”建立起一个平行于市政环卫系统的包装物回收系统,与各生产企业合作,将印有绿点标记的、具有再生价值的包装物回收再利用。截至2011年,已经有1.6万家德国包装生产和使用企业加入了绿点系统,超过90%的商品外包装印上了绿点标记。

  过去五年,德国全国城市垃圾生产年均增长率仅为0.81%,并于2013年及2017年实现负增长。城市生活垃圾回收率已达到近90%,其中68%被循环利用,远高于其他国家水平。垃圾处理行业已成为德国重要的经济和就业领域,每年收益约为500亿欧元,占全国经济产出的约1.5%,解决就业岗位25万个。垃圾分类观念已广泛根植于居民心中,家庭参与垃圾分类收集的比例高达90%。

  主要经验和做法

  建立垃圾治理产业链。1996年,德国出台《循环经济与垃圾管理法》,明确建立“垃圾减量——垃圾回收——垃圾处理”三环节垃圾治理链。随后,垃圾回收细分为垃圾分类、垃圾运输等环节,整个治理链不断细化和完善。基于此架构,垃圾治理产业链体系逐步建立,有利于政府统筹垃圾治理各项工作。根据垃圾治理链的逻辑关系,德国将垃圾减量,即治理链上第一个环节放在首位,从源头缓解垃圾治理压力,通过立法、梯度收费等手段切实减少城市生活垃圾生产量。除国家层面的设计外,德国城市和地区还基于治理链制定地区规划,如柏林会定期更新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战略和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对治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作出具体安排。

  完善垃圾治理制度体系。制度保障方面,德国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垃圾治理的法律文件,层次丰富、内容充实。国家层面,《废物管理法》《垃圾避免产生和垃圾管理法》《包装废弃物条例》《循环经济与垃圾管理法》等专门法确立了德国垃圾治理的“三环节”整体架构和“谁污染,谁治理”理念,为垃圾治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电子电气设备法》《电池条例》等具体法律明确了不同细分领域生活垃圾治理的具体要求和各方责任,保障了生活垃圾治理在社会各领域、各环节的有序开展。地区层面,许多州府和城市因地制宜制定了相关法规,如慕尼黑1992年出台的《慕尼黑垃圾管理总则》、巴伐利亚州1996年出台的《巴伐利亚垃圾管理条例》、柏林1999年出台的《柏林循环经济与垃圾治理法案》等,进一步提高了各地工作的效率。合理利用利益驱动。德国垃圾治理的高社会参与度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中的利益刺激。为激励大众参与,德国推出“按量计价”“按类计价”的阶梯式垃圾治理费鼓励垃圾减量和分类,制定塑料瓶押金制度,利用塑料饮料瓶回收时退回的包装瓶押金(一般为0.25欧元/个)鼓励居民自觉将高回收利用率的塑料瓶等投入垃圾回收渠道。同时,德国建立了“双轨回收制度”,利用垃圾回收处理的高成本倒逼生产企业自觉减少垃圾生产,并建立严格的垃圾治理监督制度,设立“环境警察”对垃圾不分类行为开具罚单等,利用负向利益驱动督促各界落实垃圾治理各项工作。此外,德国还引入私有企业雷蒙德(Remondis)等社会资本参与垃圾治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城市垃圾治理工作的效率。

  创新生态设计。德国城市垃圾治理不仅关注治理链建设,更着力于垃圾治理创新生态系统的统筹发展。德国鼓励高校开设垃圾治理相关专业,为垃圾治理及城市生态建设输送专业人才、提供科研支持,并鼓励学校和培训机构开设垃圾治理相关培训,为从业人员提供提升业务能力的机会。德国还重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促进行业交流,如慕尼黑联合国际固体垃圾治理协会组织博览会,搭建国际城市垃圾治理学习交流平台,以期为城市垃圾治理提供新思路。

  德国优秀的基础设施设计也是其城市垃圾治理的亮点之一。例如,为方便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投放,政府制定并推广了全国统一的垃圾桶设计,每种垃圾对应的垃圾桶都有独特且辨识度高的颜色和标识,有效降低了垃圾误投率,并在几乎所有超市广泛铺设塑料瓶回收机,提高回收效率的同时其高便利性也提高了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意愿。此外,政府每年年初会将新一年的《垃圾分类说明》和《垃圾清运时间表》发至各家,并从小学开始对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教育,使垃圾分类成为居民的一种生活习惯。

  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启示

  建立垃圾治理的产业链规划。目前,虽然国内已开展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多年,但整体治理架构尚未建立,垃圾治理产业链规划鲜有提及。因此,应当尽早建立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产业链概念和链条体系,明确“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垃圾回收”“垃圾处理”等环节及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主体,做好城市垃圾治理的顶层规划。同时,应理清各项工作间的逻辑关系,加强工作统筹,减少前端工作与后续任务的脱节,避免如垃圾分类后“混装混运”等现象的发生。另外,应建立各项工作间的联动关系,如垃圾减量完成度与垃圾回收处理费用相挂钩、垃圾分类标准与垃圾回收处理方式相挂钩等,充分发挥各环节间“1+1>2”的协同效应,提升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整体效率。

  丰富垃圾治理制度的层次和内容。目前,我国虽然已有垃圾治理方面的文件和规划,但制度保障的层次和内容有待充实。对此,我国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垃圾治理整体框架的同时着力丰富相关管理制度的层次和内容,如针对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等各环节工作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并针对电子产品、食品等各行业制定具体条例,规范各行业的垃圾治理行为, 使治理链各环节具体工作能够有本可依、落到实处。除国家层面的法律规定外,各城市和地区也要根据该地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地区规范条例,加快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制建设,促进治理工作在各地区顺利开展。

  建立各环节利益反馈机制。为提高全社会垃圾治理的参与度和完成度,应在治理链各环节建立反馈机制,将各工作的相关利益与工作完成度相联系,利用利益驱动提高各参与主体积极性。例如,可利用垃圾阶梯收费、分类收费等价格手段及垃圾押金、回收积分等奖励制度鼓励居民自觉进行垃圾减量和分类,提高居民参与积极性;对于相关生产企业,可对垃圾治理方面表现较好的企业予以奖励或优惠,鼓励企业积极落实相关工作。同时,应利用好利益负面反馈督促全社会落实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可延长垃圾责任链,要求相关生产企业与政府共同承担垃圾治理责任,利用随之产生的企业运营成本上升敦促企业减少垃圾产生,并加强相关监管,运用开具罚单、征收惩罚性垃圾清理费等手段对违反垃圾治理规定的行为予以严厉惩罚,敦促各主体履行相关责任。

  统筹城市垃圾治理创新生态建设。垃圾治理与科研教育、基础设施、舆论氛围等多个方面关系密切,因此,要立足城市管理和生态建设,统筹规划垃圾治理创新生态中各方面发展。例如,为激发科技在垃圾治理中的升级作用,可加大相关科研投入,支持环保材料、新材料研发、产品包装方式升级等课题研究,并对相关科研成果转化提供专项扶持。同时,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可根据各环节实际痛点和需求,从垃圾桶设计、垃圾回收装置铺设密度设计等方面优化相关设施的设计和设置,提升整体垃圾治理效果。此外,可充分发挥产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搭建产业交流平台,促进各主体间的交流合作,依托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宣传教育,营造积极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