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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参与修法 让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更加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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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的北京不只有似火的骄阳、醉人的蓝天,还有人大代表们穿行奔走在全市街道社区的身影。随着市人大常委会“万名代表下基层征求意见,全民参与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部署大会的召开,1.2万余名市、区、乡镇人大代表赴基层就条例的修订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先后以人大代表身份前往各区,深入社区、乡镇,与居民代表、社区工作者、辖区单位代表进行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万名代表下基层,全民参与修条例

  “听我给您唱一唱,垃圾分类有窍门……”,传统的京韵大鼓把垃圾四分法演绎得准确、有趣、朗朗上口,很多人想不到,这么生动的场景是东城区东四街道人大代表与居民见面会上的一幕。这个节目,正是东城区人大代表为做好垃圾分类调研工作和宣传工作精心准备的。见面会现场的气氛一下被京韵大鼓点燃了,居民们打开了话匣子。“不能只靠宣传,需要对那些不按标准分类的个人进行提醒和处罚。”居民马池兰一边举手一边说。具体来讲,她建议参照足球场“红黄牌”制度,对初犯和偶尔投放错误的居民进行提示,在屡次提示无效的情况下,扣除相应的诚信积分。在场的市级和区级人大代表边听边记,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沿着长安街一路向西,几十公里外的石景山区苹果园街道苹四社区,在环卫系统工作多年的区人大代表田景安正在给社区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知识讲座。“厨余垃圾一定要分好,厨余垃圾分不好,等于白分了”,田景安说。至于有害垃圾,他特意解释,普通电池原来是有害垃圾,改进工艺后已经可以进入焚烧程序,但是可充电电池不行……

  这个8月,人大代表是这个城市最可爱的人。他们不分长幼、职位高低,都化身推进垃圾分类最有力的行动使者。每一名代表身上都肩负着一份神圣使命,他们是新时代垃圾分类的宣传队,是绿色生活方式的播种机。值得一提的是,市委书记蔡奇、市长陈吉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市政协主席吉林都以普通代表身份深入基层听取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也分别带队赴朝阳区、房山区、海淀区、西城区、昌平区等就修订工作征求意见。

  市领导要求,要以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为目标,以街道为单位抓好示范片区建设,细化垃圾源头减量措施,限制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使用,探索控制垃圾总量的有效方法,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要充分调动广大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将垃圾分类教育纳入中小学生课堂教育,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引导居民正确认识、自觉参与垃圾分类。要强化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为群众参与垃圾分类、减量提供便利条件,建立健全分类收集运输机制,配齐配好垃圾分类运输车坚持分类运输,避免混装混运。要结合区域特点和垃圾类别,因地制宜规划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相融合,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要通过立法明确垃圾分类是垃圾产生者的责任,压紧、压实单位、企业、居民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建立倒逼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执法监督和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确保法规得到充分执行。

  咬定目标不放松,一年接着一年干

  垃圾分类对北京来说从来不是陌生的词语。早在1957年7月12日,《北京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垃圾要分类收集》一文,但当时主要基于节约意识,还没有上升到环保层面。1993年9月,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北京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明确对城市生活废弃物逐步实行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1996年,西城区大乘巷社区成为本市第一个试点垃圾分类小区。2000年,住建部确定北京等8个城市进行垃圾分类试点。2012年3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成为我国首部针对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近几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连续通过执法检查、议案督办等方式推动条例全面有效实施。

  2017年初,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围绕“规划与建设、减量与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监督管理”等内容,赴各区进行实地检查,深入居民小区、厨余垃圾清洁站、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村庄农户检查调研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处置情况。检查组认为,条例实施以来,本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水平得到了一定提升,但是还存在知晓率、普及率不高;减量分类、监督管理等规定执行不到位;市政府制定的配套实施办法尚未出台等问题。建议加强普法,形成依法治理生活垃圾的广泛共识;强化守法,构建生活垃圾公共治理机制;严格执法,分类施策推进生活垃圾治理重点突破;适时修法,进一步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督办的“提高城市精治共治法治水平,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议案将“加强垃圾治理和推进垃圾分类”列为四个重点内容之一,并且将议案办理和听取审议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有机结合,切实推动问题解决,提高议案办理工作实效。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聚焦“垃圾分类”,对“大力促进源头减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议案进行了督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副主任刘伟亲自带队到街道社区、党政机关、学校和垃圾处理设施进行现场调研,组织管理部门、街道、社区、企业和专家学者召开座谈会,听取垃圾分类实践情况和意见建议。

  数十位委员、代表参加了议案督办,他们不仅准确指出了居民参与度不高、混装混运现象严重等问题,还提出了很多可行性建议,其中就包括加大宣传引导居民正确投放垃圾和尽快修订条例,使垃圾分类成为人人皆知、人人皆守的规矩。

  修订正当其时,顺民心合民意

  此次修订正当其时,吹响了新时代北京垃圾分类的冲锋号,推动北京整理行装再出发,寻求新突破,迈进新阶段。

  修订条例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做好垃圾分类工作,2016年以来4次对垃圾分类做出重要指示,提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党的十九大报告对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明确提出北京等46个重点城市到2020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35年以前全面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分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修订条例将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提供有力法制支撑。

  修订条例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北京是一个拥有2100多万人口的超大城市。全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从2012年的648万吨增长到2018年的929万吨,6年间增长了43.4%。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每日填埋垃圾1.09万吨,库容接近饱和。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长期超负荷运行。由于厨余垃圾中有机质含水量较高,如果不分类、随意堆放或简单填埋,会污染土壤、水源和空气,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混合垃圾在收集、运输、处理过程中容易发酵,产生渗沥液,污染环境。与日俱增的垃圾产生量,在侵占了大量土地的同时极易形成二次污染。

  修订条例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垃圾分类是一场生活方式的革命,也是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据调查,居民家庭丢弃的生活垃圾中,20%~30%是可回收物、50%~60%是厨余垃圾、10%~20%是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只有1%左右。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施垃圾分类处理,引导人们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把废弃物中有回收利用价值的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以及电器分离出来、加以回收利用,有利于节约资源、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水平。

  修订条例是提升垃圾管理能力水平的重要依托。现行条例主要针对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重点规定加快设施建设、鼓励开展垃圾分类、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等内容,对源头减量措施、个人参与垃圾分类缺乏强制性约束,对混装混运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对垃圾分类收运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等等。此外,条例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配套措施不足,市民知晓率和认同度、参与度不高的现象。这些情况亟需通过修订法规加以解决。将代表活动和法规修订结合起来,也正是为了更好地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

  修订条例将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全面建立和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链条管理,推动习惯养成、营造清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