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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举措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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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9日)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李伟

  新世纪以来,市委先后召开四次人大工作会议并印发文件,为人大工作定方位、把方向、明任务、落责任,体现了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市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市委常委会坚持每半年听取一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多次研究人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蔡奇书记就市人大常委会重要议题、重要立法项目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强调要以首善标准推动北京人大工作,力争为全国作示范。今年初,市委将召开第五次人大工作会议列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6月20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下面,我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对《意见》的学习领会和主要贯彻落实举措向大家作一说明。

  《意见》开篇明确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行动指南,阐述了做好新时代本市人大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本市人大工作”。

  总体要求中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特别是提出了“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全市中心工作、紧扣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这“四个紧扣”是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好聚民心、议大事、保落实、促善治作用的重要工作原则。

  《意见》从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夯实人大基层基础工作四个方面,对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本市人大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意见》具有三个特点:一是突出政治性。《意见》强调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关键所在,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强化政治属性,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主动推进中央有部署、市委有要求、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符合人民群众期盼、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二是体现时代性。《意见》在总结市委四次人大工作会议以来工作成效、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创新做法、借鉴兄弟省区市人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体制机制、主动担当作为、增强履职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新理念、新任务和新举措。三是注重实效性。《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就健全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地方立法工作格局、代表工作机制和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提出要求,着重对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质量效率、增强人大监督刚性作出制度性安排、提出具有约束力的举措办法。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在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的基础上,研究了以下八方面的贯彻落实举措: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机关属性。我们将坚决贯彻“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落实主动、担当、精准、有效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市委领导下切实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意见》提出在市人大常委会设立机关党组、在市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立分党组。这项工作正在市委领导下顺利推进。

  二是完善联动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系统学习基础上,常委会党组把习总书记最新讲话、批示指示作为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内容;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议题审议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学习习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作为常委会会议首要议程;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根据工作任务专题学习习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聚焦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把党的创新理论、宪法法律和履职知识技能作为代表培训重点;机关党员干部通过党支部定期学习和个人自学,把学习领会习总书记的重要思想融入日常工作,推动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再次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推动学习贯彻进一步向深里走、向实里走。

  三是完善备案审查和专项清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将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本市地方性法规规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范围,尽快建成全市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立法规、规章合法性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做出立改废释安排。请各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同市人大常委会的对接,共同推动全市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四是推动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我们将紧扣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目标,发挥地方立法补充、先行、创制的作用,根据首都改革发展实际和城市治理需要及时调整充实立法规划计划,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步伐,贯彻好党中央提出的立法要求、完成好市委交付的立法任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地方立法的需求,为首都发展提供及时、有力、到位的法制保障。

  我们将在提前介入、专班推进、牵头起草、开门立法和审议把关上下功夫,发挥好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提前介入,就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在法定审议程序前介入并参与法规起草工作,邀请相关领域专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参加。专班推进,就是重要法规草案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组建专班联合起草,实行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领导共同牵头的“双组长制”。牵头起草,就是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较强的法规,可以由市人大相关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开门立法,就是鼓励市人大各代表团、人大代表提出法规性议案并参与起草工作,做好立法协商,建立完善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前和表决通过后新闻发布制度。审议把关,就是根据立法事项轻重缓急和法规草案成熟程度科学确定审次,提高审议把关水平,更好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是强化人大监督刚性。坚持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把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构建超大城市治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作为重点,将代表意见作为确定监督议题的重要依据。以监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为主要抓手,做到新立法规及时检查、执法难点持续跟查、复杂问题多法并查,增强执法检查的时效性针对性。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机关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增加专题询问频次。对一些重要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组织市区乡镇人大联动检查。抓紧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监督规划,规范报告标准、内容,确保全口径、全覆盖。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中,更加注重支出预算总量和结构、更加注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快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进度。

  六是打牢代表工作的基础。落实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双联系”制度,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固定联系若干基层市人大代表、邀请基层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任期内均实现全覆盖。统筹开展代表初任学习、履职学习、专题学习,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就重点议题组织小班制专题化的学习。在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的支持下,探索将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列入党校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全市人大代表家站建设的意见、召开工作会议,高质量推进街(乡)代表之家、社区(村)代表联络站建设。希望各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按照《意见》要求,建好用好这一重要代表履职阵地。区人大常委会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地方组织法有明确规定,《意见》已作出部署。各区人大街工委不仅要保留牌子,更要明确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将指导各代表团加强对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审查审核,推动提高议案建议质量;对重要的建议跟踪督办,对连续多年反复提出的议案建议集中督办,对该办能办而不办的,通过专题询问、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督促办理。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建好用好代表履职信息数据库,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头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

  七是完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设置,统筹使用好工作力量。严格执行常委会会议出席列席、文件提交、审议表决、会议公开等各项规定。建立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就法规草案到基层调研和征求意见制度。通过邀请公民旁听观摩会议、加强媒体传播等方式,重点面向党员干部、思政课教师、青年学生等群体,做好人大制度的宣传教育。

  八是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和京津冀人大工作协同。建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固定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制度,完善各专委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对口指导交流机制,邀请区、乡镇人大代表参加市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请各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好市人大代表团活动,协助做好代表服务管理。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已经形成了良好的立法工作协同机制,目前正在协商拟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列入明年各自人代会的议程。三地人大还将共同探索监督工作联动的方式方法。

  以上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主要贯彻落实举措。我们将全力以赴贯彻好市委《意见》和本次会议精神,以时不我待、攻坚克难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落实好市委交付的各项任务、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民主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