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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力量营造规范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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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以下称“两条例一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共有9位常委会委员和4位列席代表提出了意见建议。

  大家认为,“两条例一决定”调整的尽管只是城市交通领域的部分环节,却是当前城市交通治理的难点、市民关注的热点和影响出行秩序的矛盾集中点,实施时间虽然不长,但在核心区胡同停车治理、道路停车改革、非机动车销售管理及登记上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调控等方面成效明显,要以法规实施为抓手,依法破解交通领域长期存在的一些痼疾顽症,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的“大城市病”,营造规范有序的交通环境。

  完善法规的配套规定措施。王荣梅委员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梳理“两条例一决定”中明确要求制定 配套文件的条款内容,尽快完成快递、外卖等行业用车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制定,如不能按时制定发布的,应当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说明情况。李有光代表建议,要在配套规定当中明确各执法部门之间的责任、市民举报方式等内容。

  严格履行法律责任。陈永委员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要逐条对照法规的要求,严格履行好法律责任,保证法规的有效实施,把解决问题落到实处。成燕红委员建议,加大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监管力度,加强市场准入审核管理、日常管理和加大处罚力度,切实扭转企业经营管理的随意性。张闽委员建议,进一步落实政府主导的分工负责制,建立停车管理统筹协调机制,细化政府各部门的职责任务,推动法规的全面实施。常纪文委员提出,法律实施的评估要保持初心,要对照立法必要性看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对执法不到位的问题政府部门应该拿出整改措施。辛崇阳委员、秦红岭代表建议,进一步强化常态化的执法,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的成本。

  强化法规实施的科技支撑。张闽委员建议,在机动车道路停车管理上要运用高位视频电子眼等技术手段,让市民能够在出行停车时享受到规范、诚信的服务。辛崇阳委员提出,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多用科技手段解决交通秩序管理当中遇到的问题,以比较低的、合理的成本投入,追求更高的管理效果。李有光代表建议,更多地运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对数据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来减少交通违章等情况。

  解决民众关注的突出问题。陈永委员建议,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优势和作用,组织代表开展持续视察、专题调研,推动交通领域长期存在的痼疾顽症,如电动三四轮车等问题的解决。成燕红委员建议,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规划非机动车辆停放区域,满足老百姓日常需求,为群众绿色出行创造更便利的条件。王荣梅委员和朱建岳、段淑珍代表建议,政府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存量电动三四轮车、老年代步车闯灯、逆行、随意停放等违规行为,切切实实在消存量上想办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心关切。孙杰委员建议,把停车服务与管理纳入到疏解非首都功能、治理大城市病、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大局中,统筹谋划、多措并举,进一步破解当前停车难问题。李申虹委员建议,居住停车问题通过资源的挖潜及区域停车认证等方式来缓解,出行停车要加强停车信息综合服务和停车诱导,为市民出行停车提供及时便利服务。

  持续普法宣传引导。成燕红委员建议,把普法宣传作为消除违规违章等各种交通不文明行为的一剂良药,通过教育引导和严格执法来解决当前的一些集中问题。王荣梅、郭继孚委员和李有光代表建议,政府深入分析条例群众知晓率低的原因,建立完善、持续性的宣传法规的工作机制,用现代化的手段给大家持续的提示引导,使更多的市民从被动、被管到主动自觉地遵守法规。

  委员和列席代表还就条例持续跟踪监督、停车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停车收费使用效益等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