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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首都城市运行管理精治共治法治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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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精细化管理,构建超大城市有效治理体系要靠精治共治法治。笔者通过总结以往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原因,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提出在构建新时代首都城市运行管理精治共治法治体系的基本内涵、基本原则、总体思路和具体对策建议。

  基本内涵

  概念界定。构建首都城市运行管理精治共治法治体系,首先要厘清和界定精治共治法治的概念。精治是目标,就是要坚持细节为王,像绣花一样,精心打造精品,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共治是手段,就是要动员社会单位、居民群众等多元主体参与城市管理,共担责任、共享利益,调动参与积极性,实现“人民城市人民管”。法治是保障,就是要强化依法治理,完善和细化城市管理法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管理顽症难题,提升全民遵法守法和政府执法水平。

  相互关系。构建首都城市运行管理精治共治法治体系,还要明确三者之间的关系。精治共治法治是一个有机结合体,“精治”离不开“共治”的响应、参与和支持,也离不开“法治”的约束、规范和保障;“共治”需要“精治”这个平台载体、目标牵引和要求激励,也需要“法治”提供思维底线、行为红线和“控违”高压线;“法治”必须以“精治”为导向、手段和目标,以“共治”为基础、条件和依托。三者既互为依存,又互为补充,更互为促进,是一个链条式完整体。

  基本原则

  精治共治法治是实现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的有效手段,构建精治共治法治体系是一项庞大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坚持系统性原则。推进精治共治法治,要树立系统思维,从治理理论体系、制度机制体系、政策法规体系、科技保障体系、宣传动员体系、监督考核体系等方面,系统谋划、一体推进,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坚持协调性原则。推进精治共治法治,要强化综合统筹,注重弹好钢琴,把握好节奏和力度,既要重点突破,又要全面推进;既要相对独立,又要协调一致,切实增强协调性、一致性。

  坚持整体性原则。推进精治共治法治,要增强整体推进意识,不能把三者割裂开来,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各强调各的重要,要捆在一起抓,整体谋划、整体协调、整体落实,切实发挥整体效能。

  坚持科学性原则。推进精治共治法治,要注重科学思想指引,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能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切实发挥精治共治法治的原动力作用,推动城市管理科学发展。

  总体思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子,要持续用力、不断深化,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增强社会发展活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必须紧紧围绕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的目标,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落实“六精六细”标准和要求,牢牢把握核心是人、重心在城乡社区、关键是体制机制创新的原则,抓住着力点,坚持精治,着力实现精细化管理全覆盖;坚持共治,着力实现社会化参与全覆盖;坚持法治,着力实现法制化保障全覆盖;创新体制机制,着力实现科学化统筹更有效,推动和促进城市治理整体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具体措施

  首都城市管理要紧紧围绕加强精治、共治、法治体系建设,深化创新体制机制,着力实现“三全一更”发展目标,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实现新提升。

  坚持精治,着力实现精细化管理全覆盖。衡量一个城市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既要看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管得好不好,更要看一般区域、一般项目管得好不好。不论是中心城区还是郊区农村,都要把精细化要求体现到管理的全过程,实施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化管理。

  一是强化“网格化”的基础作用。网格是精细化管理的基础。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平台、统一数据、统一管理”原则,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网格化城市管理云平台。完善网格化管理问题处置机制,强化协调和对接,提高问题处置效率。建立基础数据普查更新机制,适度扩充网格化管理事项和范围,逐步实现网格全覆盖。

  二是强化“大数据”的支撑作用。要更多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推进城市管理制度创新、模式创新。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摸清家底,为强化精细化管理提供依据。要加强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改变依靠人海战术的传统做法,更多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大力推广道路公共服务设施二维码管理、智慧灯杆、“第五空间”等创新技术和产品,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效能。

  三是强化既有问题的倒逼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瞄准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十难”,广告牌匾和架空线凌乱,“城市生命线”使用周期到龄,能源保障紧平衡、缺弹性,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等“城市病”,精确制导、精准发力,细化管理标准,完善管理流程,规范管理行为,落实管理责任,健全管理网络,创新管理机制,强化管理监督,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坚持共治,着力实现社会化参与全覆盖。依靠和发动群众,实现城市管理共治、共享,是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基础和必要手段。城市精细化管理,不能政府唱“独角戏”,必须动员群众参与,健全共治共管机制,形成共建共享局面。

  一是激发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要增强动员发动群众的针对性、多样性,区分不同人员,改变传统方式,创新形式内容,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包老板”“分小萌”“能小节”等多种新颖有趣的宣传形式,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要结合地区特点和区域特色,思想动员说到群众心坎上,行为引导打在群众动情处,使广大群众发自内心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城市管理,从而形成自觉参与的社会氛围。

  二是推广社区共治的有效模式。健全政府与多元主体之间的沟通协商模式,加快建立“市级决策、区级综合、街乡执行、社区自治”的城市治理新机制,总结宣扬全市社区共治方面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大力推广“社区理事会”“市民论坛”“居民议事厅”、老胡同“公共客厅”等多种形式的共治平台,促进社区治理向共治转变。

  三是培育社会组织的参与共识。完善社会组织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评估、信息公开和综合监管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快速发展。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参与社区治理,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加快制定社会组织整体发展规划,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供给、社会事务治理以及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城市管理共治,实现成果共享。

  四是发挥“自治品牌”的引领作用。近年来,在城市精细化管理中,逐步形成了一批群众自我创造、深受社会欢迎的共治新模式,如东城守望岗、西城大妈、朝阳群众、海淀网民、丰台劝导队、石景山老街坊、街巷长、小巷管家等,形成了城市基层治理的“自治品牌”。要注重发挥这些品牌的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培养和提高社会群众参与管理的意愿和能力,提高社会群众参与的专业化、职业化和自治化水平,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居民自治的城市管理共治共享格局。

  坚持法治,着力实现法制化保障全覆盖。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是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根本保障。必须加快完善城市管理法规标准,使城市管理工作在质与量、对与错、速度与时限上都有标准可依,切实构建可量化、可追溯、可考核的城市管理法治环境。

  一是完善法规。针对法规缺失、标准陈旧、法条冲突等现状,既要从宏观层面上完善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又要在微观操作中制定精准细化的管理标准,要完善体系,聚焦技术标准、管理标准等领域,没有标准的要尽快制定,偏低的标准要抓紧提高,相互打架的标准要进行梳理,逐步实现城市管理标准的全覆盖、精细化、高水平。建立立法过渡期、空白期应对机制,及时做好跟踪反馈修订工作,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制定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提升城市管理法规的规范和约束效力。

  二是强化考核。建立与精细化管理相配套的城市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完善城市管理考核细则和各级考核主体,全力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全面落实城管执法责任制。以考评政府部门履职尽责为抓手,落实“月检查、月排名、月曝光”制度,通过与政府绩效管理、领导干部政绩考察、政府信息公开等直接挂钩,激发各级政府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以过程控制、监督考核、奖优罚劣为抓手,运用考核、奖励、处罚、追责手段,建立科学高效的激励机制。

  三是从严执法。要深入研究加强行业管理与综合执法的紧密衔接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管理与执法脱节、“最后一公里”难落地的现象。要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做到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做到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态度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要用好用足法律资源,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处罚有据,树立法律权威。

  创新体制机制,着力实现科学化统筹更有效。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新一轮《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坚持实践探索,深化机制创新,落实精治共治法治要求,切实构建起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

  一是深化城市管理领域党建引领。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各项要求,依托新成立的市委城市工作委员会,做实做细首都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深化城市管理机制创新。探索运用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推动工作的新途径,加强城市管理的综合统筹,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管理末端向规划、建设前端的信息反馈机制,增强城市管理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

  三是深化管理与执法无缝隙连接机制研究。加强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沟通对接,建立健全全方位、全天候、全链条的协调配合机制,确保城管执法“最后一公里”落到实处,确保城市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深化对各区、街道(乡镇)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加强对街道、乡镇城市管理工作的延伸指导,确保城市管理决策部署在基层得到落实,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现全覆盖。

(作者系市城市管理委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