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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 总结经验 查找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两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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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8日、16日、21日,分别由李颖津、侯君舒、庞丽娟副主任带队,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赴海淀区、通州区和石景山区对“两条例一决定”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有39位市人大代表参加。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检查重点

  检查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执法检查方案明确的检查重点,集中检查和分散检查相结合,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就近就便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调研,重点就影响法规实施、制约法规实效、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进行检查。

  围绕机动车停车管理,检查组先后来到海淀区中关村西区、通州区潞城地铁站和新城南路、石景山区鲁谷路,实地检查了路侧停车泊位供给和管理,区域停车诱导系统建设,机动车出行停车等工作开展情况。围绕非机动车路面执法和互联网自行车管理,检查组先后来到海淀黄庄路口、北运河西和八宝网租赁自行车集中停放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围绕电动自行车销售管理,检查组先后来到联想桥、新华南路、古城大街等多处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实地检查了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制度落实情况。围绕快递行业用车管理,检查组来到北大南门外快递集散中心,实地检查了快递行业用车“五统一”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各区交通行

  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贯彻实施“两条例一决定”的情况汇报。此外,代表们还充分利用个人时间就近就便开展检查,通过填写“两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记录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梳理经验做法,巩固工作成效

  检查组认为,“两条例一决定”虽然实施时间不长,各区、各山地铁站口等大街路口,实地检查了非机动车登记、通行管理,互联

  部门结合区情实际,积极履行部门职责,贯彻实施法规取得一定成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断强化科技支撑,借助海淀区的科技优势,采取充分利用监控设备、设立违法信息实时显示屏、建设区域停车诱导系统等措施,积极运用科技手段改善路面执法效果,路面秩序管理水平和执法震慑力度均得到大幅提升。

  石景山区主动将管理端口前移,积极采取人性化措施,通过在重要路口设置非机动车遮阳棚和行人遮阳伞、在全市首创全向十字路口等方式,引导市民变被动执法为主动守法。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积极改进管理理念,坚持执法管理与服务群众相结合,以建设城市副中心为契机,倡导绿色出行,大力发展公共自行车服务,通州区的公共自行车使用量长期居16区之首,已成为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方式,为缓解区域交通拥堵发挥了重要作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动落实源头管理,认真履行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目录管理制度,违规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行业用车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外观标识、统一车辆编码、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统一车辆型号、统一人员集中培训,确保车辆得到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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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组代表“好声音”

  在“两条例一决定”的执法检查中,检查组的各位人大代表们根据分组调研的现场情况和平时生活中的跟踪观察情况,寻找问题症结,积极建言献策,发出了代表“好声音”。

  法规授权政府制定的具体办法仍未完全到位,配套的实施细则仍需进一步完善

  成燕红、辛崇阳、倪志华、雷达、楼建波等代表建议,要进一步加快配套措施办法的出台,统筹考虑全区域停车设施规划,加大停车泊位错时共享和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力度,优化路侧停车泊位设置,确保法规能够真正落地、落实,制度红利得到充分有效释放。

  选择性、随意性、阶段性执法的情况时有发生,全面从严执法仍需进一步加强

  张万龙、朱建岳、沈传勇等代表建议,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李季名、李远方、郑红强、陈昶屹、雷达、赵海、高娟等代表建议,要坚持全区域、常态化执法,不断改进管理理念、提高执法能力,切实提升执法成效。陈昶屹代表提出,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对执法的痛点、难点深有体会,处罚只是手段,执法的目的是致力于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秩序,本质是让公民形成良好的自觉遵守法律的习惯。他建议在应用科技手段进行前端执法之外,还应与后端的信用体系相联系,形成长效威慑机制,使违法者一处失信(违法)、处处受限;进一步整合各部门间的执法资源,实现执法整体效率的最大化;加大与一线执法人员的互动,为后续完善、修改法规提供更多的素材,形成立法、执法、修法之间良性互动的闭环。陈永代表建议,要认真落实城市副中心规划,以努力建设没有城市病的城区为目标,用更有效的治理方法全面开展执法工作,确保规划的落实不因管理不到位或者执法不严而打折扣。

  市民不知道、不了解、不熟悉“两条例一决定”,尊法、守法意识欠缺,普法宣传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成燕红、段淑珍、陈昶屹、董立新、张冬梅、李有光等代表建议,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公民自觉尊法、守法。段淑珍代表提出,交通治理是一项长时期的任务,要治理交通乱象,首先要解决停车问题,停车解决不了,秩序问题就很难解决。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好的做法要总结经验,进行推广,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和社区的作用,挖潜力,让居民充分理解“两条例一决定”的精神内涵。

  李有光代表提出,“两条例一决定”在北京各地的落实情况并不均衡,一些地方对《机动车停车条例》执行得还不到位。例如,一些街巷的机动车路侧停车已非常规范,但在距之不远的另一条街巷,就仍会看到车辆乱停、堵塞交通的景象。此外,有些市民看到路上的划线,却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在这方面对市民的指引较少,希望加强指引,让大家尽快清楚划线所规定的内容。还有一些上了年纪的车主,对停车缴费的线上操作方式不太了解,需要给予他们更多帮助。

  个别领域还存在监管漏洞

  关于非机动车公共停车设施,代表们指出,通州区在潞城、北运河西等地铁站周边设置的非经营性公共停车场,车辆存放的数量庞大、种类繁多,监管部门并不明确,容易造成消防安全隐患。关于外卖行业用车,代表们认为,目前行业主管部门更加侧重行业扶持,缺乏行业统一监管,“抢时送餐”导致车辆超速、逆行、闯灯等违法通行现象十分普遍,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倪志华代表提出,外卖行业为了竞争,承诺在最短的时间内(通常为几分钟)送达,这势必引导外卖送餐员拼命赶时间,这种情况下,道路通行安全,包括外卖送餐员的自身安全都很难得到保障。她建议,政府可以定期约谈外卖行业管理人员,引导其以出行安全为首要考虑因素,进一步优化送达承诺,不要将时间压力传导给外卖送餐人员,进而影响交通安全。

  关于法规出台前路面上既存的大量电动三、四轮车(以老年代步车为主),车辆自身安全隐患较大,违法通行现象频发,长期以来,人民群众要求从严治理的呼声强烈。唐丛华代表提出,农村道路上行驶的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大多数是老年人,主观方面的安全驾驶意识不足,客观方面年龄偏大,反应也不够灵敏,出于安全考虑,政府应该统筹考虑、综合施策,加大治理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法规的全面有效实施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