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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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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副主任刘伟、庞丽娟、闫傲霜、李颖津、张清、侯君舒,秘书长刘云广出席会议。副市长卢彦,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到会就相关事项作报告和说明。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

  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北京市2019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决议》,通过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

  会议听取了关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的说明,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北京市2019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并就议题进行了充分审议。

  会议还决定了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两院”分别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现场 全体起立,齐声高唱国歌,随后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总结讲话指出,本次会议是今年开年的第一次常委会会议,也是市级机关搬迁至城市副中心后,在新办公区、新会议厅召开的第一次常委会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各项议程圆满完成。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全市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看家本领,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落实主动、担当、精准、有效的工作理念,依法认真履职,使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每一项法规、提出的每一份审议意见书、督办的每一项议案建议,都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体现市委工作要求、满足人民群众需要。希望大家继续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攻坚克难的奋斗姿态, 齐心协力完成好常委会全年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