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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法律有效实施 建设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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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保障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提高城市精治共治法治水平,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依法监督、持续监督、有效监督,强化监督实效。

  加强执法检查,保证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对消防安全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组围绕城乡结合部地区村民自建房、大型综合体建筑、高层建筑、老旧厂区改造再利用、文物古建等消防安全问题,以及消防力量和装备建设、灭火救援、执勤战备等情况,到东城、朝阳、丰台、大兴等地进行了实地检查调研,委托16个区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自查。通过检查,理清哪些是立法问题,哪些是执法问题,哪些是守法问题。针对检查出的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有待提高,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和火灾防控存在薄弱环节,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力量建设仍有不足等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严密责任体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重点问题的有效解决等意见,督促政府、部门和单位改进工作,使执法检查成为完善立法的重要依据。

  对旅游法和旅游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组按照看事查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紧紧抓住首都旅游功能定位的贯彻落实、旅游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一日游”市场治理以及民宿经营管理等规定的执行情况等问题开展检查。通过检查,既看到了法规实施取得的明显进展,也发现工作中仍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更好地发挥北京旅游在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中的作用,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完善旅游公共服务,提升供给质量和水平;完善景区管理各项制度,妥善保护和利用旅游资源;加强综合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完善配套制度,抓紧研究制定民宿管理规定等意见,进一步推动了法规的实施。

  落实预算法律法规,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的监督。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1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2018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201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4项计划预算报告,落实预算法和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对做好新时期预算管理和预算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促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建立符合新时代要求、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财政预算制度和财政支出格局。

  结合议题审议,推进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本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推动市政府贯彻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确保城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听取和审议学前教育供给保障情况的报告,结合学前教育条例对学前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的定位,推动市政府紧抓“疏整促”机遇完善幼儿园所规划布局,满足就近就便入园需求,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今年,本市新建、改建、扩建158所幼儿园,新增3万个学位。听取和审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与研究处理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推动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建设,推动垃圾处理源头减量和资源化。

  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常委会围绕中央和市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开展司法工作监督。成立专题调研组,围绕司法监督不同主题,通过实地视察、听取汇报、旁听庭审、召开主题座谈会,与一线法官、检察官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市各级法院、检察院在推动规范化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结合调研情况,提出依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明确监督目标,牢固树立共赢的监督理念;主动适应改革,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实效;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强化监督队伍建设;始终以首善标准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进一步构建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能力水平等意见建议。

  “两院”高度重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市高级人民法院从在源头治理、理顺机制、健全制度等方面建章立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完善工作衔接机制,认真办理好代表建议,力求形成“基本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市人民检察院继续深化法律监督体系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继续深化检察改革,健全完善法律监督机制,积极营造良好监督环境,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发挥在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保护社会公益、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