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屑导航小图标 首页 > 服务互动 > 《北京人大》杂志 > 2018年 > 第11期 > 特别关注

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 精心编制五年立法规划

【字号: 收藏收藏 打印打印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负责人就五年立法规划答本刊

  党的十九大提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今年是市十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届首之年。在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着眼牢固确立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对未来五年本市地方立法工作进行整体谋划,编制了《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本刊:请您谈谈编制立法规划的总体考虑。

  法制办负责人:立法规划具

  有预期性和指导性,涉及地方立法工作全局和未来走向。通过立法规划,可以从总体上对有效指导本市立法工作实践、合理配置立法资源、优化立法内容、提升立法质量。编制立足现实、重点突出、合理可行的立法规划,有利于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有利于确立并保障实现阶段性的立法工作目标,有利于增强立法工作的主动性,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地方立法工作,防止重复立法、分散立法。

  在编制立法规划过程中,为进一步优化立法资源配置,提高立法规划项目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使每一项立法都能体现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始终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市委工作部署,为首都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三是坚持维护法制统一,彰显地方立法特色,加强重要领域立法、修法工作。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提升地方立法质量。五是坚持地方立法工作格局,统筹立法资源配置,有序安排立法项目。

  本刊:请您介绍一下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规划编制工作的过程。

  法制办负责人:按照市委关于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科学拟定五年地方立法规划的重要指示,市人大常委会会同有关方面,积极谋划、充分准备,深入调研、集思广益,严格论证、精心选题,确保立法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2017年4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立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为有序开展立法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根据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基础研究和各项准备工作,首次对北京市现行有效的全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评估,通过全面梳理、检视与分析,回顾历史,摸清家底,总结研判,为在立法规划编制中更好地确定地方性法规立、改、废项目,提供了判断依据和有价值的建议。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对历届立法规划完成情况,特别是十四届立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并对外省区市编制立法规划的资料信息进行了总结汇编。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规划编制的科学性,还邀请了理论界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就立法规划相关制度、机制建设,以及立法选项工作开展等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为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向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代表、市政府各委办局、16个区人大常委会和有关单位,以及全体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为广泛征集建议,充分凝聚共识,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调查研究工作,围绕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落实,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工作、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等重点领域立法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深入了解立法需求。为了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要求贯彻到地方立法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就立法规划编制工作与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交流研讨。经广泛征求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共收到立法规划项目建议229项,将重复建议合并整理后为173项。

  市人大常委会对立法规划项目进行了严格的论证筛选,召开一系列论证会、调研座谈会,综合考量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立法项目工作基础和成熟度、立法事项轻重缓急等因素,并就立法规划项目安排征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意见,通过代表服务平台再次征求了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在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草案)》,于2018年8月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本刊:立法规划的主要内容涉及哪些方面?

  法制办负责人:立法规划共安排项目65项,其中,一类项目是任期内完成制定、修订的法规,有27项;二类项目是任期内调研起草,条件成熟时制定、修订的法规,有29项;三类项目是根据情况和需要,及时制定、修订或者废止的法规,有9项。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的要求,将一类和二类项目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优化提升首都功能,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方面,有19项。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订城乡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测绘、公路等法规,制定城市副中心建设管理、生态保护红线、节水、地下空间管理等法规。为做好政治中心立法保障,制定街道办事处条例和反恐防暴法规,修订人防条例。为加强文化中心法治建设,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地方志等法规。为加强国际交往中心法治建设,修订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为加强科技创新中心法治建设,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二是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有11项。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监督、地方金融监管、人才发展促进、社会信用等法规,修订审计、实施种子法办法、安全生产、招标投标、信息化促进等法规。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修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三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升超大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构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方面,有12项。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制定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规定(或修订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或制定移动源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规。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制定机动车停车、非机动车管理、查处非法客运、住房租赁、物业管理、社会工作服务等法规,修订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四是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方面,有14项。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定司法鉴定、华侨权益保护、台湾同胞投资保护等法规,修订宗教事务、信访、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规。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制定小型食品业生产经营、发展中医药、献血、不动产登记等法规,修订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燃气管理、殡葬管理条例。

  此外,将根据上位法立法进程、机构改革情况和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立法需求,需要及时制定、修订或者废止的法规项目列为第三类,如保障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顺利举办相关法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等。

  本刊:请您介绍一下立法规划的主要特点。

  法制办负责人:立法规划的主

  要特点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和市委工作部署,突出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落实、注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立法规划中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直接相关的有19项。为了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安排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移动源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作为京津冀协同立法项目积极推进,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节水条例,通过构建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治理污染,保卫绿水青山、蓝天白云。

  二是按照精治、共治、法治的要求,直面超大城市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和疏解整治促提升等方面的立法需求,突出地方立法“小切口”特色。聚焦所要解决的问题加强专门立法,进一步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如,为解决城市交通停车难、安全隐患以及秩序混乱等治理难题,立法规划以组合拳方式,安排“立三法修一法”,安排制定机动车停车条例、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实施道交法办法。今年3月、5月和7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第四次、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这四项法规并颁布实施。

  三是坚持立法为民的思想,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重要作用。把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同立法规划编制工作结合起来,把人大代表提出的每一件立法规划项目议案、建议纳入规划编制考虑,进行认真研究,及时反馈。通过代表服务平台和三级代表联系机制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并充分吸纳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立法规划编制突破了“拼盘立法”的惯性思维,努力改变以往主要由政府报项目、人大常委会进行筛选的单一局面。在65项立法规划项目中,代表建议项目有40项,约占62%。

  本刊:请您谈谈如何保障立法规划的实施。

  法制办负责人:市委明确提出,立法规划颁布后要加强实施,北京地方立法应当走在全国前头。为了保障立法规划的有效实施,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必须认真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要秉承立良法促善治的价值理念,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首都建设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为出发点,以立法要解决的问题为切入点,准确把握立法需求,针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和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加强论证咨询,引入第三方评估,进一步提升地方立法的科学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协调处理好各方主体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汇聚民意、集中民智,进一步提升地方立法的民主性。必须以宪法、法律为依据,在立法法的制度框架和地方立法的权限范围内,准确把握地方立法空间。完善立法工作制度和程序,确保地方立法的内容和程序合法,以立良善之法、立管用之法保障善治,更好地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二是要坚持地方立法工作体制,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提升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率。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所有立法项目及时向市委报告,重大立法事项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加强立法工作统筹协调和法规制度的顶层设计,发挥地方立法在调整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优化社会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沟通协调,将地方立法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加强相关制度、机制建设,避免立法工作重复低效,不断提升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要强化责任落实,提升立法规划的实施效果。为保障立法规划项目落地,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规划的刚性,建立健全立法项目责任制。对列入规划的项目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时间安排。其中,对于一类项目,明确了起草单位、提案机关和时间要求。对于二类项目,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启动调研时间,并要求牵头单位须自启动调研两年内完成调研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立法调研报告,在调研报告中对下一步立法工作安排提出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立法规划实施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列入立法规划的立法项目,条件成熟的优先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提前参与,加强调研,全面了解实际情况。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对政府部门承担的调研、起草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协调。各相关单位按照立法规划的项目安排及任务分工,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未能按期完成调研、起草任务的,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

  未来五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以立法规划的实施为主线,顺应新时代新要求、呼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新关切、紧跟新时代党中央和市委的新部署,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不断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首都北京各项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