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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推动学前教育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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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基础的基础,处于整个教育事业的最前端,既是国计,更是民生。朝阳区政府两期“学前三年行动计划”的开展,使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一些突出矛盾得到缓解,但一些根本性问题仍然存在。为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发展,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立足自身职责,结合发展需要,聚焦“扩学位、增普惠”,分析学前教育发展情况及趋势,探究政府主要措施及成效,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提出建议如下。

  落实第三期行动计划,完善发展格局

  明确发展格局。切实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幼有所育”的要求,遵循公益普惠原则,构建公办民办并举,普惠为主体,民办国际高端为补充的格局。以幼儿发展为出发点,提高各类型幼儿园教育质量。强化机制建设,提高综合治理能力,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强化工作责任,推进工作落实。发展学前教育事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政府的统筹领导下,教育、规划、建设、社会工作、农村工作和社会单位共同参与、共同推动,应当以《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依托,抓住关键因素,摸清需求底数,落实工作责任,做好任务分解。

  统筹协调,解决难点热点问题

  进一步加强配套管理。学前教育配套是最基本的学位来源,应当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配套管理工作,建立对新建学前教育配套的定期通报和跟进机制,保证不延误、不流失;提升配套规划水平,在政策和规范允许范围内,扩大学前教育配套面积,增强承接能力,扩展覆盖范围。

  因类施策,解决问题。对长期存在入园难的地区要一地一策,努力扩充资源。对配套设施欠配欠缴的地区,要加大追缴力度,通过配套的落实解决区域入园难问题。对配套已经充分使用但仍不能满足入园需求的地区,可采取租用社会资源的方式解决。对有教育预留地的地区,发挥教育预留地的调节作用,用于建设幼儿园。

  继续增加投入,提升普惠比例

  持续加大资金投入。朝阳区当前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教育经费中所占比例为8.53%,距离市政府提出的到2020年占比提升至14%还有一定差距,需要继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教育经费中所占比例。

  继续完善扶持政策。针对普惠性幼儿园扶持资金不足的问题,应当在科学核算成本的基础上,加大整体投入水平,切实降低普惠性幼儿园资金负担,应当对保育质量、规范管理、师资培养等事关幼儿园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进行精准投入,切实提升园所保教水平。

  努力提升重点地区普惠率。加快提升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较低地区的普惠覆盖率,加快落实公共教育配套转普惠要求,加大民办幼儿园转普惠扶持力度,在保证按期实现80%普惠园覆盖率的基础上,实现各街乡普惠园率的相对均衡。

  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素质

  搭建教师资源补充平台。从解决当前各类型幼儿园招聘困难的现实角度看,需要搭建幼儿教师资源补充平台,建立由政府主导的实时、开放的人员招录和从业记录系统,为各类型幼儿园补充人员提供及时、可靠、高效的人力资源信息。

  搭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幼儿教师在整体业务能力方面还较为薄弱,涵盖各类型幼儿园的培训体系虽然已经建立起来,但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应当继续深化完善幼儿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提高培训资源供给量和园本培训占比、线上授课占比,丰富线上培训课程内容。幼儿教师职称状况不够理想,存在着未评比例过大、民办园教师参评意愿不高等问题。应当建立幼儿教师职称评聘平台,更好对接继续教育培训体系,简化或降低申报材料中各类证明材料的种类和门槛。

  规范工资管理,提高教师待遇。教师薪酬制度是留住优秀教师、减小教师流动率、稳定教师队伍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应当提升行业整体待遇水平,保证薪酬收入客观体现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技能和劳动付出,逐步打破由园所性质带来的薪酬差异和教师编制壁垒,缩小不同类型幼儿园间的收入差距。

  完善监管服务体系,提高教育质量

  当前,政府在幼儿园整体的监督与管理中还存在不少薄弱方面。一要围绕提高质量,进一步完善对非教委主办幼儿园的监管制度体系,明确各项标准,以要求促规范、以标准促提升。二要继续加强监管制度落实,充实监管力量,依托督学制度的严格执行,建立对监测结果的干预机制,促进保教质量的提升。三要监管与服务并重,在人力资源、业务指导等方面给予积极的支持,帮助幼儿园建立招聘、培训、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培养平台。四要规范民办自主定价幼儿园经费使用,加强民办自主定价幼儿园的成本核查与公开,保证收费切实用于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应当抓住机遇,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以为人民群众谋福祉、为学前教育谋发展为己任,努力实现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各项改革发展目标,将“建设教育强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承诺践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