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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打好蓝天保卫战 持续推动首都空气质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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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是重中之重,要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强化联防联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6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北京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依法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力争早日打赢蓝天保卫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法律全面实施,2018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栗战书委员长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王晨副委员长、沈跃跃副委员长、丁仲礼副委员长担任副组长,分别带队赴河北、内蒙古、山东等8个省(自治区)实地检查,并委托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提交执法检查报告。

  5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栗战书委员长讲话指出,这次执法检查的任务是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得到贯彻落实,推动党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法律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应有贡献。讲话强调,人大执法检查是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是“法律巡视”,是保证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要把握好监督原则,突出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深入研究,提出务实有效的意见建议,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向纵深发展。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委托有关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伟任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参加的执法检查组,制定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在市领导“蓝天保卫战”大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环境报告和市政府自查等工作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伟带队,执法检查组赴通州区觅子店进京路口综合检查站和潞城镇杨坨三号地块,实地检查调研进京重型柴油车排放监管和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情况,并在通州区环保局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相关部门、委员代表、企业和基层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认为,北京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蔡奇书记“好天气要一天一天去争取,治理要一个微克一个微克去抠”的指示,采取有力措施治理大气污染,全市空气质量实现持续改善。2017年,在气象条件总体有利的情况下、在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协同减排下,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到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5%,较2013年下降35.6%,完成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达的“力争60微克/立方米左右”任务。2018年1—5月,PM2.5累计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3%。

  完善配套法规政策,严格落实法律制度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了“环境优先”原则,确定了“共同治理”机制。2018年3月,根据相关上位法对条例进行了一致性修订,为北京市大气环境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制定实施了“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17年两年强化措施”“2017—2018年秋冬季攻坚方案”等一系列政策。逐步健全完善标准体系,目前本市涉及大气污染地方标准44项,在全国体系最为完整、标准限值最严。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区域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对等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提升精治共治水平,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北京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健全了“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责任体系,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共同打好蓝天保卫战。2018年第一季度,市委书记蔡奇、市长陈吉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市政协主席吉林等31位市领导,分别带队赴16个区40余个点位,就散煤污染治理、重型车执法管控、“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施工扬尘管控和街乡镇环保责任落实等内容,开展“蓝天保卫战”集中大调研,督促各项治理任务落实到位。借鉴中央环保督察模式,建立了市级环保督察机制,严格考核问责。创新城市治理机制体制,实施“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依托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PM2.5高密度监测网络,建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精准执法、全时执法。健全完善污染源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倒逼”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普法宣传,鼓励市民依法有序参与大气环境治理,构建“同呼吸、共责任、齐努力”的社会共治格局。

  综合施策精准治污,破解大气污染突出问题

  严格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新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紧紧抓住疏解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深入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大气污染重点问题。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削减工业污染,淘汰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污染企业,2017年全市完成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6149家。全面实 施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实现城六区和南部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年用煤量从2012年的2270万吨下降到2017年的600万吨以内。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不断提高油品标准,推广新能源车和清洁能源车辆,加强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加强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管控,在全市1713个施工工地、155家混凝土搅拌站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建议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空气质量实现了持续改善,但与国家标准和广大市民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防治工作任重道远。随着维系城市正常运转的“刚性”污染排放占比凸显,减 排空间进一步收窄,下一步工作面对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执法检查组建议,一是修改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提高大气污染违法成本,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登记制度,健全挥发性有机物监管体系。二是统筹推进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形成“大环保”综合执法格局,同时加强乡镇(街道)的环保力量和专业能力,推进环保监管力量下沉,在“块块”上实现大气环境精细化治理。三是推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形成合力,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筹推进区域清洁能源供应、产业绿色发展绿色转型、交通领域污染减排等,提升京津冀区域整体污染防治水平。通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实现蓝天白云、繁星闪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