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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乡村振兴战略 绘就全面小康靓丽底色——市人大农村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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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三农”工作特点,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广泛调研,不断完善工作方式方法,高标准完成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突出重点,提高立法质量。一是全面评估涉农地方性法规。对现行24部涉农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评估,研究提出清理意见,有效增强立法体系性、及时性、针对性,维护法制统一。二是开展有关生态和环境法规清理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生态和环境法规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和常委会工作安排,对涉农法规进行清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后报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修订。三是协助常委会做好节约用水条例立项调研。四是继续协助做好气象灾害防治条例审议表决工作。

  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一是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议案办理情况暨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专项工作报告。围绕首都城市功能定位,促进更多社会资本、产业经营参与高精尖产业融合,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在首都全面实施。二是开展“推进农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工作”报告暨“加快推进农村新型城镇化进程,切实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议案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工作。三是开展涉农财政资金预算初审工作,对所联系政府部门年度预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调研和初审,对下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建议,推动落实市“十三五”规划和农村改革发展总体部署,加强对“三农”工作投入,努力在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衡配置、生态文明建设和共享改革发展红利上取得更大突破。

  注重调研成果转化,助力城乡融合发展。一是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调研。全面了解农村发展历程和现状,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和政策制度创新,围绕农村基础制度改革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产业发展、农村文化发展、农村治理结构完善等重点方面,客观分析农村振兴发展的矛盾和瓶颈,切实弄清新时代首都“三农”工作的特殊性,找准新定位,挖掘新价值,形成意见和建议。二是开展节水立法调研。围绕节水法律之间及与相关政策的关系、节水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关系、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如何通过水影响评价制度实施等问题进行调研,推动首都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度的完善,促进首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改进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积极落实常委会有关代表建议办理的具体要求,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根据社会关注度、代表反映次数、办理条件等情况将建议区分为重点督办、重点关注、一般督办三种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及时成立新一届农村代表小组,制定农村委员会、农村代表小组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会议、调研和考察活动,学习文件精神、讨论农村委议题,通过多方面的渠道和平台,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