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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新思想 实现新作为——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安排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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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市十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届首之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围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围绕抓好“三件大事”、打好三大攻坚战,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在首都的新特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秉持主动、担当、精准、有效工作理念,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在保障首都转型发展、提升社会法治水平、推动改善民生、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上持续发力,立良法、求实效、助改革、促善治,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更加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

  立法工作

  规划先导 注重实效

  今年立法工作要继续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立指向具体、实用可行、及时有效的法规,提高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提高立法工作质量,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

  一是要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加强整体统筹,区分轻重缓急、兼顾各方需求,注重经济、社会、文化、生态领域和其他领域立法均衡发展,突出与国家法律相配套的实施性立法和体现首都特色的创制性立法,坚持立、改、废同步推进,使立法规划切实发挥科学配置立法资源、有序引导立法工作的重要作用。

  二是安排9项审议项目,具体包括:统筹把握居住停车和出行停车、有偿使用和共享利用、当前需求和长远规划等重要关系,继续审议机动车停车条例草案;围绕加强非机动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审议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围绕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保障乘客安全,审议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草案;围绕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审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围绕规范小型食品业生产经营行为,保证食品安全,审议小型食品业生产经营规定草案;围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围绕落实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审议修订城乡规划条例草案;根据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生态和环境法规专项清理的工作要求,审议关于修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水利工程保护管理条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实施防洪法办法、实施种子法办法、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规进行修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决定的修改情况,审议关于修改《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的决定,对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进行修改。

  三是为加强立法项目储备,安排4项法规立项论证项目,即对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街道办事处条例,修订安全生产条例进行立项论证;为加大预先研究力度,安排3项法规调研论证项目,即对制定节约用水条例、城市副中心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开展调研论证。为维护法制统一,对现行24部涉农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评估,研究提出清理意见。

  除了完成年度立法工作任务外,还要进一步充实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一是坚持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及时解决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确保立法制度设计与改革顶层设计之间有机衔接;二是进一步完善立法调研机制、健全社会参与立法机制、优化法规审议表决机制,在市委领导下继续做好立法协商工作,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充分发挥立法顾问、专家学者以及高等院校等第三方机构的专业优势,科学把握立法规律;三是恰当处理立法体例大而全和小而精的关系,在发挥综合性立法优势的同时,更加注重精细化立法,着力探索针对问题精准回应,短平快立法的操作方法和程序路径。

  监督工作

  精准发力 强化约束

  发挥人大监督的特点和优势,抓住事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关键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影响法律法规实施的突出问题,选择好角度、掌握好尺度、把握好力度,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依法监督、持续监督、有效监督,强化监督刚性约束,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

  一是安排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学前教育、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三城一区”建设发展、生活垃圾分类等11个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时,还要对学前教育以及居家养老健康服务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二是加强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落实预算法和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对做好新时期预算管理和预算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促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建立符合新时代要求、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财政预算制度和财政支出格局。

  三是改进执法检查工作,对旅游法、旅游条例实施情况和消防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在执法检查中,要对照重点条款逐条详查细抠,针对发现的问题对症下药提出可行的建议,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问责,提高检查实效。

  四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持续加大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发挥备案审查平台作用,强化源头把控,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完善主动审查制度,做好对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反馈工作。

  五是加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力度。重要审议意见及时向市委报告,推动“一府两院”规范审议意见落实的内部工作机制。针对改革难度大、存在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议题,探索由主任会议将“一府两院”落实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推动审议意见的全面落实。按照中央要求和市委部署,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做好2017年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议案办理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完善程序 扎实推进

  认真落实《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的具体制度和程序,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实效。对列入常委会2018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计划的市政府2018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调整方案、2017年市级决算、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4项议题,积极协调市政府,做好议题调研和听取审议准备工作。2018年年底前,根据市委对2019年度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提出2019年度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议题的计划建议,报市委讨论决定后写入常委会工作报告。

  议案办理工作

  抓住关键 合力施策

  加强与市政府的统筹协调,加强议案办理工作与常委会相关议题的有机衔接,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的协调联动,合力提升议案办理质量,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

  一是办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议案。推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到实处,紧紧围绕首都城市功能定位,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更多社会资本、产业经营参与高精尖产业融合,打造一流的生态,追求一流的生活,在融合发展中深化改革,振兴乡村,繁荣城乡,共建符合首都实际、具有首都特色的更高质量、与城互补、相互支撑的现代美丽乡村。

  二是办理“聚焦‘一核一城三带两区’,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议案。聚焦“一核一城三带两区”,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风貌,制定实施“三个文化带”建设规划,大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文化创意产业引领区建设,积极做好首都文化这篇大文章。

  三是办理“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议案。推动实施本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扩大学前教育供给,下大力气解决学前教育学位不足、资金不足、师资不够等短板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监督管理和校园安全监管,推动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让孩子安全、家长放心。

  四是办理“提高城市精治共治法治水平,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议案。牢牢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特点,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以法治为保障,以共治为基础,以精治为手段,解决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市环境等方面发展不充分问题,不断提高市民生活的便利性、宜居性、多样性、公正性、安全性,让城市更加美丽,人居环境更加良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代表工作

  夯实基础 加大保障

  适应新时代代表工作的新需要,加强对代表依法履职的服务保障,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一是做好新一届市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举办市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合理安排培训内容、灵活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应用新型技术手段,提高培训针对性,着力增强代表履职能力。二是健全代表活动的组织形式。组建好专业代表小组,发挥各领域代表的专业优势。坚持三级代表联系机制,建立市区代表联系平台,进一步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三是推进市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和履职情况报告制度建设。加强代表履职的组织引导、服务保障和管理监督,严格落实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制度,规范代表履职行为。四是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方式,加强代表建议的综合分析和分类办理,加强重点督办,进一步提高办理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联系指导,健全市、区人大常委会定期和专项沟通协调机制,密切工作协同,开展工作交流,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提升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工作,常委会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加强学习和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常委会及其机关规范化建设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强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支持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下半年,要按计划启动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