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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玎: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 改进司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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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的五年,党中央先后作出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本市法院和检察院贯彻党中央和北京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理念,全面落实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基础性改革;在实施新刑事诉讼法过程中,适应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改革,理顺了公、检、法三个机关的关系,明确了各自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建立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密切联系人大代表,邀请代表参加法院和检察院的活动,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定期向代表推送法院和检察院工作信息。

  法院和检察院工作也有各自特点。法院实施了立案登记制改革,降低了收案的门框,使案件的数量大幅度增加,2013年全市法院收案42万件,2017年收案77万件,增长量接近100%,在法官数量未增的情况下,实现了高比例的结案率;法院审理的案件,体现了北京经济结构的特点,五年以来全市法院收案总量291万件,其中房地产买卖和房地产开发等类案件约占27%,知识产权案件约占4%(占全国此类案件的20%),金融债权案件约占总量的10%,契合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司法公开程度大幅度提高,实现了庭审过程的公开、裁判文书的公开,为社会公众了解法院、监督法院、学习法律知识提供了便利条件。

  检察院围绕监察体制改革在北京市试点实施,坚决落实党中央和市委部署,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完成了组织机构的调整、部分职能的转隶,实现了平稳地过渡,给全国开展此项工作做出了示范;完成了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公诉,比如4.13跨境金融诈骗案、e租宝案、韩磊摔童案等,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开展公益诉讼,但是从2015年试点以来,在保护生态资源环境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或履行法定职责,促进依法行政。

  对法院和检察院各有一项工作建议。一是希望法院针对各类案件,特别是体现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案件,坚持编写相关案件审判报告(白皮书),为各方面改进工作提供依据,为精治、共治和法治提供借鉴。二是希望检察院在公益诉讼方面充分利用专业资源,从相关机构获取专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