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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静: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和谐宜居之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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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听取大会各项报告,我对北京市的发展充满信心。我们处在城市转型发展、形成新骨架的阶段。展望下一个五年,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北京市最重要奋斗目标。

  党的十九大报告围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提出许多重大论述。中央出台一系列放管服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各地也都纷纷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如天津“津十条”、河北优化营销环境条例。市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优化营商环境26条。能否建设良好的营商环境,直接影响着当地经济发展的进程、企业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目前虽然在这方面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但思想观念仍有束缚,京津冀营商环境政策仍过于分散,营商环境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建议在现有的政策制度基础上,联合天津、河北研究制定京津冀统一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打破各自为战,形成合力,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把营商环境建设看作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进一步研究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并坚持持续关注和推进;服务与管理并重,强化服务,在法治框架与有效管理前提下,能用服务解决的尽量用服务解决,避免一罚了之和一管了之;加强类案研究和基础数据整理,对同类情况申请审批事项,最大限度优化政务流程,以一流的制度供给,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创造更为公平宽松营商环境;建立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监测体系,做好政策影响评估;加强国家、市、区和企业之间联系,在生产经营、职工社保等方面重大制度出台前,更加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