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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之力 激发北京博物馆之城蓬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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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鑫鑫

  博物馆是镌刻城市记忆、传承文明根脉的重要殿堂。当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博物馆散布在街头巷尾,深刻融入城市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整个城市便不再是钢筋混凝土的躯壳,而是集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服务、产业培育、文脉传承于一体的鲜活的文化生命体。

  国家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确立了博物馆工作的基本准则,为高质量推动北京博物馆之城建设,本市加快推进《北京市博物馆条例》立法。7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博物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条例草案聚焦对上位法的细化落地和地方特色的固化提升,以制度为骨,服务为肉,治理为脉,文化为魂,串联起博物馆之城建设全链条,保障首都博物馆事业行稳致远、生生不息。

  制度为骨:

  筑牢博物馆之城刚性支撑

  骨骼决定生命演化的高度与格局,法规便是北京博物馆之城的四梁八柱。本次立法注重以制度刚性筑牢发展根基、搭建顶层架构,撑起博物馆之城长远发展的宏大叙事。

  立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博物馆与城市融合发展新格局,提出博物馆与城市空间、行业领域“双融合”的工作要求,以编制博物馆之城建设发展规划为重要抓手,将博物馆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让博物馆均匀嵌入城市街道、社区、校园,实现馆城空间共生。明确文商旅体展融合发展具体措施,将博物馆相关工作纳入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等专项规划,博物馆资源纳入旅游推介线路,建设文物主题游径,推动展览与餐饮、住宿、娱乐等场景联动,发挥博物馆对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赋能作用。充分利用首都丰富的文博资源优势,着力打造全口径资源统筹新路径,构建层次分明、布局均衡的博物馆矩阵。积极发挥央属、军队所属博物馆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本市博物馆利用资源禀赋实现特色化、专业化发展,支持高等院校、企业设立特色博物馆。发挥非国有博物馆在展示城市文化特质、丰富文化供给、增强城市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支持保障政策,激活发展潜力。将具有博物馆展览展示、教育等功能的其他文博设施纳入法规调整范围,建立健全综合培育机制,助力文博事业繁荣发展,全面塑造和提升城市空间品质。

  服务为肉:

  充盈博物馆之城民生肌理

  血肉赋予生命温度与活力,法规可以让细致周全的服务如同血肉一样,填充博物馆运营、公共服务、社会参与的每一处细节。立法坚持社会效益优先,以法定标准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把民生需求转化为硬性约束,让发展成果真正惠及全体人民。

  顺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博物馆文化供给的新期待,设定开放时长法定底线,鼓励延时、错时开放,拓宽公共文化供给容量。确定博物馆瞬时最大承载量,完善购票和入馆管理措施,健全导览、观众休息设施和无障碍环境要求,保障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的参观权益。聚焦内在品质提升,明确博物馆制定展览计划,打造特色基本陈列并动态调整,定期举办原创临时展览,规范展览备案与评审,发挥策展人作用,提升博物馆展览展示水平。建立多元讲解服务体系,要求博物馆制定讲解制度,加强讲解培训。鼓励公益讲解,发挥馆长和专家学者专业优势、策展团队内容特长、志愿者服务力量,面向公众解读文物内涵、阐释历史文脉,搭建文化沟通桥梁,让文物说话、让历史传声,让更多观众近距离感受文博魅力。通过暖心的服务,让博物馆之城跳出封闭展馆模式,深度融入市民日常生活,充满人间烟火与人文暖意。

  治理为脉:

  助力博物馆之城稳步前行

  通过立法推动博物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同张弛有力的脉搏,为文物安全、行业发展、权益保障持续输送动能,推动博物馆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立法注重理顺治理机制,破解资源壁垒,针对中央单位、军队、高校、企业博物馆集聚特点,固化央地协同、区域协作、市区联动、部门合作工作体系,打破条块分割,推动馆藏资源、陈列展览、专业人才全域共享。创新博物馆备案工作机制,针对依法不能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国有博物馆,明确使用上级单位证明文件开展博物馆备案新路径,畅通国有企业、高校博物馆备案渠道。针对利用老旧厂房、历史建筑等兴办博物馆难以执行现有消防标准的制度瓶颈,明确不低于原建标准改造或者采用消防性能化方法进行设计等新要求,有效盘活闲置低效空间。深化博物馆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展览策划、文创产品开发、志愿服务等制度,确定文化创意产品的概念范畴、服务要求和收入用途,拓宽各类博物馆资金来源渠道,减轻政府保障压力,同时为落实奖励机制、激发发展潜能提供制度依据。守护文物安全生命线,明确博物馆藏品获取方式、藏品真伪和价值评估责任,健全藏品账目管理制度,要求处理接受捐赠的藏品无约定协议的应事先取得捐赠人同意。畅通有序的法治血脉,推动博物馆事业进入依法治理新阶段,让博物馆之城更加高效、规范、平稳运转。

  文化为魂:

  升华博物馆之城精神内核

  魂是一座城市博物馆集群的精神归宿。当保护文物、热爱历史、尊重文化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价值选择,博物馆之城便拥有了独一无二的精神魂魄,成为涵养城市气质、凝聚民族精神的文化高地。法治的重要使命,是以制度力量守护文脉、传递城市精神,赋予博物馆之城持久的文化生命力。

  立法始终锚定文化传承核心目标,将培育弘扬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创新文化作为博物馆工作方向,要求博物馆立足地域资源策划主题展览、开展历史研究,挖掘藏品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审美价值、科技价值和时代价值,让文物开口讲述民族故事、城市变迁。持续深化博物馆“大学校”定位,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深刻融入博物馆传播与教育核心职能,推进馆校协同联动机制,合作开发体系化、课程化教育活动项目,依托馆藏资源、特色展览打造适配不同学段的校本课程、专题研学课程,规范研学实践组织实施。推动博物馆资源纳入学校育人体系,引导儿童青少年走进博物馆开展沉浸式研学实践,充分发挥博物馆作为校外第二课堂的育人价值,培育文化自信,筑牢青少年思想根基。推动文化交流互鉴,支持博物馆引进国际展览、先进理念、专业人才和技术资源,策划推出境外展览、国际巡展和线上国际传播项目,参与博物馆国际治理,讲好中国故事。

  一座卓越的博物馆之城,离不开场馆建筑的外在体量,更离不开法治的深度塑造。制度为骨,定格局、明边界;服务为肉,惠民生、激活力;治理为脉,通堵点、畅循环;文化为魂,振精神、聚合力,让文物永续发光,让城市文脉绵延不绝,绘就新时代文化传承绚烂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