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曼
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完善配套服务设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报告作为2026年监督议题。7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与会委员代表对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针对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强化顶层设计,下好系统推进“先手棋”
“十四五”时期,我市立足首都功能定位和减量高质量发展要求,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目标,累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3500余个、约9500万平方米,惠及居民约140万户。
这一阶段,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政策制度不断完善,为“十五五”时期高质量推进相关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我市已进入老旧小区常态化更新改造阶段,有必要明确“十五五”时期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保障其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推进。
城建环保委员会建议,总结本市“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成功经验,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完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模式、资源配置和政策供给,形成可持续的老旧小区常态化、长效化整治机制。
吴素芳、姜英武等委员提出,要尽快研究制定“十五五”期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推进计划,明确下一阶段整治实施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针对国家部委下属单位、央企和军队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进度偏慢的问题,城建环保委员会建议,落实属地责任,主动做好配合与服务,充分发挥首规委议事协调作用,加快推进央产、军队在京老旧小区改造。
严把施工组织,守牢工程质量“生命线”
2025年12345市民服务热线诉求中,改造工艺不规范、外墙破损渗漏、保温厚度不达标、更换的门窗材质较差等工程质量问题,以及施工统筹衔接不紧密、垃圾清运不及时、扬尘噪声等施工组织问题,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相关诉求的30%以上。
“有的小区改造过程中管理比较混乱,时间拖得比较长,施工环境也较乱,有物料堆放杂乱、改造质量标准不高等问题。”丁力委员在审议时指出发现的问题,“建议在改造中要加强统筹,不断提高改造的质量和水平。”
老旧小区改造的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也是姜英武委员关注的重点,他说:“对材料、设备以及施工的质量要提出更明确具体的要求,与建筑物的生命周期相匹配。”
设计是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基础性环节,直接决定了整治方案能否精准回应居民需求、科学统筹施工时序。对此,城建环保委员会提出,要发挥好责任规划师、责任建筑师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的设计和技术咨询作用,认真开展入户调查,提升改造方案的设计水平。
完善配套服务,构建完整社区“生活圈”
经过多年改造,老旧小区硬件短板逐步补齐,但养老设施、抚幼托育、社区食堂、家政服务、文娱健身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还显不足。当前改造模式以单点式的分散改造为主,单个小区改造“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区域性功能提升有限,成为居民新的诉求焦点。
针对这一现实困境,城建环保委员会建议,加快推进完整社区建设,统筹盘活社区周边地上地下空间资源,嵌入式补充养老、托育、助餐、家政等便民服务设施,提升环境品质和服务功能。加强片区统筹策划,推进老旧小区连片整治,提升区域空间资源利用整体效能。
李卫代表提出,改造要考虑小区居民生活便捷性要求,特别是大型小区,要常设便民菜站。徐建成委员认为,对群众关注的电动车充电桩和公共活动空间等配套要重点考虑。
拓宽多元渠道,引入整治资金“新活水”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规模庞大、资金需求巨大,单纯依靠财政投入难以为继。建立多元共担的筹资机制,是破解整治资金难题、确保这项重大民生工程得以持续推进的重要制度保障。目前我市多元共担的筹资机制尚不健全,引导居民出资参与改造机制仍需探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吸引力不足。
围绕破解上述难题,城建环保委员会建议,进一步完善政府、市场、居民共同参与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资金共担政策。优化财政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多渠道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按照房屋所有权人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引导产权人和产权单位合理承担综合整治费用,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持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健全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机制,探索创新规模化改造运营模式,增强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积极性。市、区属国有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完成自有产权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区属国有企业通过“平台+专业企业”模式统筹社会资本参与、存量资源利用。
就如何促进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整治,朱玉华代表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和政策宣传对接。
深化议事协商,画好共建共享“同心圆”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不同楼层、不同年龄、不同家庭状况的居民对改造内容的需求和期望差异较大。例如小区加装电梯,有的一层住户因采光、噪声等问题持反对意见,低层和高层居民难以达成共识。上下水管线改造中,也有居民担心破坏装修、影响生活而不同意改造,出现“一户阻滞、整串停滞”的现象。
解决之道在于“以协商促共识”,寻求民意“最大公约数”,将群众工作贯穿整治全过程,以精准施策破解协调难题。城建环保委员会建议,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纳入社区治理,积极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新模式;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作用,加强跨部门工作统筹和协同联动,做好政策宣讲,进一步回应诉求、化解矛盾、凝聚共识。
健全长效机制,守住改造成果“基本盘”
不少老旧小区改造后环境焕然一新,但因缺乏长效管理机制,容易出现“一年新、两年旧、三年回原样”的问题,“改得好还要管得好”已成为普遍共识。
徐建成委员建议,要实现全周期运营,让更多社会力量想参与、愿参与,避免出现改造后无人管的问题。
城建环保委员会结合常委会委员审议意见提出,要鼓励引入物业服务,优化物业费调整政策,完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提升老旧小区的管理维护水平;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小区管理,共同维护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