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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监督非遗“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本市共有非遗资源1200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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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蒋若静

  4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启动执法检查工作。

  近年来,本市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实施非遗记录工程、开展非遗活动等多种方式,扎实推进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有序开展。

  全市共有非遗资源12000余项,已建立了国家级、市级、区级三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北京地区有13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

  为依法促进本市非遗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将对“一法一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将重点聚焦非遗调查与保存、分类保护、传承利用等六个方面。

  13个项目入选“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第13年,是《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实施第5年。“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如何?据市文旅局介绍,“一法一条例”实施至今,本市非遗保护工作法制化水平有效提高,首都非遗保护、传承体系更加完善,传承活力进一步激发,非遗融入现代生产生活的能力进一步提升,群众对非遗保护的认同感、参与感、获得感显著增强。市统计局2023年发布的《北京非遗保护与传承情况快速调研分析报告》显示,北京非遗保护传承管理制度总体完备,非遗活动传播与设施建设规范有序,非遗进校园受到欢迎,超七成居民关注非遗项目。

  作为落实“一法一条例”重点工作之一,本市深入推进非遗记录工程,系统保存北京传统文化记忆。经普查,到2022年,全市共有非遗资源12000余项。市文旅局组织力量,根据代表性和影响力、濒危程度逐步予以记录、建档,已开展八批共76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留存视频成果1000余小时,形成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指南;完成45位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口述史记录,整理口述文字稿400余万字;在北京城市图书馆建设本市首个市级非遗文献馆,预计将于年内开馆。

  通过优化非遗三级名录,本市正精准施策推动活态传承。全市现已建立了国家级、市级、区级三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截至目前,北京地区有13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44个,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303个,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057个。其中,2021年,本市18个非遗项目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国家级非

  遗代表性项目,数量居各直辖市第一。

  三年拨付非遗工作资金5600万元

  传承人是非遗项目的承载者和传递者,是非遗保护的核心,市文旅局制定了《北京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传承人的权利和义务,建立了代表性传承人和项目保护单位考核评估制度,每年向市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发放2万元传习补助;推动非遗+互联网,联合京东等互联网平台和非遗项目单位举办“北京非遗购物节”;积极推动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宣传推介非遗主题旅游线路、文化和旅游体验基地,鼓励发展“民宿+非遗”业态;推动“非遗+文创”,制定了《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办法》,鼓励挖掘北京历史文化资源设计推出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已有全聚德、张一元等24家非遗单位108个系列213件商品认证为“北京礼物”。

  市文旅局介绍,本市积极支持各区及社会力量建设非遗展示体验传播场所,据初步了解,各区共有非遗保护传承相关设施与场所120个,面积约16万平方米,其中非营利性场所占比86.83%。北京非遗体验中心也于近期建成,目前正在进行测试运行。此外,本市还积极利用服务保障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活动的契机,在APEC会议、中非合作论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以及冬(残)奥会期间,精心组织非遗主题展示体验活动,讲好中国故事。通过一系列丰富多彩的非遗活动,助力广泛传播普及优秀传统文化。

  在资金支持方面,自“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北京市级非遗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近三年,市财政共拨付市文旅局非遗工作资金5600多万元,同时,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共利用国家级非遗保护资金近5000万元;市文旅局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非遗保护资金管理办法》,提高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益。

  本次执法检查重点围绕六方面展开

  为推动“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依法促进本市非遗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将对“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按照工作方案,本次执法检查将重点围绕六个方面展开。

  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机制建设运行情况。包括将非遗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各有关政府部门非遗保护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及运行等情况。

  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与保存情况。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档案建立及数字化建设,代表性项目记录标准和工作程序规范等情况。

  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及分类保护情况。包括各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立,代表性项目认定及评审制度的建立运行,代表性项目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专项保护及对老字号保护等情况。

  四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利用情况。包括代表性传承人和项目保护单位认定及管理、对代表性传承人及项目保护单位扶持措施落实、代表性传承人及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及退出机制建立运行,非遗与科技、文化创意、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非遗的合理利用及相关发展研究等情况。

  五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情况。包括对非遗的宣传展示、非遗相关场馆建设、非遗传播普及的社会参与、非遗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及学校相关教学活动、非遗国内国际交流互鉴等情况。

  六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将非遗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及资金使用、各相关政府部门对非遗的组织领导工作、非遗人才队伍建设及培养等情况。

  对相关单位开展“沉浸式”调研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将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包括书面检查、实地检查、市区联动、专题座谈、征集意见等。

  其中,执法检查组将聚焦非遗保护、传承、利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选取市、区级的非遗展示体验中心、非遗馆,国家级、市级、区级传承人的传习所,以燕京八绝博物馆为代表的北京特色非遗项目、老字号传承工坊,非遗项目保护单位等开展“沉浸式”调研检查,全面了解“一法一条例”的实施情况。

  本次执法检查还将通过市区联动的方式开展,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以政府部门配套文件制定、工作机制完善和法律责任落实为重点实施检查;同时,委托各区人大常委会根据执法检查内容,结合辖区实际,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此外,还将通过代表家站征求意见建议,全面了解基层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的情况。

  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