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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为加快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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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党中央赋予北京的重要战略任务,是“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指出,要加快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水平人才高地,着力打造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总书记重要指示为完成这一光荣使命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向科技创新要动力,作为“五子”联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的第一子,加快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既是推动实现我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科技创新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的重要一步,也是充分发挥北京科教人才优势,把北京打造成为世界科学前沿和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策源地、全球创新要素汇聚地的重要举措。
  以创新驱动发展,从持续推动中关村先行先试改革,到加速建设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从立足前沿科技,打造面向未来的世界一流科学城,到以“两区”建设为抓手,打造对外开放“北京样板”……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始终坚持一步一个脚印,努力把握科技创新这个关键变量,于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北京市原始创新和科技源头供给能力实现提升,在建立新型举国体制方面作出示范性探索,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成效显著,全球影响力已初步形成。
  为引导、推动、规范、保障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固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经验,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列为重要立法项目,已于9月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进行了一审,将在2024年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为提高立法质效,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专门成立立法专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目标导向,共同破解立法难题。
  条例紧紧围绕“建设什么样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怎样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这条主线,全面谋划、系统部署,高位推动、把握重点,不断完善制度设计,作出具有首都特色的创制性规定,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搭建“四梁八柱”制度框架,多角度全方位营造起利于创新的良好环境。
  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我们要更加自觉地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凝聚全市人民的意志愿望,立出一部高质高效的法规,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大局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本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