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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制度高地” 助力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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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薛睿杰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修改《北京市营商环境条例》,助力打造营商环境“制度高地”,以首善标准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此次修改结合本市开展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5.0版改革,并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对9个条款进行完善。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国家营商环境改革要求,提升本市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的协同性,巩固营商环境改革成果等方面内容。
  为何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条例是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重要的制度基础。此次修改旨在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推动相关工作迈上新台阶。
  条例主要修改完善哪些制度?
  在贯彻落实国家营商环境改革要求方面。落实3月1日实施的国家《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市场主体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经营范围规范目录自主选择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申报经营范围。落实去年实施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要求,规定了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
  在提升北京市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的协同性方面。根据本市实际,同时借鉴国际通行规则,推行不动产登记与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公用服务事项变更联动办理。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多场景记载不动产单元代码,并实现一码关联,为开展共享查询追溯提供便利,保障不动产权属清晰,尽可能减少纠纷。
  在巩固北京市营商环境改革成果方面。近年来,北京市创新推进“6+4”一体化综合监管机制,持续推进建设工程领域改革。为固化这些改革成果,将相关措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例如,新增了北京市依据国务院授权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者缩小审查范围,探索构建以“风险+信用”为基础、“分级分类+协同”为关键、“科技+共治”为驱动的“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等规定。
  条例实施两年来效果如何?
  我国连续两年成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排名前十的经济体,北京市为实现我国营商环境排名大幅提升做出了重要贡献,共有80多项改革措施被世行采纳,33个精简审批环节被认可,压缩审批时间349.5天,环节压缩了33%,时间压减了64%。
  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在条例保障下,北京市营商环境实现三个转变——从“政府端菜”向“企业点菜”转变,从政府部门“各自为战”向“协同作战”转变,从“政府主导”向“社会共治”转变。与十年前相比,减事项超60%、减时限71%、减材料74%、减证明320项、减中介服务事项300项,98%的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