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5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伟
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会议共安排了12项议题。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致辞精神和党中央、全国人大重要会议精神;审议法规草案和法规性决定草案8件,通过了其中5件;审议了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书面报告;作出决议1项;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下面,我作个小结。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促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决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打造综合示范区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决定》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着眼“五子”联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围绕推动和保障综合示范区重大改革落实落地作出具体规定,对我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并形成制度规范,体现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两区”建设的市委部署要求。会议审议通过的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轴线申遗和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北京历史文化底蕴和城市特色,对标国际公约关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坚持科学保护、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统筹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民生改善的关系,重点就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对象、保护规划和保护措施、传承利用和公众参与等作出明确规定,对推进中轴线文化遗产申遗、促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审议通过的住房租赁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代表家站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请千家万户参与、听千家万户意见,广泛汇聚民意民智,充分凝聚共识,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开门立法”的又一次生动实践。条例坚决贯彻党中央有关房住不炒、租购并举的精神,严格落实新版城市总规,聚焦解决住房租赁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紧扣出租与承租、租赁经营与服务、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等重点领域,作出了全链条、全方位的规范,为推动全市住房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条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对照国家上位法,结合我市实际对有关规定和措施作了细化补充,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新兴行业新兴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并就强化社会监督、事故应急救援等作出具体规定,为维护城市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筑起了法治屏障。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监督条例,着眼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重点围绕计划初步审查、计划执行情况监督、计划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市计划审查监督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市人大、市政府有关工作机构和部门要做好上述法规、决定的宣传普及,加紧完善配套制度,切实推动法规、决定的全面有效实施。
会议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大家认为,这3件法规草案制度设计较为全面、措施具体可行,总体上表示赞同,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在法规草案的修改完善中认真研究吸纳。
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北京市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市政府要严格按照方案和决议要求,加强风险管控和绩效管理,把政府债务和财政资金管好用好,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监司委、财经委、教科文卫委、城建环保委、农村委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书面报告。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及时向提议案的代表反馈审议结果,并抓紧推进相关工作。
各位委员、同志们,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正处于吃劲的关键阶段,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头等重要的任务。我们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首都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带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要求,自觉服从属地管理、社区管理,力所能及地参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以人大代表的应有担当和模范作为,为赢得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新贡献。
本次会议就进行到这里,现在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