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5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进一步突出强调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起法治屏障。
文/田洁
生命重于泰山。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否则就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为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国家于2002年制定了《安全生产法》,并于2009年、2014年、2021年进行过三次修改,其中去年修改幅度较大。本市现行安全生产条例依照安全生产法于2004年制定,并于2011年、2016年进行过两次修改,当前现行条例的内容已不符合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的制度要求,亟需按照法治统一原则的要求,对本市条例作出修订,在首都安全生产领域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法的制度要求。
从实践情况看,全国安全生产总体上仍处于爬坡过坎期,本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传统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尚未得到根本遏制,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风险不断出现,亟需通过修改条例进一步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此次修订修改力度大、涉及条文多,较为全面地总结、提升了本市安全生产领域的经验做法,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具有鲜明的首都特色:
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原则,增强指导性
安全生产工作一头连着社会“安全指数”,一头连着千家万户“幸福指数”。条例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织紧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体系,体现严密性
条例着力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厘清监管体制,明确监管责任,疏通监管堵点。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委会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明确了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管;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明的,由市、区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管部门。条例进一步提升了安全生产治理效能,依法促进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突显差异性
安全和发展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此次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制度设计着眼于平衡好安全生产责任与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之间的关系,既避免失之于宽,又避免苛之过严。一方面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职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具体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另一方面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于小微企业以及安全风险较低、信用良好的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差异化监管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新业态风险防范,增加前瞻性
当前本市传统和新型生产经营方式并存,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尤其是近年来,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型娱乐业态迅猛发展,深受年轻群体喜爱,成为社交新宠。此类娱乐场所为了游玩需要,往往设置各种障碍、加装灯具电器,造成场所内部结构复杂,滋生安全隐患。因此,如何让消费者在“密室”遇到危险时实现真正的逃脱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此外,在条例审议过程中,大家对电动车充电场所以及密室逃脱、VR体验等新型室内娱乐项目也比较关注,建议对此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规范。条例充分结合此类产业和业态的特点,对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以及室内体验、竞技类新业态的生产经营单位需要遵守的安全管理要求作出规定。其中“室内体验、竞技类新业态”的表述涵盖了目前市场上流行的密室逃脱、桌面游戏、VR体验等各类新型室内娱乐项目。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性
结合本市安全生产形势要求,条例补充、完善了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内容,形成有利于安全与发展的制度框架。条例明确本市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统筹、规划、推动多层次、多主体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鼓励建立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针对不同类型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相关要求,条例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急救援队伍依法承担应急救援服务,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并给予必要的支持。
充分凝聚立法共识,坚持人民性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市政府有关部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让立法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的声音。条例修改过程中,两次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多次召开座谈会或者开展实地调研,认真听取相关部门,部分乡镇、街道,部分市、区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以及不同规模、不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就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之家开展调研,最大程度上倾听民声、凝聚共识,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那么如何守住这条“红线”?条例给出了答案。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条例顺应新时代新要求,聚焦人民群众新期待,必将为首都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为爬坡过坎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为首都城市安全运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