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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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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十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委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市委第五次、第六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秉持主动、担当、精准、有效的工作理念,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探索建立“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的立法调研起草机制、增强立法工作合力的“四前四方会商”机制、增强监督刚性的“检查报告+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执法检查机制,扩大群众有序参与的“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等,推动建立“家、站、点”等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充分发挥市人大专门委员会职能作用,全面提升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水平,确保了市委关于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为新时代首都发展提供了及时有力到位民主法治保障。截至11月,召开常委会会议45次,“立改废”法规124项,其中制定46项,修改62项,废止16项,执法检查17项,专题询问12项,审议监督议题120余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90项,纠正5项,督办代表建议近5千件。

(来源:市人大专委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五年工作总结编辑:薛睿杰)

市人大农村委

法治引领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篇”“人大篇”“三农篇”“首都篇”“生态篇”,创造性地开展涉农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后评估和“立改废”工作,推动出台改革急需、立法条件成熟的地方性法规。围绕产业振兴、美丽乡村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重点任务,打出了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项调研、议案督办的“组合拳”,推动重点工作见行见效。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监督工作中组织代表“回家进站”汇集民意民智,凝聚共识合力。
  抓紧抓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主线
  立足市情农情,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有效增强监督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以扎实工作质量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紧扣市委关于“大城市带动大京郊,大京郊服务大城市,走出具有首都特点乡村振兴新路子”路线图,加强基础性、综合性、全局性地方立法工作,促进相关法规制度成熟定型,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聚焦重点工作开展持续监督,年年衔接、环环相扣、层层聚焦、逐步深入,持续渐进监督,次第进行跟踪监督,确保了监督工作更加聚焦,更有刚性。
  推动完善涉农法规制度体系。开展涉农法规立法后评估工作。把握政策性、合法性、操作性、技术性、有效性标准,届首之年对24项涉农地方性法规系统梳理,明确涉农地方立法“立改废”清单,加快立法修法工作,确保了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提出多元化生态补偿、区域合作、点状供地等制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坚持“新立法规及时查”,条例实施当年就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出台20余项配套政策措施。推动种子条例出台实施。立足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优势,深入调研“育种创新”支持保障措施,征求全国人大农村委、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等专业意见,增强制度条款前瞻性、实用性、可行性,为“种业之都”“农业中关村”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立改废”并举,协助常委会对11件涉农地方性法规集中修改,启动乡村振兴条例立法。
  推动重点工作见行见效。2018年围绕督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议案,在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北京样本”、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等方面提出建议。2019年,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美丽乡村建设,协助常委会听取相关报告、督办议案、开展专题询问,推动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主体责任,形成长效管护机制。2020年,统筹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对鲜活农副产品供应开展专项调研,助力做好保供稳价工作。2021年,听取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情况报告,围绕设施农业用地管理难题,提出了科学统筹、严格管理,推进点状供地制度落地等有针对性意见。2022年,围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相关议题,紧扣顶层设计、产业升级、要素供给、精准减负等重点问题开展深入调研,推动集体经济行稳致远。
  推动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
  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加强生物安全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出台实施。坚持急用先行、重点推进的原则,以专班立法加快推进法规起草,系统完善了禁猎、禁止滥食、网上交易规范、人畜共患病防控、执法协作等制度,强化源头预防和全程管控制度,筑牢生物安全法治“防火墙”,促进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生。协助常委会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紧扣重点问题、区域和场所,市区人大联动实地调研,推动全面禁止违法猎捕、食用、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推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推进节水、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等方面立法工作。节水条例在“取供用排”全过程建立节水制度,建立了水资源储备制度,强化全社会在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方面责任。
  统筹疫情防控与民生保障。针对疫情对城市物资供应的影响,2020年3月启动鲜活农副产品供应专项调研,实地调研本市的重点蔬菜市场、供应单位、运输企业、仓储物流,推动政府出台专门措施,保障进京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无阻,提高鲜活农产品自给率和周边保供率。积极回应全国人大代表有关建议,专项调研线上农产品市场供应情况,对首农食品、美菜网等开展调研,推动相关部门出台措施,线上线下做好农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增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聚焦群众对全面小康社会憧憬,开展“脱低攻坚战”专题调研,就确保收入持续增长、提高产业增收作用、激活村庄发展内生动力提出意见,推动做好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增收工作。聚焦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新期盼,督办京密路两侧绿化景观提升、温榆河公园建设等建议,采用“督办单位、承办单位、人大代表”三见面机制,密切对接相关区人大相关涉农议案,将“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落到实处,推动政府提升公园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快森林城市创建。聚焦都市型农业发展,协助常委会领导督办“农业产业”、“种业之都”建设建议,探索建立“问题清单”、跟踪督办台账及按期整改销账机制,为新型农业主体发展和农户增收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在立法工作中,探索双组长制、专班立法、万名代表下基层、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逐条立法说明、四方会商、送法上门等行之有效的方法,更好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拓宽民主立法渠道,提高科学立法水平。在监督工作中注重加强“三个结合”,结合相关专题工作,结合督办代表议案建议、结合本市“三农”科研优势、提升调研针对性和监督实效性。
  用好“万名代表下基层”等汇集民意工作机制。在节水条例二审前,协助常委会组织万名代表下基层活动,征集近1.4万名三级代表和7.6万名群众的7556条意见建议,逐条梳理后分直接吸纳、推进研究、纳入配套规范性文件等三类进行处理,对条例草案做了80多处修改,提高立法针对性、操作性。做好前期准备保障工作,加强起草审议统筹,提升法规草案质量,精心准备法规宣讲提纲,提升“开门立法”质量和实效。
  用好“家、站、点”等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作用。制定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过程中,组织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四个区的市人大代表“回家进站”,了解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节水条例一审前,通过朝外街道代表之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听取意见,围绕节水器具安装管理、节水宣传,管网漏损控制、行业节水、等问题,充分听取广大群众和基层单位意见。
  推动每项立法监督工作都“载满”民意。结合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脱低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等专题部署,协助常委会督办相关议案建议,做好相关议题调研审议工作,充分反馈代表和群众重大关切。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议题调研中,邀请提出相关议案建议代表参与,赴涉农区的58个村镇实地走访,召开38次座谈会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将最鲜活民意民智体现到审议意见中,转化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不竭动力。

市人大民宗侨外委

高质量做好新时代人大民宗侨外工作

  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推动完成“两区”建设、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等方面立法任务,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紧扣党和国家大局、全市中心工作开展监督,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宗教、侨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以首善标准开展人大工作,推动立法监督有机衔接,“以监督检验立法,用监督推动立法”,提升工作质效。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开门立法”形式,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夯实工作民意基础。
  从全局战略高度谋划推进工作
  自觉把民宗侨外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局、新时代首都发展全局统筹谋划,坚持把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履职尽责的第一要务,推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打出立法、监督“组合拳”,为新时代首都发展提供了及时有力到位法治保障。
  夯实“两区”建设法治基础。推动出台改革急需地方性法规,协助常委会制定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关于促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决定,推动贸易、投资和人才流动自由化便利化,深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对增强创新动力、壮大数字经济、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等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充分发挥监督的促进作用,连续两年听取推进“两区”建设情况报告、听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专项工作报告,推动以首善标准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立法过程中充分运用“四前四方会商”机制,相关法规论证前、一审前、二审前和表决前,与常委会法制办、市司法局、政府相关部门集中会商,切实发挥人大在确定立法选题、组织法案起草、审议把关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以及政府在实际工作方面专业特长。
  推动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推动出台全国首部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地方性法规,充分发挥地方立法补充、先行、创制作用,在体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体地位基础上,推动建立健全外语标识管理责任体系和译写标准体系,提升相关工作整体水平,有力服务冬奥筹办与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开展“国际交往中心建设中的语言环境立法的实践与探索”调研,聚焦高水平对外开放目标任务,进一步推动法规制度落实。对本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作为常委会重点调研建议向政府提出。
  提升民族、宗教、侨务工作法治化水平。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梳理国家民族工作方面法律在本市实施情况,以及相关地方立法和规章制定情况,听取民族团结进步情况报告,推动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用法治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协助常委会开展了宗教事务条例的修订和执法检查工作,促进宗教和睦与首都和谐稳定。坚持为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与为侨服务有机统一,协助常委会听取侨务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等工作,推动国内与国外侨务工作协同推进,依法维护海内外侨胞合法权益,营造吸引和支持华侨来京创业的优良环境。
  增强立法监督工作整体实效
  围绕新时代首都发展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系统观念,积极完善专委会工作的体制机制,探索构建立法和监督相衔接、相促进的工作模式,增强监督工作连续性和实效性,专委会的工作实效有了显著提高。
  推动立法监督工作衔接更加紧密。“以监督推进立法”,在听取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议案督办工作中,注重发现地方立法需求,推动出台改革急需立法。结合听取公共服务领域外语标识使用与管理情况报告,推动制定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条例。“以监督检验立法”,在宗教事务条例等执法检查中,逐条对照、详查细抠,检查依法该制定的制度是否出台、该完善的机制是否落实、该改进的工作是否推进,采用“检查报告+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方式,推动相关问题整改和法规更好实施。
  推动监督工作实效性进一步增强。2018年至2020年,对本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连续三年跟踪监督,持续检查常委会相关议题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深入民族乡村工作重点区、乡、村开展调研,了解“十三五”时期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打赢脱低攻坚战、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促进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政策,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助推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推动专委会工作格局的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专委会分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持分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与专委会依法履职相统一,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条例、“一条例一决定”等立法工作,每个环节都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文稿经分党组报送常委会党组审核把关。发挥专委会委员和专业代表小组作用。就听取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报告,由专委会委员牵头成立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以及民族乡村振兴三个专题调研小组,调研形成高质量、有份量参考意见。
  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创新
  把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用好代表“家”“站”及市区代表联动机制、密切联系群众作为基础工作,深化“开门立法”“开门监督”,确保民意民智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到各项工作中。
  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每年初梳理全年的立法监督议题,为专委会委员和代表小组成员提供菜单式议题选择,根据委员代表参与意向,在相关议题活动中有针对性地邀请委员代表参加,保障委员代表充分参与立法监督工作,拓展履职的广度和深度。将代表议案建议反映的问题作为调研重点内容,邀请提出相关议案建议代表参与调研和议题审议,提升人大工作针对性。搭建专委会和专业代表小组交流学习平台,与每名专委会委员和代表小组成员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提供履职所需的个性化精准服务。
  依托代表“家”“站”拓展民意来源。立足代表家站“常态化运行”优势,增加代表“回家进站”频次,充分听取群众对立法和监督议题所思所盼所愿。在听取民族团结进步专项报告调研中,借助代表“家”“站”平台组织开展专题座谈会,分别听取西城区牛街街道、通州区于家务回族乡、怀柔区喇叭沟门满族乡所在地的三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夯实议题审议民意基础,提升调研报告和议题审议质量。

  厚植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受全国人大华侨委委托,开展了发挥海外侨胞在共建“一带一路”中重要作用专题调研,开展“‘侨桥家论坛’暨‘侨之家’走进人大”等活动,密切专委会与华人华侨、归侨侨眷联系。建立了、委员代表与宗教界人士、少数民族群众、归侨侨眷、台胞台属、外资企业交流制度,在相关立法监督工作中更加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确保人大工作建立在坚实民意基础之上。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

奋力谱写人大社会建设工作首善答卷

  2019年1月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市人大社会建设委的决定。市人大社会委自成立以来,肩负深化社会治理改革和保障改善民生的工作职责,着眼“新机构、新使命、新作为”的目标,秉持主动、担当、精准、有效的理念,高质量完成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立法监督重点任务。推动出台街道办事处条例、接诉即办工作条例,打造以群众诉求为牵引的超大城市治理“首都样板”;持续开展居家养老、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疫情防控等方面的监督工作,推动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的民生建设;深入开展“万名代表下基层”,形成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打造以群众诉求为牵引的超大城市治理“首都样板”
  落实市委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1号改革课题”、全市街道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深化“接诉即办”改革工作的意见等部署要求,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高质量完成相关立法、监督工作,为市民群众诉求驱动超大城市治理的深刻变革提供法治保障。
  探索立法专班工作机制,推动街道办事处条例出台实施。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双组长”的立法领导小组高位统筹下,牵头组建立法起草工作专班,率先探索专班立法工作机制,助力高质量做好法规起草审议工作。落实“新立法规及时检查”,协助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围绕配套性政策文件制定、“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落实等重点内容,组织三级人大代表1200余人次赴各区实地检查,实现执法检查范围全覆盖。在法治推动下,城市治理工作实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放”,街道层面全部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市区财政同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体制机制层面发力,有效破解基层“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难题。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出台实施。在起草审议阶段,立足制定出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为民服务法”、固化改革成果的“制度保障法”、破解难点痛点的“深化改革法”和具有北京特点的“首都原创法”,高质量开展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组织全市三级人大代表“回家进站”面对面听取群众立法建议、座谈听取拨打过12345热线100余位群众具体意见、开展第三方委托调研,充分汲取民意民智。落实“四前四方会商”工作机制,在立法中更好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政府基础作用,推动优化全面接诉、分类处置、首接负责、限时办理、回访考评等制度设计,表达、平衡、调整各方利益。执法检查工作中,组织代表“回家进站”听取意见,推动落实接诉即办、未诉先办、主动治理、每月一题等工作机制。条例实施一年,受理诉求3772万件,同比增长2.2倍,诉求办理的解决率、满意率提升至93%、94%。
  积极开展法规立项论证,修改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提高牵头起草、论证评估、组织协调、审议把关能力,围绕健全党建引领下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强化居民委员会自治功能,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破解社区治理难题,完成实施居委会组织法办法立项论证工作。落实全国人大有关决定,协助常委会听取调整全市第十二届村委会和第十一届社区居委会选举时间议案,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将村(居)委会任期改为5年。
  紧扣“七有”目标和“五性”需求保障改善民生
  把人民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加强民生领域立法监督工作,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彰显。
  推动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过程中,牵头组建立法工作专班,在立法领导小组领导下推动立法工作。坚持“重要法规持续查”,以“人大代表在基层,条例落实齐推动”为主题,组织市、区人大代表5000余人次持续检查了全市疫情防控“四方责任”落实情况。协助常委会修订安全生产条例,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完善责任体系、强化新兴领域安全监管以及增强基层监管力量建设完善制度设计。协助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检查消防法实施情况,同时对本市消防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提升城乡消防能力。
  推动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紧盯老年人及其家属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协助常委会听取审议养老服务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及议案办理情况报告,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落实,专题询问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开展情况,跟踪监督养老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牵头组织召开京津冀人大养老服务监督工作座谈会,推进完善“三边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和医养结合工作机制。协助常委会修订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关注残疾人职业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就业保障水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教育促进等相关立法工作,推动织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网。聚焦管好用好群众“看病钱”“救命钱”,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条例立项论证。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慈善法执法检查,邀请32位代表分成4个小组,先后到23家基金会开展蹲点调研,形成了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
  持续深化民生领域的预算审查监督。落实“年审+季审”预算监督机制,坚持“点面结合全覆盖、预算监督全流程、代表参与全过程”的原则,就民生领域预算编制执行情况,组织专委会委员、代表小组代表全过程参与实地调研、部门自评和事前评估,并以“四问该不该”(财政支出“该不该花、该不该政府花、该不该花这么多、该不该当前花”)为切入点,提出有针对性整改意见。实现对口联系13个部门预算编制项目初审全覆盖。围绕养老专项资金转移支付、民生领域多卡合一、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社会救助运行管理平台等重大预算项目和资金使用,推动形成预算监督全覆盖长效机制。
  助力冬奥筹办和城市文明水平提升
  围绕冬奥筹办对于地方立法的实际需求,推动重点立法工作,打出立法、监督“组合拳”,推动提升城市服务保障能力,展示首都文明风采,为成功举办“简约、安全、精彩”的奥运盛会贡献法治力量。
  立法促进文明建设,彰显城市文明底色。牵头起草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通过网络问卷征求140多万群众建议,对反映最集中的20多项行为作出规定,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文明行为促进保障制度体系,推动建设城市文明形象、社会道德风尚、市民文明素质的首善之区。推动修订志愿服务条例,建立多元化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20多万人次城市志愿者参与冬奥保障工作,展现首都人民良好精神风貌。牵头反食品浪费规定起草工作,以“人人反浪费,大家定规矩”为主题开展立法宣传,150多万人参与线上征求意见活动,进一步凝聚立法共识,通过立法引导全社会形成节约为荣新风尚。
  专题询问重点工作,服务保障全民健身。针对政府以迎冬奥为契机推进群众体育健身活动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全面分析近年来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全民健身的22件建议,市民通过12345热线反映的10934件相关诉求,组织代表深入基层社区、体育场馆等开展调研座谈,通过媒体公开收集社会公众建议,提炼典型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推动政府将市民身边体育设施建设列为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出台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了监督工作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