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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为本 立法为民——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实施情况及未来工作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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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赵晓琦
  良法善治,民心所向。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是本市5年一个时期地方性法规立改废工作的总体安排,是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工作安排、群众关心关注在地方立法中的集中体现。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主动、担当、精准、有效的工作理念,精心编制并组织实施《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确保立法工作进度,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立法规划实施情况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按照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牢牢把握首都发展全部要义,积极推进重要领域立法、修法工作。本届立法规划共安排项目65项,按照项目安排的工作进度主要划分为三类。其中,一类项目是任期内完成制定、修订的法规,有27项;二类项目是任期内调研起草,条件成熟时制定、修订的法规,有29项;三类项目是根据情况和需要,及时制定、修订或者废止的法规,有9项。按照工作计划,到本月底,本届立法规划中一类项目将完成24项,规划项目完成率为89%,为历届常委会立法规划最高完成率。同时,本届立法规划二类、三类项目中已经表决通过的项目数量也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大幅增长。比如,在29项二类项目中,已按期启动调研的有22项,占比76%,而且其中的7项已经表决通过;在9项三类项目中,已启动8项,占比89%,其中的3项也已经表决通过。
  工作启示
  在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并在不断探索、改进中,总结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值得认真总结:
  坚持和加强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在本届立法规划编制之初,按照市委关于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科学拟定五年地方立法规划的重要指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全面履行推进立法工作主体职责,认真落实市委对立法工作定盘子、交任务、明方向、促落实的各项工作要求。立法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立法规划草案按时报请市委批准,并最终由市委转发执行。在编制立法规划及组织实施的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在立法领域落实。
  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创造性地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本届立法规划进一步突破了“拼盘立法”的惯性思维,努力改变以往主要由政府报项目、人大常委会进行筛选的单一局面。在立法规划编制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开门立法,重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把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同立法规划编制工作结合起来,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每一件立法规划项目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及时反馈。依托常委会重要工作征询人大代表意见机制,反复征求并充分吸纳了代表的意见、建议。在65项立法规划项目中,代表建议项目有40项,约占62%。
  不只立法规划项目得到了积极推进和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还完成了很多规划外项目,如制定接诉即办工作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反食品浪费规定等。根据工作安排,预计本月底市十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108件次,其中制定地方性法规46件,修订地方性法规62件次(包括打包清理40件次)。除打包清理法规后,在68件制定、修订的法规中,规划内项目有35件,规划外项目有33件,规划项目贡献率约为52%。而且,为了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质效,常委会还建立了“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工作机制,明确提出调研要更加深入、论证要更加严谨、审议要更加严格、介入要更加主动、沟通要更加充分、参与要更加广泛,有力地保障和推进了立法规划的有效实施与项目落地。
  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健全完善具有首都特点的超大城市治理法治保障体系。本届立法规划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和市委工作部署,重点突出城市总规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在立法规划中与落实城市总规直接相关的就有19项。截至目前,根据立法规划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城市总规实施,修订了城乡规划、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围绕“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制定了街道办事处条例,健全基层社会治理,做好政治中心立法保障;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强文化中心法治建设;为加强国际交往中心法治建设,修订了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助力服务保障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为加强科技创新中心法治建设,制定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条例。
  常委会直面超大城市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和疏解整治促提升等方面的立法需求,在立法规划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修订了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活垃圾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制定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等条例,其中,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作为京津冀协同立法项目,三地同时制定并同步实施。为解决城市交通停车难、安全隐患,以及秩序混乱等治理难题,立法规划以组合拳方式,集中安排制定机动车停车条例、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针对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立法规划安排制定了物业管理、小型食品业生产经营规定、献血等条例,修订了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重视立法规划刚性,有序推进项目实施。按照市委关于五年立法规划颁布后要加强实施,北京地方立法应当走在全国前头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规划的实施工作。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规划的刚性,在编制本届立法规划时,市人大常委会会同有关方面明确建立了立法项目责任制,要求列入本届立法规划的项目都要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时间安排。其中,对于一类项目,明确了起草单位、提案机关和时间要求;对于二类项目,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启动调研时间,并要求牵头单位须自启动调研两年内完成调研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立法调研报告,在调研报告中对下一步立法工作安排提出意见。
  在立法规划实施过程中,常委会进一步加强立法规划实施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统筹立法资源配置,有序安排立法项目,注重立法规划与立法计划有效衔接,并及时进行补充完善。一是,列入立法规划的项目,条件成熟的优先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努力使地方立法与国家立法步调一致、适当衔接。二是,按照市委关于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整体部署,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共卫生专项立法工作安排,及时对本届立法规划进行了充实完善,制定了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计划,及时安排制定、修改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院安全秩序管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验动物管理等16件地方性法规。
  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展望
  立法规划是一项具有综合性、复杂性、全局性的工作,做好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市委要求,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科学合理配置立法资源,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质量效率。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部署要求,推进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关键时期,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并围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行专章部署,明确要求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意见》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市,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提出了明确要求。开展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要求部署,全面推进新时代首都发展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进程。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了科技、教育、人才工作的重要性,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要进一步重视对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积极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着力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等方面的法治保障工作。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编制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要深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深刻认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围绕“七有”“五性”,充分了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在项目征集、调研、论证筛选中,要进一步丰富民主形式、畅通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把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同立法规划编制工作结合起来,重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12345市民服务热线、立法研究基地等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立法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宣传引导工作,方便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并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坚持守正创新,凝聚法治力量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要继续深入推进城市总规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围绕大力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修法工作,在优化提升首都功能、统筹推进“五子”联动、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以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加强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强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精确地方立法需求,精准地方立法方向,把握好立法创新与法治统一的关系。进一步创新立法方式,积极尝试通过“小快灵”系列立法有针对性地攻克重点难点问题的核心关键,突出地方立法特色,进一步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