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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人民民主在首善之区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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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北京市每一项立法工作都是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反复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开展的。通过汇民意民智、凝民心民力,真正做到了“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让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成为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有力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彰显了鲜明的人民立场。

  北京市地方立法工作适应了首都新时代发展进步的要求,在推进首都治理现代化中展现出独特优势,为地方人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有益借鉴。

  “砥柱人间是此峰”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中,市委“定盘子、交任务、明方向”的领导作用充分彰显。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提请市委专题研究,并以市委名义向全市转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文件,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由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共同执行。在《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等立法工作中,市委直接交付市人大常委会牵头调研起草。在《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立法过程中,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逐条研究重要条款,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有效发挥,提出“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和“双组长制”的立法调研起草机制,同时,针对部门意见协调不充分、衔接不顺畅问题,提出“四方会前协商”的机制,即在立项论证前、提请审议前、二次审议前、表决通过前,政府起草部门、司法局、常委会专委办和法制办“一把手”都要共同会商一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将发挥主导作用的具体原则总结为“六个更加”,即调研更加深入、论证更加严谨、审议更加严格、介入更加主动、沟通更加充分、参与更加广泛,使人大主导更可操作。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汇聚民智立良法

  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市委五次人大工作会议“涉及千家万户的法规都由千家万户参与、向千家万户征求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全市3278个代表“家”“站”汇聚民意民智、提高立法质效的功能,让每一项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首善之区建设。

  “涉及千家万户的法规都由千家万户参与、向千家万户征求意见”成为常态。在《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代表“家”“站”平台,统一部署开展征求立法建议的活动。11377名四级人大代表,深入到所联系的代表“家”“站”,听取并征求66915名市民的意见建议。经市委同意,市领导均以市人大代表身份到代表“家”“站”听取了群众相关意见,确保了这项立法充分体现群众智慧。

  对标全国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有关要求,借鉴其他省市经验做法,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东城区景山街道人大代表之家、西城区展览路街道万明园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等10个单位作为第一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围绕《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等立法开展了“解剖麻雀”式调研,有效地提升了立法精细化水平。

  积极探索“开门立法”新方式,线上线下参与立法的人数多、范围广。在制定《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过程中,以“人人反浪费大家定规矩”为主题,在学习强国、北京日报、北京人大、今日头条开展网上问卷调查。1.79亿人次点击阅读,近150万人参与调查问卷,提出立法建议5500余条。

  立法工作同时还注重市区联动和发挥专业优势。比如,在《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立法过程中,相关区人大常委会提供了专题调研报告30多份,成为立法重要参考。而在每一项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都要征求法治建设顾问的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就23项立法任务征求法治建设顾问372条意见。

  “奉法者强则国强”紧扣重点领域立良法

  “法治”对北京市人民群众而言,或许是助力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或许是助力企业行稳致远的《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或许是让医生出诊和群众就医更安心的《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或许是让“绿水青山”真正成为“金山银山”的《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在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与眼前的“急难愁盼”问题出发,紧锣密鼓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

  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在地方人大率先制定实施专项立法修法计划,按照“急用先行”原则组织专班加快推进紧要项目。目前,已经完成制定《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中医药条例》,修改《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

  抓好民生领域的“关键小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首都治理现代化。制定实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在“关键小事”上下功夫,让城市更加美丽宜居。“两条例”实施一年来,交出一份漂亮的“成绩单”:居民群众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8%,参与率达到90%,准确投放率达到85%;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率超过91%,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4%,党的组织覆盖率达到98%。

  围绕市委关于“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先后通过促进《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为首都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首都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立足于“千年大计”,落实新版北京城市总规和首都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区分核心保护区和其他红线区域,采用不同的分类管控措施,以法治守护城市的“大氧吧”和“后花园”。

  法治守护“金名片”,传承北京历史文化特色。今年1月,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全票通过《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从“保什么”“谁来保”“怎么保”“怎么用”,对如何更好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时代课题作出法治回应。

  “小切口、小快灵”,制止食品浪费有妙招。《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将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定,结合国家立法和地方实践,针对食品浪费开出“法治药方”,让每个餐饮浪费之举都有法可依。

  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协同立法走深走实。2020年1月,三省市人大同步起草、同步修改、同步通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是京津冀第一个协同立法的实质性成果,也是我国首部区域性协同立法。今年7月29日至30日,三省市人大分别表决通过“授权政府为保障冬奥会筹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协同推进冬奥会法治保障工作。

  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增进民生福祉放在首位。在《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立法工作中,把公民的权利亮出来、政府的责任立起来,突出“即”的要求,建立健全“速”解民忧工作体系。

  “法令行则国治”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将执法检查作为推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重要抓手,明确提出“新立法法规同步检查、重点法规持续跟进、复杂问题多法并查、市区两级联动检查”的工作思路,并探索“审议意见+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机制,使立法和监督紧密衔接。

  围绕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今年4月到7月,《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组以视频座谈会等形式听取近300家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并委托市统计局对860家企业开展问卷调查,详细开列了问题清单,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一并反馈相关政府部门研究处理,推动北京市营商环境优化再上新台阶。

  围绕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今年3月到8月,市和区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执法检查,在“人大代表在基层,条例落实齐推动”主题活动中,组织市、区人大代表5000余人次开展地毯式检查,促进了疫情防控“四方责任”落实落细。

  围绕“人民城市为人民、人民城市人民建”,持续开展“两条例”执法检查。在2020年开展“万名代表查三边,垃圾分类带头干”执法检查基础上,今年5月到7月成立资源回收利用、分类习惯养成等7个专题小组,聚焦重点开展检查,促进相关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做好新立法规同步检查工作。今年6月5日《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生效后,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共同召开执法检查工作启动会,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随后分赴各区调研检查,促进了立法与执法的有机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