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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轨道上 推进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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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以专班形式加快立法,审议通过了《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照市委要求,常委会将检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作为今年重点监督项目,通过检查和调研条例实施中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推动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应急能力提升。

  多种形式并举沉侵式检验,增强监督实效

  执法检查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担任组长,副主任杜飞进、庞丽娟、闫傲霜、侯君舒担任副组长,42位委员代表共同组成执法检查组。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开展检查和调研活动,沉浸式检验条例实施效果。3月至8月,市、区两级检查组共进行52场实地检查,召开46场座谈会,覆盖1000余处点位,内容涉及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全链条。

  检查内容聚焦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执法检查组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时,决定将立法时固化的首都经验和当时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检查的重点,确定配套文件制定、四方责任落实、疾控体系建设、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等检查内容。几项检查重点既有北京经验的发扬固化点,也有短板弱项的易发点,同时也是《条例》立法的重点针对处。

  因时因势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应急能力看战时,体系建设在平时。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非一时之功,需要处置时快速反应、措施精准,更需要在平时做好“体系建设”,把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才能临危不乱,有条不紊。此次执法检查,检查组抓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窗口期,针对落实条例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开展检查;8月,在出现零星散发病例、按照市委部署牵头督导朝阳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下,将执法检查与疫情防控督导有机结合,在实战中检验条例落实。通过兼顾对战时能力和常态化体系建设的双向检查,力求督促各项应急管理措施既“管用”又能长效发挥作用。

  综合运用多种检查方式强化监督。执法检查组通过采取市区联动、明察暗访、委托专业机构调查等多种方式,赴西城、朝阳、顺义、昌平、大兴等12区实地检查;委托16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执法检查;4月至6月,以“人大代表在基层,条例落实齐推动”为主题,组织代表5000余人次,检查所在小区、社区(村)、单位及公共场所四方责任落实情况;委托北京医学会和预防医学会进行第三方调查,开展案例剖析;还利用代表履职小程序反馈发现问题。特别是此次检查在明察的同时,配合了多场次小型化暗访,并探索“市区联动暗访”新模式,利用明察暗访双面“利器”,查找查实问题,提高了执法检查监督实效。

  全市上下聚合力,条例实施有成效

  一年来,在市委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任务,推进条例贯彻落实,抓紧出台配套文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速。搭建涵盖交通枢纽、中小学校、600余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专科医院以及23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传染病动态监测系统,建立重点人群、行业等的常态化监测机制。全市组建了3000余人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完成首批医防融合交叉培训;市疾控中心已具备1123项实验室检验检测项目能力,各区平均289项,日最大单样本核酸检测能力达79.8万份。市疾控中心新址建设已进入正式施工阶段,“区疾控机构综合达标率”纳入全市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分级、分层、分流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初步形成。组建“3+2”的市级定点医院和后备救治医院联合体,完成对全市14家市属医院17个院区发热门诊的规范化提升改造,负压病房增至1393间,负压救护车配置增至146辆,全市正加快推进落实20间/万人口规模的备用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储备,组建多专业紧急救援队伍,开展中西医协同救治。

  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得到提升。

  发展改革、商务、卫生健康、粮食储备、药监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长效机制。建立与国家相关部门保供稳价机制。围绕医疗救治关键产品和设备系统组织产业化攻关。全市必要医疗物资储备量可满足30天需求。

  应急处置集中高效。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偶发局部聚集性疫情和零星散发病例的新形势下,全市坚持依法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健全完善,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四方责任普遍落实,全市拧成一股绳,勠力同心,织密织牢防控网。在去年顺义、大兴区局部聚集性疫情和近期朝阳、海淀、昌平、房山4个区零星散发病例的应对中,防控措施科学精准,第一时间对病例所在区域和活动场所开展管控,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

  扎实查找问题,提建议推进落实

  执法检查组通过半年多的检查,对实地检查中发现、社会各方面反映和专业协会调研出的问题等进行全方面地梳理,通过扎实的案例和数据,查找出条例实施中预案制度落实不到位、监测预警缺乏统筹、公共卫生硬件设施韧性不足、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滞后、基层公共卫生网底不牢五方面的问题,并围绕这些问题给出针对性的建议。

  坚持预防为主,推动预案制度落实落细。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街道乡镇、相关单位等要严格依法制定或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聚焦当前疫情防控中积累的实战经验和暴露的突出问题,结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四种类别,有针对性地完善预案;建立和完善应急演练制度,定期开展实战演练,并根据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和调整预案内容,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紧抓风险源头,优化突发公共卫生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全市统筹,坚持自上而下推进智慧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实现多部门监测数据整合。完善哨点布局,构建全域监控和全流程追踪的监测体系,制定社会面监测哨点的建设规范、监测标准和报告流程,加强卫生健康部门的专业指导。细化医疗机构信息报告机制,完善首诊负责制实施细则,严格履行医务人员报告义务,加强检查督查。

  坚持规划先行,推进应急设施建设。加快出台首都防疫设施专项规划,落实公共设施、设备预留转换接口的要求,结合三年行动计划,短期内各区至少改造1处公共建筑,尽快具备平战转换能力。加强应急设施和备用场所储备的长效化建设,市、区政府加强辖区医疗机构发热哨点标准化建设,规范基层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出台利用社会资源的鼓励措施,制定备用场所储备清单,签订合作协议,按照标准改造提升,确保用时可征、征之能用。明确时间表,落实责任分工,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加快补齐短板,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抓住国家疾控体系改革机遇,加快市、区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进程,补齐各区疾控实验室和设备短板。加强疾控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培养计划,逐步提高待遇保障,优化激励评价机制。推进各区落实首席公共卫生专家制度。强化医防融合,大范围推进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间交叉培训计划,提高医疗机构人员的公共卫生专业水平。

  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并发挥吹哨报到和接诉即办机制作用,及时回应公众诉求。加强街道乡镇、社区(村)公共卫生服务,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结构,加快基层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培养基层公共卫生人才,通过街道乡镇下派、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补足村级医务人员。健全基层应急支持保障体系,细化街道乡镇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清单,加强储备场所配备和专业指导,扩大社会力量参与,优化应急物资供给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