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屑导航小图标 首页 > 服务互动 > 《北京人大》杂志 > 2021年 > 第12期 > 特别关注

北京为冬奥“量身定制”12项立法

【字号: 收藏收藏 打印打印

  全球瞩目的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将在2022年2月盛大开幕。冬奥成功申办6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委领导下,胸怀“国之大者”立良法、精准发力促善治,完成12项相关立法,推动做好冬奥志愿服务、医疗急救、疫情防控、无障碍环境和国际语言环境建设等各项工作,首次开展京津冀协同立法,为“绿色办奥、共享办奥、开放办奥”贡献重要法治力量。

  管住污染源,呵护“冬奥蓝”

  移动源污染是京津冀地区空气污染重要来源,秋冬季是北方地区重污染天气易发的时段。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与津冀人大协同制定“一条例一决定”,将移动源污染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在重点时间段实行特殊管理,联防联治降低污染排放,最严措施呵护蓝天白云,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最优记录不断刷新。

  ——出台首个区域协同立法

  2020年1月,与津冀人大同步通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是我国第一个同步起草、同步调研、同步审议、同步制定的区域协同立法,为冬奥筹办营造良好生态环境。条例的出台,推动三地统筹“油、路、车、企”,对移动源污染防治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措施,深入开展“一微克”行动。两年来,三地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车,大力推进“公转铁”工作,开展数百次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今年前三季度,北京PM2.5累计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创下有监测记录以来最空气优质量。

  ——出台首个区域协同法规性决定

  考虑到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举办期间,正是重污染天气易发季节,为了保障赛会期间空气质量,2021年7月,与津冀人大同步制定“授权政府为保障冬奥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以法规性决定的形式明确政府特殊时段工作权限,支持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有效采取措施防治空气污染。

  本市的决定明确:“在冬奥会筹备、举办期间及延后期限内,授权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不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不与本市地方性法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前提下,按照必要、适度、精准的原则,通过制定政府规章或者发布决定的形式,在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道路交通等方面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

  提升保障力,全民迎盛会

  办好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是中国对奥林匹克大家庭的庄严承诺,也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首都高质量发展重要举措。在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提升场馆赛区和城市服务保障能力,动员人民群众以主人翁姿态投入冬奥筹办,以首善标准做好各项工作。

  ——强化奥运公共卫生法治保障

  医疗卫生保障是冬奥筹办工作的重要内容,特别是鉴于比赛项目和场地的特殊性,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成功办奥至关重要。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做好《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北京市献血条例》立法修法工作,让冬奥疫情防控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更加高效顺畅。北京奥组委和相关部门按照法规要求和工作部署,制定冬奥医疗卫生领域系列政策文件,落实疫情防控、医疗急救、应急用血和健康保障方面措施,通过一系列测试赛实战检验,得到了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的高度评价。

  ——出台首个国际语言环境地方立法

  围绕冬奥筹办,制定《北京市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条例》,为办好冬奥盛会提供重要的公共服务支撑。推动政府分行业出台科教文卫、旅游商业、住宿餐饮等方面标准体系,为加强外语服务和规范使用提供技术支撑、注入强大动力。城市公共交通站纷纷增加外语标识,窗口服务单位实行外语服务规范化标准,政府网站和公共服务热线开辟外语通道,为冬奥筹办营造良好国家语言环境。立法还明确“谁设置、谁管理”原则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推动各区各部门行动起来,建立检查监管机制,纠正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译写错误等问题。

  ——推动营造城市无障碍环境

  提供无障碍环境是北京冬奥申办承诺和筹办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举办精彩、非凡、卓越的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基础性条件。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推动以场馆赛区为重点,建设好无障碍运动环境、生活环境和出行环境,提升城市设施、信息交流和社会服务无障碍水平,对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顺利举办,以及改善残疾人、老年人状况,提升首都城市文明程度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常委会带着“温度”立法,推动解决视力障碍人士携带导盲犬出行难问题,充分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共同价值观。

  ——推动提升志愿服务专业能力

  良好的志愿服务是冬奥筹办的重要需求。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实际需要和首都人才优势,修订《北京市志愿服务条例》,培育形成积极参与冬奥志愿服务良好氛围。特别是为志愿者购买保险,建立多元化的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扩大志愿服务范围,提升专业服务能力等重要条款得到落实,为首都志愿服务增加了“助推器”,全市实名注册的志愿者突破四百万人,冬奥冰雪运动场所、重点社区、交通出行等7个领域志愿者服务队,活跃在冬奥会前各类测试赛和城市服务保障工作中,全市志愿服务活动的频次和体量均居全国首位。

  在立法保障下,全市人民群众以主人翁姿态投身冬奥筹办和城市建设,让“更快、更高、更强、更团结”的奥林匹克精神,不仅体现在奥运赛场上,也体现在冬奥筹办每一项工作中。

  彰显新形象,展现新风貌

  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不仅是体育盛会,也是展示中国良好形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促进国际社会团结合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次重大盛会。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立足“两个大局”高度开展立法,推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充分彰显古今灿烂中华文明。

  ——充分展现和谐宜居之都之美

  通过制定《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提升城市“颜值”,充分彰显新时代首都风貌。随着条例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下沉到基层,乡镇街道开展经常化巡查工作,推动全市户外广告设施实现“规划”管理、牌匾标识实现“规范”管理、标语宣传品实现“许可”管理,城市风貌焕然一新,亮丽的“天际线”、清爽的街面成为北京新风景。

  通过制定《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社会文明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充分彰显城市“温度”和新时代首都人民良好精神面貌。政府坚持文明政府和文明社会一体建设,践行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纠正不文明执法,在每项执法中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每项工作中充分彰显文明和“温度”。坚持从服务端发力,用文明的办法解决不文明的问题,让群众看到文明的好处,将文明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推动展示古今璀璨中华文明

  通过制定《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加强老城保护、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和中华文明挖掘宣传。结合法规要求,政府坚持用人民立场和人类共同价值观看待历史文化,加大传统文化中爱国主义、尊老爱幼、睦邻友好正面事例宣传力度,并正确讲好近现代中国人民追求民族独立、当家作主、国家富强、世界大同、公平正义、人类文明不懈努力,受到国内外游客青睐。规范历史文化景点介绍说明和讲解内容,对故宫、八达岭长城等世界文化遗产实行讲解员管理制度,用正确大历史观启迪今人与后人,得到国内外史学界肯定。

  通过制定《北京市旅游条例》,推动政府加强旅游公共服务保障,开通连接火车站、机场与重要历史文化景点公共旅游线路,提升历史文化旅游活力。推动政府落实对民宿旅游的规定,促进乡村民宿健康发展,在延庆冬奥场馆周边形成近千个冬奥民宿小院,为冬奥期间游客接待和文化展示提供有力保障。

  ——营造全民健身迎冬奥的氛围

  通过制定《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把促进全民健康和营造奥运氛围作为出发点,推动体育场馆实现开放共享、公园绿地增加健身空间、城市更新配套体育设施,形成了保障全民健身、促进全民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让科学健身成为市民群众潮流时尚和生活方式,营造了全民健身迎奥运的浓郁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