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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首次亮“家底”——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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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国资报告制度意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国资报告制度意见实施办法确定的年度议题安排,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20年度国资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纳入了2021年度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为做好这项工作,市人大财经委制定了关于听取和审议2020年度市政府国资管理情况报告的工作方案,提请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并实施。

  多措并举为审议工作筑牢基础

  为了协助常委会审议,市人大财经委从计划制定、课题研究、文件汇编、调查研究6个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的基础性工作。

  第一,将开展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审计工作列入了向市审计局通报要求审计支撑的工作计划,市审计局履行相关程序后列入了年度审计计划。

  第二,为了做好辅助市人大财经委和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审议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专项报告,开展了关于北京市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课题研究。

  第三,联合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等多部门共同编撰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相关文件汇编,并将其向参与国资调研的相关委员、代表、顾问及常委会委员进行了配发。

  第四,组织召开2021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国资报告工作启动会,市财政、规划委、审计局、水务局、园林局、发改委、环保局等部门参会,汇报了编制综合报告、专项报告及土地、矿产、森林、水、生态环保、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子报告等的工作计划,通报了主任会议通过的年度工作方案,也相应配发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制度汇编。

  第五,结合健全完善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进一步夯实国资联网子系统的相关工作,充实四类国有资产的数据内容,丰富系统的功能,实现了财经委初审、常委会审议时现场查询。

  第六,开展好国资报告审议相关调研视察工作。制定调研计划,成立专题调研组,组织委员代表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和工作沟通会,听取市财政、规划、水务、园林等部门及相关企业汇报,提出具体意见。

  总体情况较好仍需继续提升

  在常委会会议审议前,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结合市审计局提供的专项审计报告、财经委的专题调研报告,对综合和专项报告进行了初步审议,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进行了重点审议,提出了5个方面13条问题和建议。

  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对政府的报告表示同意,认为市人民政府及财政、规自、审计等部门高度重视国资报告工作,认真落实《意见》要求,报告质量进一步提升。总的来看,本市国有资产管理总体情况较好,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指出本市在国有资产管理和报告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产权制度改革仍需进一步推进,管理治理的系统性仍需进一步加强,市场作用的发挥仍需进一步提升。

  二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基础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管执法需要进一步规范严格。

  三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效能仍需进一步巩固,土地资源资产仍需要提高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水资源仍需进一步严格精细管理,森林资源资产权益仍需进一步加强保护,地热等矿产资源资产仍需进一步加强监管。

  四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法治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制度法规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的合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五是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改革仍需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机制有待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需要加快推进。

  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提出了具体建议:

  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机制。一是完善管理体制。继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完善产权体系,加快明确产权主体和权责,理顺自然资源所有者职能与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关系,建立边界清晰、权责明确、系统高效、有机衔接的管理体制和监管体制。二是加强综合管理。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探索“大资源”综合管理体系,推动自然资源资产从单要素管理向综合管理转变,从粗放利用向集约利用转变,实现全域、全要素的系统性管理,最大程度发挥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综合价值。

  三是进一步发挥市场作用。拓展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领域,推进交易平台、绿色金融体系等建设。激活各类使用权出让、出租、抵押等权益,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生态价值的实现形式,开发生态产品、丰富交易种类,构建起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完善的生态经济体系。

  提高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治理水平。一是加强基础管理。完善统一调查监测标准和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数据统一、市区联动的数据平台,积极探索主要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价值评估、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等工作。加强管理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建立人与自然资源基本匹配关系的标准。

  二是严格规范日常管理和监管执法。推进由粗放型、被动监管向精细化、主动预防监管转变,压实监管执法主体责任并强化监督考核问责,进一步发挥好相关财政资金的支持保障、调节引导作用。

  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效能。一是关于土地资源: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确保规划落地、用途合规。完善政策规划支持引领、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市场作用充分发挥、与城市更新有机衔接的措施,推进存量用地盘活、低效用地退出再利用,强化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二是关于水资源: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监管,推进多元化水源保障,强化用水总量管控和用途管制,坚持优先使用再生水、合理利用过境水、有效涵养地下水的原则,研究探索“水随人走,水随功能走”的具体实施路径和有效管控机制,构建起有效落实“四定”原则、水与本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是关于森林资源:加大森林资源确权和保护力度,切实维护好所有者权益。

  四是关于矿产资源:加强矿山修复后续管理,探索运用市场机制激励社会资本参与矿山修复后再利用,加强对地热资源的监管和保护,提高开发利用的水平。

  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法治建设。一是完善法规制度。细化完善产权制度等重要改革相关的配套制度,构筑本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治理的“四梁八柱”。加快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立法进程,适时制定水、地热等资源管理、保护等地方性法规。

  二是充分发挥监督合力。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有关数据平台与人大预算监督系统联网,支撑人大监督更加有力,拓宽社会参与监督和治理的渠道,提高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社会等监督方式的贯通协调,提升管理治理能力和水平。

  完善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深化国有金融资本统一管理改革,推进防风险工作,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强化行政事业性资产共享调剂的力度,持续深化国企国资改革,不断推进国资国企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此外,要加快形成比较健全的全口径国有资产报表体系,建立健全完善的全口径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从体制机制、改革等深层次进行原因分析,将专项审计报告揭示问题整改纳入审计整改跟踪监督工作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