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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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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6日至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杜飞进、庞丽娟、闫傲霜、李颖津、张清、侯君舒,秘书长刘云广出席会议。副市长王红、杨晋柏,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雅频、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部分思政课教师旁听全体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精神,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加大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力度,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立改废释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会议表决通过了反食品浪费规定,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作出了修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的决定,修改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北京市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对接诉即办条例草案、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草案、种子条例草案、修改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接诉即办条例草案坚持“为公民立权”,明确市民群众等诉求人通过接诉即办平台提出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建议等诉求,以及获得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及时反馈的权利。“给政府立责”,明确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以及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在接诉即办工作中的职责。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草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将无障碍受益人群从残疾人扩展到老年人、未成年人及其他行动不便者,完善了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改造维护的内容,增加“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等章节,对改用占用无障碍停车位、拒绝导盲犬出入公共设施场所等突出问题予以细化规范。种子条例草案把“推进种业之都和国家种业创新中心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立法目的,解决育种创新体制机制不适应现代种业发展要求等问题。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草案贯彻新实施的生物安全法和动物防疫法,明确实验动物发生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感染人时的报告和处置要求,建立实验动物专家委员会决策咨询、福利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信息追溯、基因修饰规范管理等制度,针对违反生物安全要求造成环境污染、违反动物伦理要求等情形,明确处罚措施。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财经委、教科文卫委、城建环保委、民宗侨外委、社会委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报告显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和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等2件已先后审议表决通过,国际语言环境建设促进条例、接诉即办条例等2件列入今年审议项目,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消防条例、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等4件将适时启动立法调研。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2件将适时开展相关工作。

  会议分别决定了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任免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