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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人民群众关切期盼 增强人大财经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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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近年来,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财经工作,紧紧围绕这一本质要求和重要特征,聚焦人民群众关切期盼,精心选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财经立法监督议题,坚持主动、担当、精准、有效的工作理念,努力增强人大财经工作实效,积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2021年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办公室(以下简称“财经办”)围绕营商环境执法检查、制定契税相关决定、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监督精准发力,有力推动了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面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2020年4月28日,《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一年多来,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市高级法院高度重视,认真推进落实,形成了营商环境高位推动、多元参与、系统推进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了本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制度体系,本市营商环境各方面均取得大幅进展。2021年,为督促和推动本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执法检查列为重点监督项目之一,成立了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副主任李颖津担任组长,财经办主要负责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坚持依法原则,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执法检查前,组织检查组成员全面熟悉掌握法规内容;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组听企业、查政府,听群众、查政务,查平台、查案件、查制度,按照看事查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逐条对照、详查细抠,看该制定的制度有没有出台、该完善的机制有没有落实、该明确的职责是否落到岗位、该普及的法规知识是否宣传到位,一一对照法规条文梳理问题,全面深入地对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突出精准施策,详细开列问题清单。近年来,本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但与国际一流的要求、与市场主体的真实感受之间仍存在一定差距,还有一些问题有待改进。此次执法检查突出反映了在商事登记、市政设施接入、登记财产、建筑许可、纳税、监管执法、执行合同等领域企业和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针对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建议。严格落实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执法检查“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机制创新的要求,详细开列了问题清单,并反馈相关政府部门研究处理,始终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检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方式方法,全面反映市场主体意见。此次执法检查灵活运用座谈、暗访、调查问卷、网络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扩大了覆盖面、提高了针对性。为了更加广泛地听取企业意见,检查组委托市统计局对860家企业开展问卷调查,组织或参加各类代表、企业座谈会30余场,面对面听取近300家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为了更加客观全面地反映条例的实施情况,开展了第三方评估,既肯定了成绩,更查找了问题,为执法检查工作提供了参考和支撑。工作方式的改进也进一步提高了人大监督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和权威性。

  7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的市人大代表对报告和执法检查组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为进一步推动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受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市人大财经委将对市政府的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于2021年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相关部门对执法检查组所提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

  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制定本市契税相关决定

  7月30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契税决定)。这是继环境保护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和资源税法之后,地方人大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又一重要举措,对于完善地方税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强调规范性,制定相关工作规程。为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律授权地方决定税收相关事项职责,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定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律授权地方决定税收相关事项工作规程(试行)》,这是全国范围内省级地方人大首次出台相关工作规程,建立了征求意见、充分调研和专委会初审三个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契税决定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规程的规定开展,有效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注重广泛性,深入开展调研座谈。契税与人民群众的个人利益密切相关,主要征税范围是与土地、房屋相关的交易行为。根据相关统计,2020年本市契税业务共33.4万笔,其中32.4万笔为个人业务,占比高达97%。财经办、预算工委高度重视契税授权事项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并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先后组织多次调研和座谈活动,听取了市财政、税务、规自、住建及农业农村等部门关于契税征管、房地产市场交易和政策影响、议案及说明起草等情况的汇报;邀请专家代表全程参与专题调研;征询了市政府相关部门、十六个区人大常委会、有关企业和专家的意见;与议案提出政府部门及时沟通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比如,调研中发现,契税法实施后将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纳入征税范围,由土地出让调节金改征契税,由区级收入变为市级收入,对试点区大兴的财政收入产生一定影响,为保障改革顺利开展和区级财政收入稳定,建议财政部门要提前研判政策趋势,采用合理方式解决矛盾,财政部门认真采纳吸收,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补充政策。

  突出专业性,充分运用智库外脑。鉴于契税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强的特点,在制定契税决定时,财经办、预算工委与人大预算监督研究基地共同开展调研工作,梳理了契税的历史沿革、基本功能和改革进程,分析了本市契税的总体情况,对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的初步方案进行了评价并提出下一步意见建议,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报告为财经委员会的初审、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提供了专业支撑,为常委会作出相关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契税决定表决通过后,相关部门加强了契税政策的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确保契税法和契税决定的顺利有效实施。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提升财政资金绩效水平

  紧紧围绕推动实现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目标,把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监督作为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的有效抓手,结合2020年市级决算草案审查工作,组织代表深度参与预算绩效事后评价,拓展监督内容范围,做实监督闭环,提升监督实效,推动本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不断深化。

  拓展范围、丰富内容,推动绩效评价全覆盖。深入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推动财政部门绩效评价内容和范围进一步拓展深化。在组织代表参与重点支出项目事后评价的基础上,将范围拓展到对部分支出政策、其他“三本预算”和部门整体的评价,9个相关绩效评价报告作为附件一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同时,推动审计部门加强对部分重点支出的绩效审计,相关审计结果作为审计工作报告中的重要内容予以单独反映,并在常委会审议时提交了专门的附件。针对财经委员会提出的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和加大绩效审计力度等初审意见,相关政府部门提出完善预算绩效结果与政策调整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强化审计重点支出政策的实施效果和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绩效评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进一步提升。

  聚焦重点、出台细则,首次开展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事后评价。为更好地贯彻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及本市相关实施意见,财经办、预算工委进一步加强了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绩效监督。推动市发改委出台了《市人大代表参与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细化市人大代表参与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流程。选取年度重点监督项目—北苑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组织专业委员代表全程参与该项目的事后评价,做实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监督闭环。

  充实力量、精算细账,推动绩效评价不断深化。在邀请财经代表小组成员参与绩效评价的基础上,还邀请了各专委会委员和其他各专业代表小组代表共同参与,形成了一支覆盖面广、专业性强的队伍。同时,紧盯部门自评,组织60余人次代表深度参与49个市级预算部门自行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有效提高了各部门的重视程度和评价专业性。针对2020年市级决算草案审查中,委员、代表多次提出的问题,推动财政部门对本市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领域的46项民生政策开展绩效评价,组织各专委会委员和专业代表小组成员积极参与相关评价,分析本市支出政策标准的合理性及存在差异的原因,提出健全民生领域投入机制的建议,有效推动了相关政策和投入机制的完善,进一步增强了民生支出政策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