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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献血法治保障 让爱心照亮世界——《北京市献血条例》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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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全市每年献血总人次约40.4万、献血率18.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满足了本市临床用血需求。与此同时,本市血液供需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每年有近1亿人次外地来京患者,日常临床用血需求不断增加。为了健全献血工作体制机制、发挥单位动员组织作用、完善应急用血保障机制,以及保障激励献血者,市人大常委会立足首都特点和首善标准,加快《北京市献血条例》起草审议工作。

  血液的足量安全供应涉及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是首都城市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同时,作为全国政治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本市国事活动和重大国际交往活动保障任务重,对血液安全性和应急用血储备提出了更高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北京市献血条例》列入今年立法工作计划,并在7月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共有15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大家认为,条例草案明确了政府领导、卫生健康部门监督管理、以及规划和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各负其责的献血工作管理制度,建立了献血工作议事协调机制,规定了各相关主体宣传职责和动员组织义务,规范了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行为,完善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评价制度和血液应急保障机制,充分体现了立项报告的基本思路和总体要求,制度设计全面,措施基本可行,总体上比较成熟。

  应当进一步加大对献血者的褒奖

  本市认真贯彻献血法要求,坚持自愿无偿基本原则,倡导自愿无偿献血行为,不断加强对献血者的服务和保障。从今年1月20日开始,本市无偿献血者(包括外地来京参加无偿献血人员)及其亲属在本市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可以享受血费直接减免服务,无需再到指定地点报销。这些好的经验做法得到了条例草案的充分采纳,在相关条款得到体现。

  马林、丛骆骆、陶庆华等委员认为,条例草案对献血者的褒奖,特别是精神褒奖仍显不足。下一步,应当更加关注对献血者精神奖励,构建起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具有首都特色的献血激励和保障制度,让全社会更加尊崇献血者群体。闫傲霜副主任认为,强化精神鼓励的同时,另一个很重要的鼓励就是,对于献血者配偶和直系亲属用血费用享受减免的年限, 要考虑适当增加。马辛、冯培、王俊成等委员建议,细化完善职工、学生等群体在单位评优评先、补贴奖励等方面的规定。

  应当进一步明确献血工作职责

  陈子云委员认为,血站经费保障不足、献血工作机构隶属关系复杂且职责不够清晰,是本市献血工作中存在的两个突出问题。同时,本市血源主要来自街头无偿献血,容易受到气候、周边环境、公共卫生事件等因素影响,血源的稳定性较差,有必要通过制定献血计划强化献血组织动员的计划性,提前做好用血需求预测和工作安排。为此,要将组织制定献血工作计划、保障献血工作经费等内容增加到政府职责中。同时,要厘清献血工作机构与政府、卫生健康部门之间的关系,并细化明确其工作职责。张东宁委员提出,要将献血工作情况纳入市、区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应当进一步加强献血宣传、动员和组织

  陶庆华委员建议,针对冬季街头人流量小,血源供应紧张的问题,在每年冬季设立献血宣传周或宣传月,通过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有效动员社会各界更广泛参与到献血活动中。陈子云委员认为,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在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传统美德实践活动中,始终走在前,作表率,要发挥各级党组织、团组织在无偿献血动员组织工作中的引导和教育作用。

  应当进一步推进采供血机构的标准化建设

  调研中发现,本市部分采供血机构在设施建设、业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等方面与献血者的需求和期盼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有些采血点设施陈旧,服务环境不理想,影响献血者的感受和体验。江泽平、孙杰、许传玺、刘振东、洪佳林等委员建议,明确政府在落实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保障采供血机构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职责,同时要在规范采血服务、保障献血者健康、提升血液安全、身份信息验证、便利献血等方面加强管理,做出相应规范。

  应当进一步强化科技在献血工作中的作用

  闫傲霜副主任建议,发挥首都科技资源富集的优势,完善与外省市信息对接和血液调剂良性机制,加大对输血医学科学研究支持力度,鼓励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高校等在提高血液利用效率、保障血液安全、优化献血服务等方面开展科研攻关与合作。郝志兰委员建议,要加强大数据等新技术在血液管理中应用的建设力度,推进血液精细化、智能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