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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日期:2020-01-12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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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该试点由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以4个直辖市和7个地级市作为第一批试点地区,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中选取25个试点品种,以“带量采购、以量换价”的方式,统一招标后确定药品价格,简称“4+7”国家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我市是试点城市之一,中标药品价格平均降低50%以上,群众药费负担切实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