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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办公室赴顺义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立法调研

日期:2019-04-10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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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人大网讯 4月1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组织部分代表赴顺义区汉石桥湿地和市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立法调研。

  在汉石桥湿地自然保护区,大家了解了湿地保护和野生动物栖息的有关情况;在市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察看了野生动物救治、饲养等场所,了解了救护基本流程。

  座谈会上,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别从制度建设、执法监督、资源调查、宣传教育等方面汇报了陆生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概况,介绍了北京市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立法思路和基本内容。北京林业大学经管学院陈文汇教授简要介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的基本背景、国外的相关经验做法,并建议立法中要紧扣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关注城市栖息地保护,推动建立生态廊道,加强基础技术研究,努力打造特大城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典范。部分与会代表和专家建议,要研究废旧立新,明确法规名称,提升立法理念,找准立法空间;立法要推动栖息地的保护,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开展。

  农村办公室主任金树东表示,长期以来我市园林绿化和农业农村两个主管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工作扎实、成绩很大,立法基础很好。为了做好此次野生动物保护立法立项论证工作:一是要提高认识。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的有关要求,从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京津冀协同发展等角度来审视此项立法,把好立法方向。二是要突出重点。从原生和迁徙过境野生动物的保护,市场和入境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监管等方面,针对重点问题,加强研究论证。三是加强协作。陆生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在立法中要统筹考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共同把前期调研做深做细做实,夯实立法基础。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邹维萍、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戴明超,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和顺义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农村办公室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