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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工作情况与研究处理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

日期:2020-05-08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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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6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及广大人大代表的监督指导和支持下,我们认真研究《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京常审字〔2018〕14号)提出的3个方面10项意见,制定落实工作方案,纳入政府2019年度重点工作,切实落实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全面推进总体规划实施工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工作情况及落实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扎实推进2019年总体规划实施工作

  (一)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对北京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2019年,我们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城市规划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看北京首先从政治上看”的要求,深刻认识首都规划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健全首都规划向中央负责的体制机制,制定首都规划重大事项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确保首都规划权属党中央。把贯彻落实总体规划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大力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更好地履行首都职责,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

  (二)落实城市战略定位,优化提升首都功能,不断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

  1、围绕政治中心,全面提升中央政务服务保障水平。以提升中央政务服务保障水平为目标,与中央单位、驻京部队全面建立落实首都规划工作新机制,完成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品质提升详细规划、三山五园地区整体保护规划。编制完成街道更新治理城市设计导则,探索街区更新机制。

  2、围绕文化中心,精心保护好历史文化金名片。开展北京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目前已形成一定成果,第一批历史建筑429栋(座)已向社会公布,第二批历史建筑319栋(座)已完成公示程序,第三批历史建筑已通过专家评审并拟于近期公示。推进大运河文化带保护利用工作,形成大运河文化带空间管控与风貌引导规划的初步成果。推进中轴线遗产保护工作,建立中轴线沿线项目规划方案协调审查机制。积极开展《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强化历史文化名城法制保障。

  3、围绕国际交往中心,加强国际交往重要设施和能力建设。编制北京推进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专项规划、优化完善重大外交外事活动区等9类国际交往功能空间布局,加强空间支撑承载能力。提升雁栖湖国际会都功能,编制完成雁栖湖国际会都控规优化方案。加快推进国家会议中心二期项目服务设施建设,完成第四使馆区控规及城市设计批复。

  4、围绕科技创新中心,推动“三城一区”等重点地区规划建设。编制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规划,从空间布局上加快创新要素的有效积聚。完善中关村东升科技园二期、三期产业用地城市设计方案,打造突出创新、融入自然的特色风貌名片地区。编制怀柔科学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推进沙河高教园区和良乡大学城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做强对接“三城”的技术成果放大承接平台,开展亦庄新城轨道交通线优化提升等专题规划研究。

  (三)加快完善规划体系,加强规划的统筹引领和刚性传导。

  1、探索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积极探索建立本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组织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批复及《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高质量编制核心区控规、分区规划、城市副中心各层级规划,压茬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乡镇域规划,逐级逐层将总体规划落实落细。

  2、扎实推进分区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大兴、顺义、昌平、房山、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13个区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亦庄新城规划(以下简称“分区规划”)。各区均成立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专班,组织高水平团队开展专题研究和规划编制。市委、市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市区部门紧密配合,深入开展了六轮工作对接、联合审查和修改完善工作。经各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完成了公示程序后正式上报市政府。市委书记蔡奇、市长陈吉宁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分区规划工作情况汇报。2019年11月20日,分区规划已由市政府正式批复实施。

  3、持续推进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编制。按照核心区控规是中央政务服务配套规划、也是减量规划、老城保护规划、更是老街坊规划的原则,创新规划编制手段,开展核心区控规编制工作。组织进行基础数据搜集整理,街区、社区的调研,开展首都保障、城市设计、文化传承、交通市政等专题研究,目前已形成初步成果。

  4、扎实推进城市副中心控规有效有序实施。一是推进城市绿心规划建设。二是抓紧启动张家湾设计小镇规划设计编制研究。三是大力推进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地区高水平规划建设。四是组织开展副中心运营中心规划选址和实施路径研究;加快编制路县故城考古遗址公园设计方案。五是大力推进城市副中心会议中心等重点项目的规划选址工作。

  5、统筹推进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2018年工作基础上持续推进2019年28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发挥横向联动作用,特别是做好专项规划与分区规划编制成果的深度对接,保障各级各类规划目标、指标的一致性。目前,物流专项规划已正式印发,市级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体育设施等专项规划均已形成成果。

  (四)统筹推进重点领域工作,推进城市协调可持续发展。

  1、坚定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坚持新生违建“零容忍”、“零增长”,印发立即处置在施违法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通过新生在施违建挂账督办制度、12345有效举报违建线索快速筛查机制等一系列措施,使新生违建得到遏制。推进“基本无违法建设”区、街道(乡镇)创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成效明显。截止目前,2019年腾退土地销账面积已超额完成年度目标,拆除建筑销账面积已完成年度目标。同时,加强对拆除腾退地块规划分析,部分地块移交园林绿化、农业农村部门,为全市“留白增绿”和土地复垦工作奠定基础。

  2、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制定北京市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实施方案,紧密对接“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结构,制定分圈层、多维度的城乡建设用地减量途径。规范拆违腾退用地管理,建立“裸地”管理机制。总结2018年各区城乡建设用地减量任务落实情况,结合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复耕复绿等工作实际,统一关键节点和时间安排,确保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3、推动协同发展重点领域任务、重大项目落实。完成通州区与廊坊北三县协同发展规划,拟定双方规划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实施工作方案,建立与廊坊市日常工作对接机制。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建成通航,大兴机场高速、轨道交通大兴机场线等同步投运,北京正式进入双枢纽时代。积极推动单板滑雪大跳台中心、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训练中心、冬奥广场、首钢工业遗址公园等冬奥项目的实施建设,积极服务亚投行总部永久办公场所落地。

  4、精准治理“大城市病”。扎实推进交通一体化,推动以轨道交通为主的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实施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成非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推进土壤污染地块风险防控与治理,探索实行差别化垃圾收费和补偿政策,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五)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

  1、修订出台新版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并施行。印发任务清单,明确62项工作任务并持续督促推进,为总规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持。重点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规划设计标准等16项标准,以及《接触轨安装系统通用图》等23本轨道交通通用图集的编制修订工作。

  2、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发布了优化营商环境“9+N”30版改革政策,从“简流程、优服务、降成本,强监督”四个方面,大力推进方便办、加快办、省钱办,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在全国率先实现推进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全封闭式管理,办理时间、办理环节和提交材料大幅度压缩。北京在国内40个城市营商环境评价中综合排名第一,世行评分超过部分欧盟国家和经合组织成员国,为我国营商环境排名进一步提升作出了突出贡献。

  3、切实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和服务水平。开展不动产登记领域线上“一网通办”服务,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一次性完成,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次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大大提升了北京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水平,优化了营商环境。开展林权确权登记政策培训,优化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首次登记流程,稳步推进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的前期准备工作,全面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登记工作规范化、便利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4、持续开展年度城市体检工作。在2018年首次开展城市体检基础上,继续完善“监测—诊断—预警—维护”的常态化工作机制。首次增加了各区城市体检和各部门自检工作,探索完善了在市级统筹下各区各部门自评估和第三方独立客观体检相互结合、相互支撑的评估体系。充分与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工作部署衔接,搭建多规合一的数据监测系统。

  (六)加大规划监督力度,认真开展规划与自然资源领域问题整改。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狠抓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问题整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从源头重塑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政治生态和体制机制。聚焦关键环节,边整改边建章立制,推进治理基层涉地乱象和涉地腐败、规划自然资源领域内部约束监督等意见落实落地。建立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督察体系,依法依规集中开展浅山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建别墅、绿地认建认养及公园配套用房出租、“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各项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一)随着中央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对我市规划体系和规划实施有着较大影响。

  2019年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2019年5月9日党中央国务院以中发〔2019〕18号正式印发(以下简称“18号文件”),文件明确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到2020年基本建立“五级三类(国家、省、市、县和乡镇级,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落实中央要求,本市急需在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细化深化编制各级各类规划的同时,同步向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转化。

  (二)各区各单位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重视程度仍待加强。

  通过总体规划实施督察和全市规划自然资源领域专项巡视巡察发现,各区各部门对总体规划的认识还停留在表面,依然存在“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势,对总体规划执行站位不够高。规划自然资源分局成为总体规划实施重点任务的区级统筹部门,区、乡镇、村三级管理责任不实,没能充分调动区内各部门、各方面,不利于区内资源、政策的统筹协同,区委区政府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规划实施监督考核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督过程中还存在职权交叉、权责边界不清等问题。市委市政府启动总体规划实施重点工作党政联合督察,但对各部门、各区落实总体规划的监督形式相对单一,考核内容有待细化、考核标准有待完善。需要进一步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督察机制,更好的督促各区各部门依法履行规划实施职责。

  三、下一阶段工作

  (一)保障总体规划实施102项任务按期完成。

  2020年是总体规划实施102项重点任务推动的关键一年,也是“十三五”收官、“十四五”谋划之年,要自觉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把准方向、压实责任、严肃纪律。加强履行规划实施责任的自觉性,组织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以及各实施主体共同扛起严格执行规划的责任。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和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各区各部门根据总体规划各项任务推进情况和城市体检评估情况,统筹推进各项任务按照目标和要求落实到位,确保102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制定“十四五”时期总体规划实施工作方案。

  加快推进《北京市国土空间近期建设规划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工作方案(2021年—2025年)》编制,与“十四五”规划同步研究、同步编制、同步报审、同步发布,加强对“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空间支撑和保障,为市级专项规划和各区分区规划实施提供统筹工作平台,明确空间建设重点区域、重大项目建设安排、相关空间和自然资源政策保障需求,深入推进“多规合一”,促进规划实施在空间布局上聚焦、在空间保障上有力、在空间效果上协调。

  (三)出台我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

  落实中央18号文件的最新要求,尽快出台我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强化规划传导,实行全域管控,推动多规合一。针对首都规划的特殊性,就本市进入减量发展阶段的客观实际提出更高的要求,将总体规划引领以及空间约束、空间协调、空间保障和空间治理的要求贯穿在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和规划编制过程之中。

  2020年是实现总体规划近期发展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我们将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持续全面推进总体规划实施的各项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