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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 中轴线文化遗产将向公众开放

日期:2020-12-25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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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 中轴线文化遗产将向公众开放

  ■草案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标准,围绕保护好中轴线突出的普遍价值及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出制度设计

  分布于钟楼、鼓楼和永定门城楼的传统城市轴线及其两侧的历史建筑和道路,以及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都将被纳入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范围。保护区域内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将向公众开放。重点管控区域将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体量和色彩。昨天上午,《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草案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标准,围绕保护好中轴线突出的普遍价值及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出制度设计。

  畅通景观视廊 突出中轴线空间统领地位

  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包含哪些范围?草案提出,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对象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分布于钟楼、鼓楼和永定门城楼的传统城市轴线以及紧邻其左右两侧、富有层次和秩序性的一系列建筑群、历史道路、桥梁及其遗址。二是承载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价值的遗产环境构成要素。三是中轴线文化遗产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具体保护措施方面,草案提出,严格保护遗产区内历史道路、广场的空间尺度、平面布局;其东、西两侧的建筑界面应当完整、连续,位置和风貌应当符合中轴线不同段落历史形成的各具特色的传统原貌;保持宫城、皇城、内城、外城四重城廓的平面空间结构;保证景观视廊内视线通畅与景观协调,维护平缓开阔的城市空间形态,突出中轴线的空间统领地位等。

  重点管控区严控建筑高度、体量、色彩

  草案提出将保护区域分为遗产区、缓冲区等,规定不同保护措施,具体范围由《北京中轴线保护管理规划》确定。制定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相关的景观视廊名录,划定重点管控区域,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建筑体量、建筑色彩、第五立面等。对于遗产全部毁坏的,实施遗址保护,通过地面标识等手法提示文物历史位置或者展示历史信息,原则上不原址重建。

  除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园林绿化设施以及按照保护规划进行风貌恢复建设外,遗产区内不得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活动。在遗产区和缓冲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规划审批时,应当征求文物部门意见。

  周边开发活动将受监测

  草案明确了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中的职责,提出建立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议事协调工作机制,由市政府确定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具体统筹遗产的日常保护、监测、研究、展示等工作。

  建立中轴线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和保护监测报告制度,对中轴线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生存环境、保护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记录、建档,对保护对象现状、保护区域内的自然和人为变化、周边地区开发对文物本体的影响、游客承载量进行日常监测。

  鼓励开放 适时限流

  如何让中轴线传承至今的文化遗产真正“活起来”?草案从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规定,包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区域内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要采取不同形式向公众开放,现状尚不具备开放条件的,逐步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开放中轴线文化遗产及相关资料,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及有关专家学者从事相关研究、发掘和阐释;鼓励设立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等文化活动场所,开发文化体验活动,鼓励支持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相关教育教学活动等。

  开放的同时也要注重保护。草案提出,向社会开放的文化遗产点各管理、使用单位应确定合理的游客承载量,采取预约或适时限流、分流等措施,降低旅游活动对遗产的负面影响。

  老城居民可参与、监督遗产保护

  人人都将是保护主体。草案提出,任何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保护中轴线文化遗产的责任和义务。鼓励通过开展研究、举办活动、捐助资金等方式,参与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鼓励设立保护基金,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应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本市老城保护不能与老城生活相脱节。草案提出,保护区域内的居民对遗产保护情况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应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听取居民意见建议。

  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应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居民参与遗产保护、利用以及遗产价值的发掘、展示和传播,加深居民对遗产价值的认同感。政府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划要求,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人居环境,促进遗产保护成果共治共享。(高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