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屑导航小图标 首页 > 重要发布 > 专题 >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媒体精粹

《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启动修订 遇突发事件中小企业可享救助

日期:2020-07-28 来源:北京晚报
【字号: 收藏收藏 打印打印

  原标题:《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启动修订 遇突发事件中小企业可享救助

  遇重大疫情等突发事件,中小企业将可享税费减免、就业保障等一系列应急救助。而创业人才只要符合条件,将有望享居住证积分加分、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轮候优先或者直接落户等优惠。施行已有6年的《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启动修订。今天上午,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今年以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大量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经营困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如何精准施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如何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此次提请审议的修订草案规定,本市建立中小企业应急救助制度。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产业安全等突发事件,且对中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给予税费减免、研发补助、房租减免补贴、就业保障、融资支持、政府采购等专项政策扶持。

  中小企业人才“引进难”、“落户难”等一系列实际问题,如何解决?修订草案规定,要对中小企业引进和培养技术创新、创业管理、高技能等人才给予资金、落户、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才,给予办理居住证积分加分、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轮候优先或者直接落户。

  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修订草案明确规定,担保机构要以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为业务重点,服务小微企业的业务占比不低于80%。同时,设立中小企业风险代偿补偿资金,实施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

  此外,为畅通小微企业在资本市场的成长上升通道,修订草案规定,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引导中小企业依托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融资、发展,打造本市企业资源聚集与政策综合运用平台,设立专精特新板,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转入新三板市场发展。

  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产品服务比例也将继续调高。修订草案规定,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应当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修订草案规定,本市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医药健康、政务、交通等领域的应用场景,支持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开展应用示范。(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