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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人民期待 推进超大城市基层治理

日期:2021-12-21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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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回应人民期待 推进超大城市基层治理

  在日前举行的北京党建引领接诉即办改革论坛上,来自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部门和高校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深入研讨接诉即办改革三年来的理论和实践成果。

  专家学者围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接诉即办体系、主动治理破解难题、数字化转型、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为进一步深化接诉即办改革建言献策。

  以下为部分发言摘编。

  高质量立法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清

  《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为民服务法”,固化改革成果的“制度保障法”,破解难点痛点的“深化改革法”,具有北京特色的“首都原创法”;是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探索超大城市基层治理新路径的生动范例;是立良法、促善治的标志性成果。

  改革越深入,越需要法治提供保障,以高质量立法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要通过立法固化改革成果,形成系统完善的制度,发挥立法引领作用,推进改革与法治相结合,实现管根本、利长远的治理目标。

  立法立足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着眼于为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提供既有效率又有效果的法规制度保障。立法力求确立本市接诉即办工作基本制度,建立全方位的群众诉求受理机制,明确政府职责、诉求人及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完善工作体系和工作流程,强化街乡和社区治理的基石作用。作为全国第一部规范接诉即办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为构建主动治理的基本制度框架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

  制定《条例》是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从法规立项论证到列入立法计划,从调研评估到广泛征求意见,从专班起草到三次审议,从立法公开到法治宣传教育,在立法工作的全部流程、每个环节,都充分体现落实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原则和要求,集民智、汇民意、凝民心,彰显了立法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

  法的生命在于实施。我们不仅要把好的做法通过立法稳定下来,更重要的是要把法规执行好、落实好。接下来的工作任务仍然很重,要在市委领导下落实好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不断巩固完善立法成果。相关部门要共同研究,及时出台配套办法,做实法规实施的保障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条例》宣贯工作,增强社会公众对接诉即办立法的知晓度和认同度,增强全社会学法、守法和用法的意识。

  明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启动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监督实施。大家共同努力,用心维护好这条热线,让法规在首都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让接诉即办真正成为社会治理的新路。

  接诉即办改革坚持人民导向和实践导向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 张树华

  北京市接诉即办改革具有政治意义和实践价值。

  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遵循党建引领、改革创新、重心下移、条块联动的原则,已经建立起党委领导、人大立法保证、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共参与、科技支撑全方位立体化协同体系,推动创新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12345热线还开通了企业热线,这标志着既关注老百姓日常民生,又兼顾企业经营环境;既着眼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向往,又着力改善营商环境,充分展示出全覆盖、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全面改革的生动图景。在国家治理实践和理论方面奉献了北京答卷、提交了改革创新生动的首都样本。

  接诉即办改革体现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

  它的重要意义不仅是在接诉,听到民意,而且灵魂在于即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在于落实。在超大城市治理过程中,仅靠单一行政主体是难以有效应对的。北京市在改革实践中充分吸纳民意并在制度化载体基础上形成了汇聚民智、善排民困、优化民生的工作机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思路和办法,有力推动了接诉即办改革向着主动治理深化发展。也为我们探索了一个新的改革和治理创新的路径,从实践中来提炼经验,为未来的改革设计,从书本文件导向转换为人民导向和实践导向。

  广泛凝聚民心、汇聚民智、凝聚民力,用耳倾听民声、用眼观察民情、用口反映民意、用心为民服务,这就是中国之治的人民底色,也反映了北京市接诉即办改革的政治本色和政治品格。

  未来,深化接诉即办改革有以下几个着力点。一是加强接诉即办运行机制和效果经验梳理、模式总结和理论研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一些经验。特别是落实总书记对超大城市治理的指示要求,为未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提供更深度、更可信、更实用、更可靠的北京案例和北京经验。

  二是加强对接诉即办改革实践的智治功能和监督功能研究。中国人民监督体系是未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方向和实践着眼点。

  三是加强对接诉即办创新发展,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同频共振和相互促进。

  诉求大数据成为城市治理创新抓手

  清华大学副校长 彭刚

  2019年,北京将12345热线纳入改革,建立群众诉求的快速响应机制。自此,北京的改革让群众来“吹哨”,通过“接诉”来倾听民声、体察民意,通过“即办”来回应民需、疏解民忧。2019年之后,市民来电诉求的大数据就成为北京城市治理创新的重要抓手。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与清华大学数据治理研究中心合作,对市民诉求展开了大数据分析,用于感知社情民意和辅助政府决策。

  首先,针对海量复杂多元的市民诉求,可以进行类型学划分。譬如将涉及民生问题的诉求分为:基础民生,比如供水、供电、供气和供暖;基本民生,比如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交通管理;发展民生,包括城市绿化、优生优育、生态环境;优质民生,就是更高层次的需求,比如房屋权属、宠物管理、金融理财等。其次,空间分析展现的是市民诉求的空间分布情况,能够直观地发现问题所在,从而指导相关属地政府进行诉求办理。市辖区、街乡镇、社区村,将这三个层级结合起来,就能对诉求问题进行全面和快速的诊断和响应。

  北京以数字技术为驱动力,基于海量的市民诉求数据,更及时、更精准地感知了城市运行,打通了民众诉求与政府决策的通道。在改革过程中,北京始终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核心理念,以群众诉求为起点和终点,以市民诉求的数据分析为驱动,创新制度机制和工作流程,提升政府回应的效率和效果。这些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未来,市民诉求驱动的超大城市治理创新应从政务热线扩展到全渠道,即在政务热线系统的基础上将网络、信箱、信访等渠道纳入其中,形成市民诉求的全渠道系统。该系统将承担“总枢纽”“总客服”和“总参谋”三种功能。

  “总枢纽”,指的是全渠道系统承担着“上挂下联”的职责,既要接受市民个体化的求助信息,又要向基层政府或行业部门派出工单,还要进行回访监督和绩效考察。“总客服”,指的是制定、使用并向下级市民诉求平台提供接收诉求和办理诉求的标准流程、诉求分类的标准体系等。“总参谋”,即通过对海量市民诉求的大数据分析向党委政府提供市民诉求所呈现的社情民意、风险指向和治理难点,从而辅助决策。

  党建引领首都社会治理新路径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副主任 祝灵君

  从理论上讲,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就是以党的政治功能为社会治理提供方向,党的组织功能为社会治理提供秩序,党的服务功能为社会治理提供活力,保证基层社会既有秩序,也有活力。

  北京是首都,是首善之区,有2000多万人口,每个人诉求之间都具有联动效益,这意味着群众利益无小事,事事连政治。首都治理必须因势利导,以党建引领首都治理新路径。第一,把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工作优势转变为全方位改革优势。第二,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实施主动治理,消除各种风险隐患,确保首都稳定带动平安中国。第三,特别注重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保证党员干部在较大工作压力下还能满怀信心、充满热情去落实好、执行好这项改革举措。

  从2018年街乡吹哨,到2019年群众吹哨,打通了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确保了主要以党政单轨运行的政治过程向群众参与和党政互动的双轨闭合运行转变,真正把党的群众路线变成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双轨运行机制。党和政府在双轨运行的政治过程中不断汇聚民意、代表民意,从而实现人民的意愿和要求。

  以人民需求为导向,对于政府来讲很容易变成被动治理,然而,北京市却从人民需求出发变被动治理为主动治理。第一是从老百姓需求出发,而不是简单以政府供给出发,展示了基层治理的新思路。第二,被动治理向主动治理转变,发挥了数据支撑、数据分析在新时代基层治理中的关键作用。第三,从信息获取到主动治理展示了一系列制度体系集成,尤其把基层治理成熟的经验上升为立法,表明基层精细化治理变成现实。第四是以人民需求为导向的主动治理,包含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诸多要素。北京市接诉即办的成功经验表明,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还可以增加“主动治理”这个关键项,从而形成八大要素。

  回应人民期待的重要法治创新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马怀德

  制定《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北京市创造性地建立接诉即办制度,并且将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制定《条例》是在法治轨道推动基层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接诉即办就是基层治理最新的经验和成果,《条例》用地方立法的方式将其固化,其中首接负责制,以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为核心内容的考评制度,主动治理、未诉先办等规定都极具创新性,充分体现了基层治理创新过程中的法治思维,是用法治方式推动改革的生动实践。

  制定《条例》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的最新成果。法治政府的核心就是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将公共服务上升为政府主要职能,通过优化政府结构、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府效能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条例》以满足人民需求,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目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政府履行职能行使权力,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的最新成果,也是北京市推动法治政府取得率先突破的有力举措。

  《条例》已经开始施行,下一步要广泛宣传解读。既要让广大市民熟悉掌握法规内容,正确理性行使法规赋予的权利,履行相关义务,又要让政府机关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严格履行法规设定的义务,解决人民群众正当合法的诉求。

  要注重未诉先办和主动治理,从大量的投诉数据寻找共性问题,用立法和政策破解难题,主动治理,切实提升超大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要继续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负面清单问题、精准派单和派单异议问题、诉求动态销账和终结问题、诉求人权利义务平衡问题、接诉即办功能定位问题,与信访、诉讼、复议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推动市民诉求驱动城市治理可持续性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 刘元春

  接诉即办改革通过市民需求推进超大城市治理,一是解决了被动式治理的困境,二是解决了单向治理的困境。作为超大城市治理的新路子,市民诉求驱动超大城市治理主要是通过解决当前诉求、避免未来问题和协同共生等路径来进行。

  主动治理和未诉先办是市民诉求驱动超大城市治理的关键,未诉先办是超级核心,只有主动作为才能够真正做到有规划、有理性、有举措。

  目前政府部门主要利用新的信息技术,对市民的诉求进行理性归类、科学归类,对政府和各级部门职责进行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梳理。下一步,人民大学也会探索利用人工智能的方法,对每一个基层理性责任是什么、居民诉求哪些是理性诉求合理诉求、哪些东西是各项制度和规则能够解决并且已经解决的事情进行分类,这是未来接诉即办4.0版本很重要的基本体系。

  展望未来,希望能从文化和价值认同感、可持续性、动态创新演化等三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是进一步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市民诉求驱动超大城市治理的文化和价值认同。第二要以实施《条例》为契机,推动市民诉求驱动超大城市治理的可持续性。改革和法治之间的关系是“中国之治”的重要内容,需要通过改革来完善法治,通过法治来促进改革。第三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改革,促进市民诉求驱动超大城市治理的动态创新演化。(任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