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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办

日期:2021-09-27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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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同办理形成合力

  一声哨响,八方来援。党建引领“吹哨报到”改革,赋予街乡权力、下沉工作力量,为诉求办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条例规定,街道、乡镇应当通过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整合辖区资源,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各方研究解决相关诉求。区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响应、履职。承办单位对于自身难以协调解决的诉求,可以报请市、区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应对涉及水、电、气、热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诉求提供全天候服务。

  为了不给社区“加码”,条例同时规定,承办单位不得将社区职责清单外的事项交由社区办理,不得将社区“协助”政府工作的事项交由社区作为“主责”办理。

  督促与激励结合 分级分类考评

  如何考核评价,是立法的重点和难点,既关系为民办事的质量效率,也关系基层干部积极性,更要为今后进一步细化完善改革措施留出必要空间。

  条例明确,考评制度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督促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以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为核心内容,以解决诉求为导向,覆盖诉求接收、派单、办理、主动治理等接诉即办工作全流程,实行分级分类考评。

  制定考评办法、标准和具体事项范围应当听取有关部门、街道、乡镇等单位和公众意见,并动态调整优化,考评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为了强化区政府在“吹哨报到”机制中的考核评价作用,督促“报到”部门积极履责,条例特别提出,区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吹哨报到”考核机制,对“吹哨”街道(乡镇)和“报到”部门进行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