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8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宋海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
(二)
任命李毅荣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