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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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日期:2024-02-05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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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3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雅频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3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中,立足法律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履职,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中,奋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首都现代化建设。全年受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案件142933件,办结136110件,同比分别上升56.9%和52.9%。

  一、突出党的政治建设统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在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中,切实把握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检察履职特质。

  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的引领保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规律性认识,推动首都检察发展行稳致远。

  ——依靠党的领导破解检察发展难题。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部署、《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引领和保障检察工作,努力以顽强意志打开法律监督工作发展新天地。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及其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18件,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转化为检察制度效能。

  ——强化检察发展“思想要素”功能。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市检察院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逐章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贯通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破解16项问题,健全14项制度,把握以思想破冰引领行动突围的“金钥匙”。

  ——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市检察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检察党建督查测评体系,常规政治督察首次延伸到市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创新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机制,加强系统内部监督执纪力量配置与功能发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给予11人党纪政务处分;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6613件,同比增长1.7倍。一体推进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加强人才评审、绩效评价、表彰奖励等工作,62个集体和78名个人荣获市级系统以上表彰,门头沟院获评全国模范检察院,通州院被最高检记集体一等功。

  服务保障“国之大者”的首都实践。以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履行首都职责要求为牵引,带动检察履职更好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求。

  ——服务保障全国政治中心建设。坚持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14件14人、涉黑恶犯罪8件76人;发挥检察机关反腐败职能,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09件376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51件,同比上升75.9%,办理了全市首例激活适用机动侦查权规定的案件。坚持以经济安全为基础,突出维护金融安全,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888件1465人,探索以关联“冒烟指数”与金融检察业务数据强化预警功能,防范金融风险向社会稳定领域传导。强化军事安全检察保障,严惩危害国防安全和涉军人军属犯罪29件30人。

  ——服务保障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托检察履职润物无声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以北京检察话语与叙事体系讲好检察故事,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办理涉老字号保护等案件57件,军地检察协作共护“禄米仓胡同73号”。强化检察文化法治特质,丰富检察文化内涵,研制规范检察行权的工作指引18件。

  ——服务保障国际交往中心建设。把握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和涉外法治工作联动性强的特性,依法办理涉外案件237件,妥善开展领事探视25件次。首次将“检察元素”嵌入金融街论坛等国家级、国际性平台建设,在“法治协同与金融治理”平行论坛发出检察声音。联合市侨联出台加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见,提升涉侨检察工作的精准性实效性。

  ——服务保障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推动知识产权检察融合履职办理涉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案件953件;对接“三城一区”主平台建设完善检察联络机制,凝聚协同保护创新合力。适应数字经济发展法治需求,办理侵害数字权益、破坏数字经济基础设施等犯罪案件29件55人,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55件,护航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

  二、站稳为民检察立场,依法保障和维护民生民利

  以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方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体现人民根本意志与根本利益的法律执行护佑民生福祉。

  努力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更有保障。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起诉故意伤害、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5896件6665人,追赃挽损49亿元,同比上升49.3%。能动参与全市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139件173人,丰台院办理长峰医院重大火灾事故案,昌平院办理重大违法经营地下油库案;推送线索联动查办安全生产领域制贩、使用特种行业“假证”人员252人,溯源整治黑灰产业链上假冒国家官方网站226个。面对“23·7”极端强降雨灾害,依法办理涉汛刑事案件6件22人,房山、门头沟等院积极投身抢险救灾,扶助受灾群众于危难之际。

  守护人民群众的公共财产权益,起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199人,同比上升15.7%;立案办理涉税公益诉讼案件34件,联动税务机关追缴140家加油站、供油公司税款2.4亿元,推动经营主体增值税申报纳税收入同比增长44.8%;追缴耕地占用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逃税款2.8亿元;办理骗取国家农药补贴、粮食运费补贴资金案件24件112人,追缴赃款1200余万元。

  努力让人民群众幸福感更可持续。服务宜业宜居和谐环境建设,保障首都社会活力与秩序有机统一。

  ——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把握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的关系,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508件2594人,联动市场监管部门治理“幌子”“空壳”公司,吊销营业执照135个。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119件149人,起诉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261件320人;依法监督涉民营经济保护民商事案件105件,涉案标的4.8亿元;对接保企业稳就业需求,促进83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合规经营,推动健全市区两级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让法治元素成为企业发展要素。

  ——助力营造高品质生态环境。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理念,开展建筑行业非法倾倒垃圾、资源领域非法采矿等专项监督,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11件;会同津冀及毗邻省市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围绕守护永定河构筑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市检四分院诉朱某良等人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作为中国环境资源司法案例刊载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网站。

  ——助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32件,开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促进完善600多个校园周边相关标志和设施1503项;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70件526人,加强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附条件不起诉127人,服务保障北京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996件,办结最高检交办重复信访案件37件,促进“事心双解”。落实《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完善首都检察版“接诉即办”机制,靶向执法司法高频投诉问题开展17个“小专项”法律监督,联动市住建委整治违规使用公租房,收回市值14.7亿元的708套住房轮候配租;依法开展支持农民工起诉工作,帮助讨回欠薪8516万元;向因案致困的51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85万元,助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占91.2%,对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悔罪的依法不起诉7556人;对捕后可不继续羁押的,依法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052人,诉前羁押率较近年最高点下降27.5个百分点。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听取律师意见25857人次,提供线上阅卷服务12061次。

  保障人民群众实质性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和经济犯罪检察专题工作,办复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0件,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活动353场1042人次,在集聚民智、汇聚民意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开展公开听证1171件次,促进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深化与各民主党派联络协作,围绕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等8个课题联合调研,在贯通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中凝聚共识。

  三、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检察工作法治化

  坚持以“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引领检察机关以检察工作法治化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聚焦检察行权偏重履行司法职能、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把握“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定位,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治要求,办理侦查、审判、执行等监督案件93443件,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司法案件49490件,监督办案占比由2020年的24.9%提升到2023年的65.4%,推动检察履职的监督主动性与司法被动性有机统一。

  助力构建更加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落实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要求,依托党委执法监督,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法律监督。针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监督立案201件,监督纠正299件次;针对“判实未执”问题,监督交付执行423人;针对“大标的额民商事审判案件行权不当”问题,提出监督意见524件,法院办结的466件全部采纳。依托监检衔接机制,向纪委监委移送违纪违法线索138件203人,推动监察检察“一案双查”占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案件的29.4%。加强行刑双向衔接,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399件,公安机关已立案380件;依法将应当接受行政处罚、处分的涉刑人员信息,移送行政机关处理1150件,其中涉特定行业从业禁止规定的721件。

  深化检察办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年分别受理刑事、民事、行政检察案件92708件、26607件、19096件,同比分别上升45.5%、75.4%、149%,受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4522件,同比基本持平。在办案总量持续攀升情况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比重由2020年的9.1%上升至2023年的35.1%,检察履职全面性协调性不断增强。强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导向,提出各类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79件,同比上升30.2%,采纳率为90.3%;对诉讼活动违法等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21404件,同比上升33.8%,采纳率为98.6%,办案质效水平进入全国前列。全年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52件,超过前两年总和,法律监督质量更具代表性指向性。

  着力塑造新质法律监督能力。强化数字时代检察履职的鲜明特质,在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上开辟新领域新赛道。

  ——深入实施数字赋能检察战略。发挥数字革命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变量作用,依托法律监督数据模型应用,叠加倍增数据关联效应,对内牵引检察行权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对外带动职能机关依法履职联动履职协同履职,促进数据赋能与检察效能“双效合一”。全年数字检察对监督线索发现、监督案件办理的贡献率均达69%,呈现“数字检察一子落,法律监督满盘活”新气象。6个数据模型在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奖,其中一等奖3个。

  ——推动法律监督由浅入深。数字检察“加持”技术性辅助、穿透式审查、实质性监督,助力深挖彻查深层次违法犯罪问题。发现并向公安机关移送各类犯罪线索1309条,已立案346件;关联应用检法业务数据,针对虚假诉讼、“执行难”等突出问题提出监督意见1408件,同比上升96.6%,其中涉虚假诉讼的195件,同比上升91.2%。针对财产刑执行不规范问题,监督纠正1073件,已执行6000余万元。向行政执法机关推送检察履职发现的违法行为问题线索4103条,已查处1803件。

  ——深度融合检察业务与科技应用。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战略合作,首批聘请43名专家担任技术调查官,以资源融合与优势互补重塑检察力量。运用卫星遥感、三维实景模型重建等技术辅助办案2412件,同比上升31.4%。在全国检察机关首次使用探地雷达和瞬变电磁技术判定生态环境受损程度,支撑公益诉讼检察能级提升。市检察院组队参加第九届中国电子数据取证竞赛,荣获全国检察系统唯一团体赛一等奖。

  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溯源治理发力。强化“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意识,深化“个案办理—类案监督—溯源治理”检察实践,促进法律监督由案到治。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300份,推动检察办案的经验法则向社会治理的善治规则转化,办理医保诈骗系列案件提炼的欺诈识别规则、办理骗取国家农药补贴系列案件提炼的骗补防范规则,融入相关管理规范和机制;开展涉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监督提炼的假证识别规则,录入北京安全生产和隐患治理“企安安”系统。针对刑事犯罪中轻罪案件占比超过80%的实际,以构建轻罪治理体系努力跑在问题治理前面,融入精治共治法治城市治理。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发展取得的成效,是市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监委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引领保障作用仍需持续加强,服务保障新时代首都发展的实效仍需持续增强,为民检察的创新实践仍需持续深化,推动检察工作法治化的水平仍需持续提升,检察能力和基层基础建设仍需持续发力。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推进解决。

  2024年的主要任务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持续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首都现代化建设,为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检察保障。

  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与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有机统一起来,凡事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事,在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中,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和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履职尽责。持续以检察机关自我革命,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锻造过硬首都检察铁军。

  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紧扣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新时代首都发展要求,强化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工作导向,准确把握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市检察院强化统筹谋划、各分院基层院立足功能定位,积极融入新时代首都发展大局。加大对危害国家安全和首都社会稳定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助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助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服务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不断塑造检察联动协作新动能。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做实检察为民。

  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靶向法律执行和实施仍是亟需补齐的短板问题,聚焦维护公平正义,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自身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工作遇到的不确定性。深化检察办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法律监督和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进一步将检察工作纳入法治要求的轨道。深化检察履职方式创新实践,依托数据关联推动形成执法司法全链条协同发力新业态,以持续塑造新质法律监督能力,推动检察履职由浅入深、由案到治向引导和疏导端溯源治理发力。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要奋发有为、实干担当,努力开创首都检察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北京篇章作出更大贡献!